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外设仓库的承诺书
本企业湖南菜花湘油脂有限公司的仓库建立在生产经营场所内,无外建立(或租用)外设仓库,该仓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附件2《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中核查内容1.3.1和1.3.2条款的要求。
申请人:
日
期: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附件2《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核查项目:
1.3.1 库房整洁,地面平整,易于维护、清洁,防止虫害侵入和藏匿。必要时库房应当设置相适应的温度、湿度控制等设施。
1.3.2 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物料应当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库房或分区存放。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润滑剂、燃料等物料应当与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物料分隔放置。库房内的物料应当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并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6.外设仓库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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