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年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公司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特制定二○○六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责任对象:
各部门经理、主任工程师、各车间主任、各科长、各工段长、技术员、大小班长、工人。安监处是具体经办职能机构。
二、考核体系:
组织领导管理:按“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总经理对地方政府签订责任状,公司安委会主任与各部门及车间签订责任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垂直管理系统。
三、管理目标:
十无:
1、无重大社会灾害性事故;
2、无火灾事故;
3、无爆炸事故;
4、无人为操作事故;
5、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6、无中毒事故;
7、无千元以上设备损失与交通事故;
8、无安全管理盲区;
9、无重点岗位缺上岗证;
10、无重点安全防范区缺防火、防爆、防毒器材。
七大指标:
1、千人负伤率控制在5‰以下;
2、千人重伤率控制在0.2‰以下;
3、职业发病率控制在0.65‰以下;
4、健康监护合格率达到10%以上;
5、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6、安全达标率达到100%;
7、单位安全标志普及率100%。
四、考核内容:
1、是否有工伤,休息在一月以上,药费开支在1000元以上的。
2、是否发生操作失误,导致生产安全并造成损失的。
3、是否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
4、是否发生火灾事故,并造成财产损失的。
5、是否造成环境污染,是否有有“三违”现象,全年累计在10人次以上的。
6、隐患整改率是否达到100%。
7、安全标志普及率是否达到100%。
五、考核办法:
执行行政一把手安全工作月考绩表,每月25日前上报考绩表,30日前安全职能部门按检查评比情况打分,5日前主管生产技术安全副总批示,纳入当月的工资考核。
1、一月内发生七项考核内容之一者,对单位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并扣除当月安全分。
2、出现的各类事故,不积极配合召开事故分析会,追究责任人,未真实填写事故报告单,对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3、公司下达的各类隐患通知书,逾期不整改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扣除当月考核金。
4、一月发生同类事故两起的,扣除责任人当月考核金,并通报全公司。
5、对出现的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瞒报、漏报者,报公司董事会实施责任追究。
六、奖励办法:
全年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的,公司给予责任人和单位精神及物资奖励。有见义勇为,维护抢救公司财产和保护他人生命安全的突击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并通报表彰。
七、其它
若出现“三安”事故,由公司事故调查小组按《事故管理条例》另行处理。
公司安委会:单位责任人:
二○○六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