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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06:29:0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沙县翠绿小学2015-2016学年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促进我校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现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和部署,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阳光运行”为目标,以“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及时更新、坚持时效,便于参与、利于监督”的原则,以社会和群众关注的问题为重点,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发展基层民主、有效预防腐败、促进校园和谐、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提升校务公开工作水平,推动和谐校园建设,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党组织领导原则。校务公开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的推进。

2、坚持依法公开原则。按照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开,依法治校。

3、坚持真实可信原则。校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切忌弄虚作假。

4、坚持注重实效原则。校务公开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取信于民。

5、坚持有利监督原则。校务公开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保证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有利于教职工的监督。

三、组织领导

1、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研究、部署和领导校务公开工作。

2、成立校务公开民主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的任务是监督校务公开项目是否按时公开,内容是否落实,教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是否给予满意答复和解决,并收集教职工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确保校务公开的实效性。

3、建立校务公开责任制。学校的重大决策、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决定公开的形式和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增强校务公开的透明度。 学校要把工作的重点、难点、教职工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将办事依据、程序、结果、时限、服务标准、纪律要求、监督投诉渠道、服务承诺等全部公开。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经费预决算、收费、教职工考核、聘任、评优招生、奖惩办法等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通过多种形式让教职工参与和知晓。

根据校务公开内容的不同,具体可分为向校内教职工公开的内容和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开的内容。

1、向校内教职工公开的内容:

(1)学校管理制度,包括学校改革方案及发展规划、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和学校内部管理各项制度。

(2)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规定,包括上级印发、转发的各类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教育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学校制定的贯彻重大决策的实施意见或办法。

(3)学校财务情况,包括按规定公开的学校财务预决算、有关财务报表、学校有关收支情况、代收费使用情况及公务接待、福利分配、交通费支出等情况。

(4)基本建设(维修)和大宗物品采购,包括学校建设规划及执行情况;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结果、工程结算情况;一次性购买价值较大物品的采购、资金支付情况;校办产业的收入和使用,租赁承包情况,以及学校资产管理和资产变动情况。

(5)人事工作,包括校内教职工调配办法和方案,学校聘用制岗位设置及聘用情况,干部教职工考核、职称评聘、评优树先、工资晋升、选拔干部等程序及结果,中层及以上干部的考核测评结果。

(6)党务工作,包括党员发展对象,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的评选,领导班子民主生活自查的问题和整改的措施。

(7)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包括执行中纪委“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干部、外出考察(培训)安排、费用开支等情况。

(8)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2、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的内容:

(1)学校领导机构、班子任期目标和学校发展规划。

(2)学校学年或学期教育改革目标、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3)学校收费情况,包括收费政策、项目、依据、标准、范围,以及计费单位、批准收费机关及管理使用情况,课本费的减免条件和减免结果,收费监督电话等。

(4)学校接受的各项捐款、赠物及其管理使用情况。

(5)招生情况,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和计划,以及招生录取工作的程序及结果等。

(6)学生评优评先、违纪违规处分情况,但不得违背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

(7)学校通讯联系及校情通报情况,包括学校地址、网址和校长、对外联系电话;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活动,以及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和处理情况等方面的事务通报。

(8)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凡向社会公开的校务,都要同时在校内公开。

(二)拓宽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增强校务公开的实效。

1.公开的形式。校务公开要根据公开的内容、对象,选择适当的公开形式,主要形式有:

(1)设立固定的校务公开栏、宣传栏;

(2)书面公告,以公告、通知、校报校刊、墙报、家长信等形式公开校务;

(3)召开会议,定期及时召开教职工会议(或教代会)、学生会议和家长会议公开校务;

(4)建立公开接访制度,通过校长接访、学校开放日等形式公开校务; (5)民主监督小组审查;

(6)设立校长公开电话,建立校园网公开校务。

2.公开的办法。校务公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公开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1)学校管理制度、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规定。以校园网、公告、校报校刊为主要公开方式,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在全体教职工会上公开。原则上应根据制度内容或事项涉及时限、范围提请相关会议审议,

(2)学校财务收支推行“班子集体决策、纳入全年预算、教职工大会公示、民主监督”的“阳光财务工程”,并按规定向师生和家长公示公用经费预算、决算、有关的财务报表和代收费使用情况。

(3)基本建设(维修)和大宗物品采购,按规定招投标后,以公告方式进行公开。学校建设规划及执行情况在公开栏内公开。房屋等对外承包租赁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提交教代会通过后在公开栏内公开。

(4)校内人事,经学校办公会通过后形成会议纪要,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布并通过公开栏、校园网等方式公开。对教工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规定、办法,要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经教代会通过后公开。中层及以上干部的考核测评结果在干部会议上公开。

(5)党务工作,经学校党组织会议通过后形成会议纪要,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布并通过公开栏、校园网等方式公开。

(6)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主要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进行公开,由党组织形成会议决议或会议纪要。

(7)学校收费,根据上级“一费制”规定制作收费公示牌、发放收费通知单、公开信、联系卡、结算清单等方式公开。

(8)招生情况、学生信息,通过家长会、家长委员会、公开栏、校报校刊、校园网等方式公开。

(9)学校通讯联系及校情通报。学校通讯联系以通讯录、联系卡、公开栏、校报校刊、校园网等方式进行公开。校情通报经学校办公会审议后通过公示栏、校园网等方式公开。涉及校外学生教育的问题可通过书面通知、家长会、家长委员会等方式公开。

3、公开的程序

(1)学校按规定应当公开的内容,要采取适当程序予以公开,一般按提出、审查、公开、议事、整改等程序进行公开。需要公开的校务,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或教代会提出,提交学校办公会集体研究,并按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后予以公开。

(2)凡需提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各项议案,事先发给教职工或教代会代表,让教职工了解实情,组织预审,广泛听取意见,学校领导班子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提交教代会进行审议通过,并写出会议纪要或决议。

(3)教代会要主动搜集、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教职工建言献策。学校要对各种建议、意见进行认真的研究、分析,采取不同的渠道公开作出答复或说明。

4、公开的时限

(1)公开的时限依据不同事项采取长期、定期和及时公开相结合的方法。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为校务公开日,每学期第二个周和最后一周确定为校务公开周,公开周期间要邀请教育行风监督员、学生家长代表等参与。需要半年或年底公开的,须在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公开。法律、法规或上级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公开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2)一年一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学校年度工作目标和学校财务预决算情况;半年(或一学期)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学期工作目标、教职工考核办法及结果等;一季度一公开的内容有学校财务收支管理使用情况。

(3)校务公开一般应在校务发生10日内予以公开。需要及时公开的事项,如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树先、大宗物品采购等,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随时公开。

(三)完善教代会制度,落实教代会职权,推进学校民主管理进程。 教代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也是实行校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和基本途径。学校要完善教代会制度,增强教职工主人翁意识,调动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推进学校民主化进程。

1、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教代会报告制度、征询制度、评价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及时研究和修订规章制度,增强制度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学校要自觉执行和遵守教代会通过的各项规定,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要依照规定及时调整补充教代会成员,定期召开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对待教代会的决议和提案,接受教代会的监督,推进教代会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2、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要认真落实教代会的审议建议权、通过权、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教代会的职权具体有以下几项:

一是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审议学校的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师队伍建设、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校长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每年至少一次。

二是审议通过学校内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如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岗位聘用方案、考核奖惩办法,以及其它重要规章制度。

三是审议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费的管理使用办法和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是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根据要求组织教代会对学校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监督,提出奖惩、使用建议。

五是配合学校做好校务公开工作,起到教代会作为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载体的作用。

五、保障措施

1、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要完善“班子组织领导,教职工全员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校长在推行校务公开民主管理中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校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要将校务公开的各项要求融入办学行为当中,并使之成为学校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要把校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2、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学校要建立校务公开和教代会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登记制度,针对校务公开是否真实、全面、及时,程序是否规范等方面完善监督办法,并及时做好记录,妥善保存资料,存档以备查验。

3、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群众监督,健全举报、投诉机制,认真受理群众关于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举报,并落实责任。学校设立校务公开民主监督举报电话(电话号码为5699501)。学校要建立完善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抓好落实,提高针对性、实效性。

二O一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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