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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合作持续推进亮点纷呈

发布时间:2020-03-02 21:44:3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国地税合作持续推进亮点纷呈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1日 来源: 中国税网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实施一年来,作为落实《方案》的“先手棋”,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在推进国地税合作方面取得了哪些新进展、新成效?下一步,税务机关将从哪些方面深入推进国地税合作?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就这些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该负责人表示,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持续推进国地税合作,实现了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和信息高度聚合,在服务联合、征管互助、执法协同、信息共享、示范带动、社会共治、干部交流和组织保障8个方面取得新进展。

多方式联合办税,拓展联合服务内涵

该负责人表示,各地国税局、地税局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为目标,积极应对营改增带来的服务压力,普遍开展联合办税。

目前,全国联合办税服务厅数量已达8568个,超过全国办税服务厅总数的六成。全国办税服务厅联合办税窗口总量超过3.5万个,联合办税窗口职能大幅扩展。

在大力推进实体办税服务厅联合办税的同时,各地积极践行《“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推进联合网上办税服务。随着金税三期系统全面推广到位,更多的联合办税服务厅实现了“一窗一人一机”办理两家业务。

发挥各自管理优势,延伸征管互助范围

针对营改增后税收管理服务面临的诸多难题,该负责人表示,各地国税局、地税局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扩大委托代征范围、协同探索“以票控税”和联合探索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合作,进一步加强征管互助,取得明显成效。

据统计,今年以来,地税机关共在6543个办税服务厅和1883个代征点设置2.3万个代征窗口,代征增值税169.4亿元,国税机关在代开发票环节代征地方税费215.9亿元。

各地国税局、地税局在联合开展非正常户管理和联合发布欠税公告的基础上,对在地税有税收违法行为或存在欠税的纳税人,国税协助采取限量供应发票等措施,督促纳税人及时履行纳税义务。各地国税局、地税局以房地产开发环节增值税管理为基础,联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实施项目管理,形成房地产税收环环相扣、信息勾稽、链式驱动和一体征收的税收管理机制。

有效整合执法力量,提升联合执法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于今年6月实施了《国税、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办法》,从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等环节建立“一揽子”稽查合作机制,推动联合稽查规范化、常态化。据统计,今年以来,各地税务机关通过联合稽查,共查补税款108.5亿元,比2015年全年增加46%。

该负责人表示,自今年6月《国税、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办法》实施后,各地国税局、地税局普遍实行联合进户检查、共同取证、联合审理和协同执行,实现了纳税人和稽查部门“双减负”,避免了执法“多头查”和处罚“多标准”的问题。各地国税局、地税局开展税警合作,全国共有615个国税机关、地税机关与公安部门联合建立了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

全面实施数据交换,着力打破“信息孤岛”

《方案》实施近一年来,各地国税局、地税局破除部门信息壁垒,畅通数据传输通道,完善信息交换机制,推进信息增值应用。

该负责人表示,随着国地税合作不断深入,国地税双方不断拓展共享信息的范围,在共享税务登记、发票开具、申报征收、非正常户认定和欠税信息等日常征管数据的基础上,将纳税信用、税务稽查和风险管理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随着金税三期的全面上线,通过开放金税三期双方系统访问权限实时查询对方信息、搭建网络专线定期交换数据等方式,国地税双方不断完善信息交换方式,畅通传输渠道,提高信息交换效率,防范双方税收风险。今年以来,国地税双方共享信息222亿条,通过开展信息比对,增加收入321.7亿元,堵漏增收成效明显。

开展示范区建设,探索合作新路经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国税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的要求,一年来,各地国税局、地税局着力抓好国税、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建设。目前,全国共涌现出275个县级合作示范区,探索开展了38项自主创新事项,其中,部分可复制、可推广的合作事项已被纳入《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的升级内容。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建立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和国地税合作规范要求,各地合作示范区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率先落实合作事项,为其他地区开展合作提供实践参照;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带动其他地区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深化合作;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合作示范区结合本地实际,拓宽合作领域,先行探索新合作事项,发挥好合作“试验田”的作用。

携手加强部门协作,推动实现税收共治

围绕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各地国税局、地税局积极推动健全税收保障机制,大力促进税收共治。

该负责人介绍说,除黑龙江正在研究制定税收保障条例外,其他35个省均出台了税收保障文件,为国税局、地税局依法治税提供了制度保障。

该负责人表示,各地国税局、地税局合力推进综合治税平台建设,联合从工商、财政、社保和住建等32个部门获取股权转让、车辆登记注册、房屋租赁、财政性资金拨付、养老保险金缴纳、土地出让、房地产项目和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等190多项信息。同时,各地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向相关部门提供涉税信息,推动社会共治。

推进干部挂职交流,有效筑牢合作根基

为推进干部交流,各地国税局、地税局普遍开展了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工作,目前,已有34个省国税局、地税局共互派挂职干部4044名,国税、地税合作呈现新气象。

该负责人表示,通过建立挂职干部交流长效机制,挂职交流干部在省、市、县和分局四级机构实现全覆盖,在领导班子、业务对口部门、基层税务分局和办税服务厅均有配备,实现了短期合作向长态化合作的转变,合作的根基更加牢固。交流干部到挂职单位,逐渐融入新的团队,增强了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了双方税收管理和服务水平。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干部交流挂职,培育了顾全大局、互信互助、和衷共济和勇于担当的合作文化。

党委政府统筹部署,深化合作开创新局面

一年来,国税、地税机关合力攻坚,解决了诸多改革难题,合作成效得到了纳税人普遍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该负责人介绍,各省级党政领导及时听取国税局、地税局工作汇报,将国税、地税合作作为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统筹协调推进,为深化合作注入强大动能。各 省级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国税、地税合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范围,分解合作任务,实行跟踪问效;部分市、县政府还专门成立了国税地税合作领导小组,为深化合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级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开展税源调查和税收经济分析,向党政领导报送税收分析报告4232篇,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巩固现有成果,持续推进合作

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下一步将在巩固现有国税、地税合作成果的基础上,落实好《方案》的要求,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抓好《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的督导落实。对基层国税、地税合作工作开展调研评估和督导检查,加强业务指导,补齐工作短板,推广先进经验,实现合作事项在各级国税局、地税局的全覆盖。

二是大力推进县级合作示范区建设。按照“树典型、创示范、带全面”要求,组织好全国百佳国税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的推荐工作,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推动完善国税、地税合作信息化支撑。针对《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新增合作事项,提出新的信息化业务需求,尽快完善金税三期系统国税地税合作功能。

四是深入做好国税、地税合作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渠道,扩大合作的宣传范围,凝聚税收共治的广泛共识和强大合力,打造一批社会认可、纳税人满意的合作品牌。

推动基层地税工作创新的思考

创新是推动地税工作的第一动力。没有创新,系统就没有活力,工作就没有亮点,发展就没有后劲。当前,地税工作的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新发展理念的贯彻、税制和征管体制改革的推进,地税工作要实现量的增进和质的飞跃,必须充分发挥创新的关键性牵引作用。

一、增强创新意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推动地税工作创新,必须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从解决人员思想观念上的羁绊入手,破旧立新。要破除守旧观念和惯性思维,树立与时俱进、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促进地税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破除地税工作政策性规定性较强、在创新领域难有作为思想,树立创新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观念,创造性地用好各项政策;破除对创新的神秘感和畏难情绪,树立人人皆可创新、事事都能创新的坚定信念,以勇于创新、善于创新的坚实行动,推进地税工作常做常新。

要坚决摒弃安于现状、墨守成规等不良现象,真正将创新理念厚植于全体干部职工内心深处,使之成为实现组织目标、体现个人价值、推动地税事业跨越发展的鲜活实践。

二、把握创新要义 创新是一个从认识到实践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包括改进、创造和变革。创新又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就是相对于过去、相对于他人所做的工作,体现出“新”来。就地税工作而言,主要是在税费业务、行政管理、税收信息化、内控机制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中,从观念、制度、机制、技术和管理措施等各个方面,赋予新的理念、新的方法、新的实践,敢于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特别是把大数据、互联网+等最新技术成果用于税收实践,在技术创新上抢占先机、寻求突破。“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先人一步、高人一筹”是最基本的创新要求。

检验创新的标准是实践。创新不是简单否定过去,不能脱离实际另搞一套,更不是哗众取宠、投机取巧,要在继承中发展,在改进中完善,在创造中升华。把简单的事搞复杂不是创新,把过去所做的事冠以新的名词也不是创新,真正的创新,是以提升税收生产力为目的,通过对事物规律的科学探寻和创造性劳动,革故鼎新,体现原创性和先进性,具有现实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三、营造创新环境

环境是创新的生成土壤。各级地税部门要把创新作为推进地税工作的重要方法和重点工作任务,每年打造

一、两个创新项目,久久为功,形成多点开花、处处结果的创新局面。 改革本质上就是创新,是自上而下从体制机制层面的集成创新。要紧紧抓住税制改革和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良机,通过创造性落实改革任务,促进全员主动经受改革洗礼,感受创新魅力,在改革实践中大显身手。

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创新。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创新的组织者和引领者,要大力倡导创新,经常出思想、出题目、压担子,启迪干部职工创新心智;要带头参与创新,切实帮助基层和下属解决创新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要鼓励干部职工敢想、敢闯、敢试,并且容忍创新失误,珍惜每一颗创新火种,点赞每一项创新之举,保护每一位创新者的积极性,在全系统营造思新思变、追求卓越的浓厚氛围,积极培育创新文化。

四、提升创新能力

抓好知识更新。持续不断地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特别是加强对税收新政策、新制度、新技术和管理新成果的学习理解和掌握,筑牢政治业务理论功底,增强创新底蕴,在厚积薄发中培育创新思维、闪现创新火华。

加强调查研究。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带着问题向纳税人和基层干部职工求计问策,在直面问题中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触发灵感、寻找答案,不能闭门造车。 坚持开门创新。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要经常“走出去”学,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增强感悟,以虚怀若谷的胸襟,吸纳他人一切有益经验为我所用,在取长补短中强身健体,推动工作创新。

五、探索创新路径

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税收管理服务和队伍建设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作为创新的主攻方向,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的难点、热点和焦点问题,什么问题突出、什么问题紧迫就解决什么问题,以问题倒逼创新,积极探求破解之法,使创新成为解决问题的“利器”,在补短板中推进创新。

坚持需求导向。把纳税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作为地税创新的主战场,紧紧围绕“放管服”和服务“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的要求,在转变服务观念、完善服务措施、改进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效上持续用力,使地税创新与纳税人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赢得纳税人和社会支持,促进税收职能作用更好地发挥,纳税人有更多的获得感。

坚持目标导向。找准地税工作发展定位,紧扣推进税收现代化目标,研究新形势、明确新任务、把握新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的标准,比肩先发地区,将发展意识、竞争意识、危机意识融入创新实践,在顺应形势变化、适应发展要求、奋力实现赶超目标中,找准创新抓手,加快创新步伐,有的放矢推进创新。

六、建立创新机制

建立组织保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引导,大力倡导创新理念,分期布置创新任务,明确创新责任,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打通信息壁垒,做好资源整合,在系统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纵合横通的创新工作格局。

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创新日常管理,通过下达创新选题、开展创新试点、组建创新团队、实施项目攻关、推行“互联网+众创”、解剖“麻雀”等方式,铺设创新通道,搭建创新平台,并抓好创新与日常工作衔接,促进创新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完善考核奖励机制。制定系统创新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将创新工作列入系统绩效考核,对在创新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团队和个人,予以褒奖,对取得重大创新效益的,给予重奖。

七、推进成果应用

善于总结创新成果。推进创新成果应用是创新的目的,也是检验创新成效、实现创新的重要环节。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机关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调研、考核和指导,与群众打成一片,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系统工作中特别是基层的工作亮点和创新做法,并组织开展考评,帮助其总结完善。

勇于推介应用创新。对经考评有可复制、可推广应用价值的创新做法,在总结首创单位或试点单位经验的基础上,可通过召开现场会、媒体见面会、组织人员观摩交流等形式,以点代面、由内而外加以推广应用,并跟踪问效,及时解决应用中的问题,推进创新成果落地,实现应用和示范效能最大化。

大力弘扬创新精神。对各地创新中好的做法和积极投身改革创新的典型人和事,认真总结,在系统内外广泛宣传,扩大创新的辐射效应和影响力,让创新成为推进税收现代化和服务“五大发展”的强劲动力,成为地税工作的一张靓丽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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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合作持续推进亮点纷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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