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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中期评估报告档案局

发布时间:2020-03-02 11:46:4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湘潭市档案局关于贯彻落实《湘潭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的中期评估报告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对〈湘潭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2020 年)〉的实施方案〉开展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本单位职责,认真对照方案开展了相关任务措施的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任务措施的进展情况

三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方案》,紧紧围绕“依法治档”主题,制订出台了《湘潭市档案局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2020 年)〉的实施方案》和《湘潭市档案局档案“七五”普法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行政程序法治化和档案服务法治化为重点,提升档案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推动法治档案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推进我市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

1.加强党对依法治档工作的领导。局党组结合我市档案工作实际,以《纲要》为基础,确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完善决策机制,强化职能监督,实行任务、目标、责任三明确。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定期听取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档案执法、学法普法、法制宣传等相关工作,确保档案法治工作依法有序地开展。

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由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增强法制意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3.加强督促检查。局党组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与相关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责令整改,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依法全面履行档案部门行政职能

1.清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近年来,我局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对我局3项许可和3项非许可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对1项行政许可进行内容修改,对2项行政许可项目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归纳,然后分设子项进行设置,对3项非许可审批项目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事项类型、办理程序、职责及权限,设定办结时限,明确办理环节信息和提交材料信息,分项目编制流程图和申请表。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我局4月即按照决定向市审改办报请取消了1项行政许可事项,并依法对我局现有的3项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删除了1项公共服务事项。通过清理,厘清了档案行政职能,有效地促进了全市档案事业的法治化发展。

2.推行便民、高效、公开、规范的审批模式。将我局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湖南省电子政务信息平台》进行管理,按照审批流程,在平台进行审批,审批部门、事项、权限、人员,严格按照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要求,进驻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3.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2015年,我局根据市法制办的要求,从落实主体责任出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对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清理,共梳理出10项行政权力、10大项51小项部门主要职责,7项公共服务事项。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办法,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明确由分管领导负责,法规科抓落实,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每年进行梳理。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建立完善政府信用信息评估体系。按照《湘潭市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潭政办发〔2015〕23号)文件要求,牵头起草《湘潭市政府信用信息管理试行办法》的工作。通过调研、起草、征求意见、讨论和修改完善等程序,市政府办于2017年7月18日正式行文。该办法目前在国内还属首创,无权威性范本借鉴。该办法明确了全市各政府信用信息提供主体和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发布、使用信用信息(含质量)等职责、权限、义务方面内容,为建设全市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奠定基础。

2.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报政府法制办审核后,按照“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要求制发规范性文件,并于文件下发后3日向市委办法规科备案。

3.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制。落实《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制度,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规范性文件每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通过局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4.开展年检年审工作。每年组织对市直机关各单位、人民团体开展档案工作年检年审,从制度建设、资源建设和安全管理等三个方面,采取自查、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各单位档案和数据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年度档案资料收集、归档和档案数字化情况,档案和数据保管保护措施等情况。针对年检年审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予以指出,要求各单位档案部门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未到位的,及时通报批评,有效提升了机关单位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落实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认真执行《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潭政办发〔2016〕80 号),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制发文件。建立局内部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审查范围、标准和流程,加强审查力量,实现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

2.重大行政决策实行集体讨论决定。 我局制定了党组会议和办公会议制度,明确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局党组会议、局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由局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做出决定。局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或暂缓做出决定。对提交会议讨论事项的相关文件材料统一交局办公室存档,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由办公室主任进行如实记录。

3.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局党组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并及时调整完善。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档案行政执法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档案行政执法,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坚持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科学化水平,近几年,全市没有查处一起档案违法案件。

2.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公开持证人员信息。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执法证和监督证“两证”换发工作的要求,我局依据岗位设置和工作实际,先后指派6名同志参加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学习和考试,已有5人通过。2017年还派出3人参加国务院法制办举办的为期3天的法治政府建设实务论坛,深入学习了行政执法创新与规范、行政复议应对实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制定等内容。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我局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对本局起草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反复查找法律依据,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加强诚信建设。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诚信管理,建立诚信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3.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贵。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协委员对档案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

7.加强内部权力制约。制订并严格执行局内控制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固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8.完善投诉举报平台。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管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认真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并及时回馈。

9.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16〕]8 号)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人员完善复议办案工作责任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每年度对我局办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进行统计,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统计上报。近三年来我局没有受理一起行政应诉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

2.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保障涉及我局的合理合法信访依法妥善解决。

(八)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将法律知识纳入全市档案员培训课程,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加强宪法以及档案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对参与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组织全局人员参加“如法网”平台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考试,实现参加人员达100%,通过率100%的目标。

2.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国档案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每年利用“6.9”国际档案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通过讲座、征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加强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民档案法制意识。开展日常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新型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加强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虽然我市档案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实施依法治档、依规管档的目标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单位领导对档案工作重视不够,档案法治意识仍较薄弱。一些单位不按规定归档、保管,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门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等现象仍然存在。

(二)档案法制宣传不够广泛,社会影响不够强。虽然近年来加大了档案法制宣传,获得了一定成效,但总的来看,全民参与度不够,层面不广,影响有限。

(三)档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不高,不善于执法。当前我局档案行政执法人员无一人是法律专业毕业,普遍存在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不高的问题,对档案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不透,缺乏执法实践经验,不善于应用法律手段监督档案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我局在法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大工作力度,配合全市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档案法治工作的领导,完善档案法治工作制度与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档案法治意识;二是认真组织好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教育培训工作,使档案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准确、全面地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法原意,了解和掌握档案法治建设的新要求,为档案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健全档案法制,加大档案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保障重要档案资源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树立档案法律法规的权威。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湘 潭 市 档 案 局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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