协议书
甲方(伤者):身份证号码: 甲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公司):身份证号码: 乙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事件概述:2011年9月××日,因发生现甲方正在接受进一步住院治疗,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本次事故住院治疗期间,乙方为甲方垫付各项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元整。甲方无需偿还。
二、乙方于2011年9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各种损害赔偿费用共人民币×××万元整(不包括甲方及其亲属在乙方处的工资及经济补偿)后。甲方及其亲属保证不得就此事件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再向乙方要求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因此事故引发或衍生的一切结果或事务或费用,均与乙方无关。
三、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自生效之日起,双方互不追究由此事故引起的一切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日期:2011年月日
《民事伤害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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