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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定期考核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3 00:00:3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通知

各科室:

接市卫生局通知,自4月起,市卫生局将对我市执业医师开展考核注册工作,现将本次考核注册工作注意事项及需要上交材料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内容

1、我院参与本次考核的人员为在我院注册登记的所有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范围为2008年12月31日(含)前注册的临床、中医、预防、口腔、公共卫生类别的医师。

2、考核内容分为(1)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2)2008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继续医学教育完成情况;(3)理论知识考试;(4)技能操作考核。

3、工作成绩评定和职业道德评定由我院考核小组依据《山东省实施细则》和《淄博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试行)》(淄卫字【2008】256号)自行组织考核,考核机构复核。

4、理论知识考核由省卫生厅统一命题,全市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项目为(1)徒手心肺复苏;(2)手卫生(六步洗手法);(3)临床、口腔类别医师增加系统体格检查操作考核项目,中医类别医师增加针灸、推拿操作考核项目。

5、2009年1月1日(含)后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不参与考核评定,但需参加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者授予

继续医学教育Ⅱ类学分5分。

6、离(退)休返聘临床执业医师不考核继续医学教育完成情况。

二、考核程序

1、本次考核分为一般程序考核及简易程序考核两种。其中简易程序考核只参加理论知识考核,不需参加技能操作考核。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师执行简易考核程序:(1)具有5年以上执业医师经历(以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时间为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具有12年以上执业医师经历(认定为医师资格的,或在1999年考出医师资格证书者),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3、良好行为记录认定标准:(1)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作出的表彰、奖励;(2)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如:卫生强基工作,卫生支农服务、援川、援藏等;(3)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与业务工作相关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

三、考核时间安排

1、2011年4月7日下班前,各科室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名单及相关材料交由医务科进行审核,医务科负责将符合参加简易考核程序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2、4月15日前,医师通过淄博卫生人才网个人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参加由市卫生局举办的全市临床技能培训班。具体时间医务科将另行通知。

2、4月8日起,由各相关人员将2008年7月1日后的学分自行

输入个人继续医学教育账户,以备市卫生局审核。近期医务科将组织培训,并对各相关人员学分进行初审,以便及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理论知识考核及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以市卫生局公布时间为准。

四、需要上交的材料

1、还没有上交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师必须在4月25日之前将证交至医务科,过期不交者,医院将不予以注册。

2、4月7日前,所有符合本次考核条件的医师必须填写完表格并上交至医务科(表格附后)逾期不报名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核注册;符合简易考核程序的人员必须一并上交一份个人述职报告(内容为两年以来执业行为,用A4纸打印,字体为仿宋、四号)参加卫生强基工程及支农服务的须到支援单位开具证明,不按规定上交材料者,将按一般考核程序进行考核。

3、本次考核注册关系到广大医务人员今后的执业行为,逾期不参与考核注册者,市卫生局将取消其执业资格,请各科室相关人员务必按照院医务科指定时间进行报名等相关手续。

医务科

2011年3月31日

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总结

执业医师定期考核信息

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总结

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总结

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总结

医师定期考核通知

医师定期考核通知

执业医师定期考核述职报告

执业医师定期考核述职报告

执业医师定期考核个人述职

执业医师定期考核通知
《执业医师定期考核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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