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行业即冶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
资历和信誉
1.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须按申请表里要求的内容顺序胶装并列目录,中间各个部分用彩页纸隔开);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文本复印件;
4、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6、企业完成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应满足所申请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对工程设计类型业绩考核的要求,且要求考核业绩的每个设计类型(金属冶炼工程、金属材料工程、焦化和耐火材料工程、冶金矿山工程)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已建成投产。(企业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包括:工程设计合同主要页的复印件;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注:冶金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见后附表。 技术条件:
1.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或初始注册表;
3.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以上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4.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注:
1、冶金行业设计资质人员配备表已附后;
2、冶金行业部分专业尚未启动注册,人员资格证满足数量要求就行;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2、有必要的技术装备。技术装备是指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所需要配备的基本技术装备,一般包括计算机、绘图机、打印机、复印机、钻机、原位测试仪、土工试验设备、物探设备、经纬仪、水准仪、GPS等技术性装备,并累计台数。(为简化申报材料,除资质标准规定要求提供主要技术装备的发票外,均可不提供装备发票)。
3、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