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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规章细则

发布时间:2020-03-03 03:09:3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第一章总则 学生会日常工作规则

1.坚持“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三“自”方针,绝对服从院党总支的安排,配合团总支的工作;

2.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3.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纪校规;

4.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及外在形象,不做任何有损学生会名誉的事情;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工作积极主动,恪尽职守; 6.认真履行主席团的各项决议;

7.各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应相互协助,发扬团结向上的合作精神;

8.坚持正常的考勤制度;

9.合理安排工作、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正常进行的同时,顺利完成工作安排;

第二章 例会制度

1.主席团,包括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社管会主席、副主席及社管会办公室主任等9人是学生会的核心,主持学生会的常规工作,负责制定新学期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及安排等有关事宜。主席团每周一次例会,主席、副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及各部门负责人总结上周学生会工作情况,针对下周活动进行工作布置。各部门每两周一次例会; 2.主席团负责督促和监督学生会各部工作的实施和完成情况。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例会或活动者必须事先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3.当学期无故缺席者(含请假无效者)缺席三次或例会迟到五次者,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同时奖学金评定时扣除相应分数,取消评优资格。(包括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4.当学期主席团例会由学生会主席主持,主席因故不能出席,由副主席主持; 各部门例会由各部长主持,分管该部门的主席团成员旁听; 5.各部门须至少在开例会前一天通知办公室主任具体时间和地点,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整理。例会由部长或副部通知所有干事及分管主席团成员,请各位收到短信时及时回复。例会实行签到制,例会出勤率将作为评选优秀干部的标准之一。

第三章

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

扣分制

1.各部成员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50分,奖罚分为50分,按一学期累计总分计分;

2.例会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10分,当学期累计三次以上扣50分,自动退出学生会;无故迟到者每次扣5分;

3.在学生会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不当争执,有损学生会形象者,一次扣10分;

4.未按时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5分,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多次不参加工作者将视情况劝退; 5.故意欺骗主席团、各部负责人者,经查实每人次扣10分; 6.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点名批评 扣20分 严重警告 扣50分

得分制

(1)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加10分;

(2)整学期都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加10分;

(3)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加10分;

(4)为学生会工作制订出出色计划或献计献策者,每次加5分; (5)学期例会全勤者加10分; (6)乐于助人,拾金不昧者加10分;

(7)职能部门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全部成员各加5分。到学期末对各部员进行加总。

(8) 在学期工作结束后对总分优秀的部员进行表扬,总分高者可获得优秀干部评选,对总分较差的部员进行批评教育;

(9)第一学期期末前进行一次测评,第二学期期中后一个月进行二次测评,换届前两周进行第三次测评,测评不合格者视情况延期发放或取消发放聘书。

第四章

活动制度

1.各部门在组织各项活动前应向主席团提交详细活动策划,在获得了主席团的许可后方可开展;

2.若活动需要其他部门的协助,须在报告时向主席团说明,在主席团批准后各部门不能推诿责任,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

3.各部员应在活动中积极参与,努力实现预期的目标,听从部长和主席团的派遣,不得无故缺席活动,否则按相应惩罚制度给予处罚;

4.活动结束后各部部长要进行活动总结,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有哪些不足的地方,防止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以提高以后的活动效率; 5.各部门应在院级以及院级以上活动中统一听从主席团的安排,团结协作,相互配合,争取让活动顺利进行,完满结束;

6.主席团同时接受学生会各位成员的监督,如若主席团成员做事不负责,同样会受到惩罚,绝不偏颇。

第五章

纪律制度

1.各学生会干部必须服从上级指挥,各学生干部必须合理安排工作,对于不听从上级安排者,视情况给予惩罚。

2.干事退出学生会必须遵守退会程序,递交申请说明缘由并由学生会以文件形式发放其退会通知;

4.各成员要严格遵守会议以及活动纪律,在开会时,都必须将手机调成静音或震动。在活动中,所有参加活动人员应提前集合,分配任务。各部员应认真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不可相互推卸责任;

5.随意擅自退出学生会并无退会手续者以及各种原因被退出学生会者,由主席团向院内申请,取消其该学年一切勤奖补免;

第六章

财务制度

1.学生会一切工作、活动的经费、开支应依从\"少用经费、多办实事\"原则,合理使用经费。

2.学生会经费原则上不作工作外开支,经费使用须严格依照学院财务制度及院学生活动经费管理条例。

3.经手财务的有关人员,必须按照严格的财务手续,办理财务事项。

4.各部门在活动之前须填写经费报销申请表,活动经费报销需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凭发票结帐(因特殊情况未领取发票时,凭收据或主席证明凭条报销),所有单据、发票应附在申请书背后,并由主席或分团委签名审批方可报销。

5.学生会的财务工作接受系党总支和和分团委以及广大同学的监督;进行不定期的财务检查,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干部,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上报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6.各成员须爱护好办公室等一系列学生会活动室的财产,室内所有物品均为学生会财产。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搬动、借用,如果需要借用室内物品,应填写申请表,进行登记,在获得主席团的允许后才可借用,按期归还。

7.办公室及各部长应管理好各房间设备的钥匙,未经主席团批准不得个人自由配制或转借他人使用、配制。若有违反将对其处分,并负责换锁。

8.生管部应在学期末对会内所有物品进行清算,核对,并向主席团上报。

9.任何人不得虚报、假报、借报票据,票据填写需属实准确、工整,否则办公室不予以报销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批评处分。

第七章

值班制度

1. 办公室负责安排好每天的办公室值班部门及人员,各部门必须按时到办公室值班;

2.在值班室必须做好值班记录,不得迟到早退或者缺到;

3. 在值班期间应保管好办公室内的一切物品,有物品出借时必须做好登记;

4.值班时应注意办公室卫生,在值班结束后要打扫办公室。 5.各部部长应告知部员值班注意事项,不可在办公室随意打闹、喧哗。

6.每天值班结束后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应关闭所有电器,锁好门窗。

第八章

其他制度

1.学生会工作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生会分配的任务,有特殊情况应上报主席团;

2.不服从学生会工作安排者,给予内部警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交学生工作组讨论给予处罚;

3.对学生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有创新贡献者和为院学生会争光立功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及公开表扬;

4.如成功举办院级以上活动,视情况对相关部门给予奖励;

5.如有本制度未涉及的新情况出现,由主席团和办公室负责处理; 6.本制度由主席团制定,并由办公室按学生会精神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附一:请假及奖励处罚制度

1.请假要提前申请,并由会议组织者签名。事后请假时间限定一周之内,附带请假缘由、病例及证明。

2.无故缺席一次口头警告,二次通报批评,三次由办公室提交主席团,将其除名,取消当学年一切相关奖励;

3.部长例会,主席团例会请假不得超过三次,学生会全体大 会请假不得超过两次,各部会议请假限制次数自定。超过限定次数者由办公室提交主席团将其除名;

4.每一学期学生会都会总结表彰这一学期优秀的学生会成员,有证书和物质奖励。

附二:考核评价

1.各部门及办公室主任对主席团成员进行考核; 2.各部门干事及主席团成员对部长副部进行考核; 3.各部长及主席团成员对办公室主任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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