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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23:38:0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制度

第一条 为了发扬民主,建立和健全幼儿园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幼儿园的现代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幼儿园教育教学实际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园务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幼儿园设立由园长主持和领导下的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是幼儿园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在园长主持下对园长提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供园长在决策时参考,并对园长的日常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三条 园务委员会的宗旨:提高幼儿园领导机构的科学决策能力,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第四条 园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审议幼儿园的办学宗旨、办学方针、幼儿园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

2、讨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和师资配置问题,并向园长提出建议。

3、审定幼儿园重大改革和发展方案、管理机构设置、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4、审议幼儿园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5、审议幼儿园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 园务委员会的组成

1、园务委员会由园长、教师代表组成。

2、园务委员会中应有一定影响的教师参加,在比例上兼顾有丰富治园、治学经验的老教育工作者和在教学和管理方面做出贡献的中青年代表。

3、园务委员会委员由园长聘任,并备案。每届委员任期一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条 园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1、园务委员会审议提出的意见需经园长批准方能生效;当多数委员与园长意见不一致时,其方案暂缓执行,以待复议。

2、园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由园长提交园务委员会。园长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园长提交。对拟审议的事项,有关部门必须做好准备,并将讨论文稿事先印发各委员。审议结果要记录在案;执行情况应通报各委员。

3、园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因故不能主持,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召开。

4、园务委员会一般每学期召开1~2次。特殊情况下也可随时召开。

5、园务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的委员参加方能召开,否则不能立会。

第七条 园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园长办公室。每次开会前,园长办公室要做好会务和组织工作。

第八条 本制度的修改应经园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经园长批准。 第九条 本制度由园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园务委员会名单:

梁作其、尹胜杰、闫苗苗、韩珍贵、丁兆芳、韩帮美、韩秀芬 财务、财产管理制度

1、会计、出纳分开明确,各司其职、团结协作、互相监督,一切开支必须在预算之内,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2、幼儿的伙食费、杂费,必须专款专用,伙食费每月盈余不超过5%。

3、现金及时送交银行,库存不超过规定限额。

4、工作人员领取现金,支票须由主管领导批示,购物发票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员及领导签字方可报销。

5、建立财产总帐及分类帐,凡购入、拨出或购过得固定资产必须在会计及保管员处进行注销或入册登记,购进的物品要经验收签字后方可入帐,领取物品要有签字制度,会计、保管员要定期核对帐目,清点财产,保证帐物相符,如有帐目不清或财产丢失情况,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6、定期检查各类财产的使用情况,及时维修损坏物品,保证使用。

7、园内各种资产不允许私人使用,物品出门,必须由领导开据证明,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财务公开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2.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加强会计核算,加强资产管理,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及时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提供财务报告。

3.幼儿园全部收支应纳入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食堂等一切财务活动都统一监管。各项收费都具备收费许可证,实施收费公示制度,各项收支项目使用合法票据,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必须按照有关文件执行,食堂账户只能用于食堂收支经费的结算。

4.所有支出报销要按合法合理的原始凭证(凭据),报销的原始凭证凭据必须有经办人、经手人(或证明人)和幼儿园法人签字后方可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5.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办法。每天做好原始记录,记清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钱相符。不得坐收坐支,不得跨月上缴结算。收取的现金也不得委托他人保管;不得大额支付现金;不得公款私借。

6.幼儿园大宗教学设备和办公用品购置应纳入政府统一采购,幼儿园大型基建项目必须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7.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定期盘点,定期核实。做到账实相符。

9.认真做好财务审核、检查、监督工作,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民主管理制度

1、学校要为学校民主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必要条件。

2、要建立学校行政与教工代表协商制度,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3、学校党组织或行政要加强对教代会的领导,支持开展民主管理工作。

4、每学期召开一次教职工大会,使全体教工参与学校的重大决策及与教工切身利益有关的制度的制定。

5、成立民主管理小组,定期开展民主生活会,推行民主管理。

6、监督、评议本单位的行政领导干部,并对评议结果上报上级部门。

7、教代会和民主管理小组要尊重和支持行政行使职权,教育教职工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8、民主管理小组应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地、广泛地听取教职工群众的建议和呼声并及时汇总群众意见,研究后向行政或工会反映。 职工岗位聘任制度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园岗位聘任制实施方案,本园职工实行岗位聘任制(上级组织任命的领导不列入聘任考核范围)。

二、各岗位聘任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园规定的上岗资格。

三、每任聘期为一年,对已接近退休年龄的,聘期不得超过退休年龄或已获准的退休年龄。

四、每年度由符合岗位资格的的职工自愿报岗,并参加本岗位的考核。

五、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全园公示无问题后方可聘用,由园长颁发聘书、签定聘任合同。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幼儿园党支部的领导,支持幼儿园行使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系统的权威;园长尊重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力,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检查和监督。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为一届,一般每年召开一到二次会议。经幼儿园党组织、园长、幼儿园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四、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由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团结教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后勤服务和其他工作。

(二)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幼儿园重大工作、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教职工生活福利方案。

(三)积极支持园长履行职责,及时收集反馈教职工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对幼儿园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四)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评议、监督幼儿园行政领导干部。

(五)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

六、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关于幼儿园决策的讨论。

(三)有权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对幼儿园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评议幼儿园工作和行政领导干部。

七、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细想觉悟、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积极投身于幼儿园改革。

(二)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八、教职工代表的选举要坚持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相结合的原则,代表中应有教师、领导干部、职员、工人,其中教师不得少于百分之六十。

九、幼儿园工会委员会使教职工代表的工作机构,要做好教职工代表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上级教育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教职工代表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 教师岗位责任制

1、根据国家教委规定的幼儿教育纲要,结合本园幼儿特点和个性差异,制定教育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的作息与活动,确保幼儿的健康成长。

2、认真执行上级指示,贯彻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不断提高理论思想水平,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为幼教事业作出贡献。

3、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一方面邀请家长座谈,了解幼儿的家庭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另一方面,设立专门的联系卡,使家长在了解幼儿园总体教育目标的同时,能对自己的孩子进行很好的培养,共同完成教育任务。

4、参加业务学习和幼儿教育研究活动,坚持以游戏为主,采取多种教学手段组织活动,大胆创新,开发幼儿智力,启迪幼儿的扩散思维。

5、要求两周交一次教学计划,一学期搞一次观察课,写出教育效果,观察、分析并记录幼

儿的发展情况。

6、参加每月例会,定期向园长汇报,接受其检查和指导,做好幼教工作。

7、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常规,进行言语、美术、体育、音乐等方面的基础教育。 门 卫 制 度

1、按规定时间开门、关门。早上7:30前开门,下午6:30后关门。

2、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

3、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幼儿园,内部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

4、加强节、假日值班保卫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5、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幼儿走失。认真做好家长接待工作并及时进行传达。

6、做好包干区的清洁卫生工作,每日清晨打扫大门内外的卫生,使幼儿进园时,感受到环境优美整洁。

7、门卫值夜班时,注意防火、防盗、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值日园长。

9、做好报刊、杂志、信件的收发工作。 晨 检 制 度

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及时处理,预防学校传染性疾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一、班主任教师负责每天早晨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

二、晨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观察、询问等方式了解掌握学生的情况;对未到学校的学生要及时想办法了解缺勤的原因。

三、每日晨检情况要做好记载,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为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异常情况纪要等。

四、对晨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特别是出现发烧、头疼、咳嗽以及不能确定的症状、现象,要及时报告卫生室,较严重的立即报告学校。卫生老师接报后要及时初步诊断和处理,需要送医院治疗的由班主任及时与家长联系。

五、班主任教师对患病学生在治疗期间的情况要跟踪,多了解、多关注,做好记载。

六、晨检工作在学校分管领导的主持下,由教务处的专管领导构建起的年级组长、班主任、卫生教师组成的管理网络和运行机制。负责工作布置、检查或抽查、现场处置、考核、材料收集和整理。

伙食管理制度

1、儿童伙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儿童伙食委员会,由主管伙食的工作人员、保健医、炊管人员、财会和家长代表组成。每月召开一次伙委会,研究儿童伙食,并广泛征求家长意见,不断提高饭菜质量。

2、每周制定一次食谱,并向家长公布,做到每餐主副食不重样,调剂伙食花色品种,保证幼儿吃好吃饱。

3、准确掌握儿童出勤数,每日九点前到伙房填写儿童出勤人数,按儿童数量计算主副食下锅量,按时开饭。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把住病从口入关,食具按时消毒,生熟分开,严防食物中毒。

5、有计划地购进食品,物品入库前要经验收人员验收质量、数量,签字后方可入库。

6、炊事员要钻研烹调技术,做到细做菜,色香味俱全,保证幼儿足够的营养。

7、加强伙食成本核算,做到收支平衡,伙食费专款专用。 伙食库房管理制度

1、严格出入库制度,双人双锁,双人进库领料,出入库手续建全,建全帐目,及时对帐,做到帐物相符,日清,月结。

2、非库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入库。

3、库房物品摆放整齐,室内清洁,按时清扫,有防虫等措施。

4、定期盘点,防止物品,食品腐烂变质,虫蛀等现象发生。

卫生保健制度

1、保健老师晨检时要注意幼儿神情,认真做好五件事:一问二看三摸四处理五记录。检查幼儿是否带针类、火柴等类的硬性物件。保管好幼儿药品,不得给幼儿吃错药(吃错药为责任事故)。

2、炊事人员加强食具的保管和煮沸消毒,把好食品检验关,做到生熟分开,不吃变质食物,杜绝食物中毒。

3、夏天做到冷菜、冷饭、冷汤进教室,要严格保洁。冬天供应热菜、热饭、热汤、点心放置适当位置,以免幼儿烫伤。

4、每周定期进行环境、设备、设施的安全卫生检查,及时清除事故隐患。

5、定期为玩具、被褥消毒、日晒,发现传染病,要进行隔离并加强护理工作。

6、包干地区、室内要一日三扫,其他地方要一周小扫一月大扫,平时要随时保洁,全园每月一次大扫除。

7、带班不迟到(因迟到引起的事故为责任事故,走失、骨折、窒息为重大事故),不使用幼儿物品,不使唤幼儿为教工传递物品、用具。

8、加强辅导,早晨来园及离园要有专人负责,接班教师做好交接班工作,要清点人数,建立离园登记制度。

9、外出春、秋游等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乘车过马路要确保幼儿安全,上下车进出口要清点人数,以免幼儿走失。

10、向教职工和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不乱奔乱跑,进园后不擅自离开幼儿园。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

11、教育幼儿不带危险品到幼儿园(如别针、纽扣、尖针、小刀等物),防止异物落入口腔、鼻腔等,每天晨检时要注意幼儿带的物品。

12、保健老师负责保管幼儿园药物,内服药、外用药要有名字,有明显标志,过期变质的药物应及时处理,有毒药物应谨慎保管。给幼儿服药必须核对(姓名、日期、剂量),防止服药发生错误。

13、值日教师每天早中晚要巡视校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苗子应及时报告。事故后必须写事故调查报告,幼儿缝针、骨折等将根据责任及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15、每学期对园内房屋结构、设备要检查两次(如玻璃窗、天花板、电源等),防止损坏脱落而出事故。每学期课桌椅要进行修理,每星期要检查运动器具一次。如有损坏,立即停止使用,尽快进行修理。

16、厨房严禁幼儿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放在安全地方,不准放在地上,开饭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一、卫生环境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要消灭蚊、蝇、蟑螂等害虫。

2、婴幼儿教玩具要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

3、要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要有防蚊、防蝇、防暑和取暖设备。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儿童用的便盆,每次用后要立即冲洗,刷洗干净,每日用消毒水浸泡。三岁以上幼儿要提倡蹲式厕所。

5、小儿桌高度应符合要求。

二、个人卫生

1、婴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要漱口,大中班幼儿每日早晚要刷牙。

4、定期洗头和洗澡。

5、每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巾要每天消毒。

6、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

7、手绢要专人专用,每日换洗,婴儿尿布要勤换,洗净后用开水烫或日光暴晒。

8、保持儿童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

9、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要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10、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澡,勤剪指甲,饭前便后和给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和幼儿接触时不抽烟。

三、消毒隔离制度

1、设立保健室,根据本单位条件建立隔离室或观察床,隔离室用品要专用。

2、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或班。

3、对患儿要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婴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者接触过的婴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幼儿离园(所)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应报告园所领导,采取必要措施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为了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幼儿园内的校园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校园安全事故”是指发生于幼儿园之中,对在园教职员工、学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对幼儿园财物造成重大损害的事故。

三、任何人对幼儿园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教职员工应当发现后立即向园长报告;幼儿园应当在发现的1小时内向教育局办公室和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同时向其所属的镇政府报告、传染病嫌疑,应经医师确诊后填写三联单报区妇幼所、镇卫生院、区疾控中心。

1、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2、发生或有明显征兆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有明显先兆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发生致人伤亡或者可能致人伤亡的暴力伤害事件的;

5、发生或可能发生在园师生被绑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在园师生人身伤害或者造成在园师生人身重大危险的事件。

五、本制度第四条范围以外的其他校园安全事故应当于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教育局办公室进行书面报告。

六、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后,幼儿园应当就该事故保持与教育局的密切联系,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和调查情况向教育局进行汇报。

七、校园安全事故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24小时内,有关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园长进行全面汇报。

接送安全制度

1、家长送幼儿入园时,必须 亲自把幼儿交到教师手中,不能只把幼儿送到大门口,防止幼儿走失。

2、教师接待幼儿入园时,对家长提出的要求,反映的情况、所带的物品、药品要认真记在交接本上,以防止遗忘。

3、幼儿离园时,教师要帮助幼儿做好准备,开大门后,由值班教师把幼儿亲自交给家长。幼儿在园期间发生的事情要如实向家长反馈。

4、严格按幼儿园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行事,不到接送时间不准家长接孩子,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教师请假,经允许方可。

5、如果家长代接,教师必须打电话跟孩子父母确认后,由来人签字才能接走幼儿。幼儿不认识的陌生人不准接走幼儿。 儿童健康检查制度

一、新入园幼儿的健康检查:

1、幼儿在入园前必须参加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全身体格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才能入园。

2、幼儿入园时应将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证交幼儿园。

3、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经过医学观察,观察期满且无症状再作检查,正常者可入园。

4、幼儿转园,应凭原在园的健康检查表无传染病接触史的转园证明。幼儿离开园所三个月以上,需要新体检后方可再入园所。

5、有严重先天性心脏病、裂腭、癫痫、中度以上智力低下(不适应集体生活不能接受教育)等疾患的儿童未矫治前不宜入园。

6、入园体检时发现疾病应及时治疗,患营养不良、贫血等可以入园后矫治,患传染病应隔离治疗,痊愈后凭医疗单位的证明方可入园。

二、幼儿定期体格检查

1、幼儿入园后应定期体检,每年一次,每次均按常规进行全面体检。

2、幼儿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每学期查视力一次,所有在园的幼儿每年查血红蛋白一次。

3、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幼儿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

三、幼儿晨间检查:

1、配备必要的晨检用品(体温表、压舌板、电筒、常用外用药及纱布、棉签、晨检牌、记录本等。

2、日托幼儿每天早晨进班前,由保健做晨间检查,检查步骤包括一问二摸三看四查,检查

内容除观察幼儿精神、脸色、摸体温、询问在家健康状况外,还应根据幼儿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做重点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的物品等,对无异常者发给表示健康的牌子,让幼儿进班。

3、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幼儿去医院求诊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

4、由老师收下家长带来的药,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做好记录,按时给幼儿用药。

四、幼儿全日观察:

1、保健老师应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幼儿的健康状况,如有可疑或异常应及时处理。

2、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病和体弱的幼儿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老师联系并做好全日观察记录。

五、教职工体检制度

1、幼儿园职工来园工作前必须进行全面体检,包括胸透、肝功类,以及阴道分泌物检查,粪便检查,炊事员必须到市或区卫生监督所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园内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率为100%,体检中发现疾病积极治疗,发现传染病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须持医院证明方可恢复工作,如患慢性痢疾,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化脓性皮肤病、结核、麻风病、精神病等,有损幼儿健康者,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幼儿园教师培训制度

一、教师要积极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方面的教学特长。

二、鼓励教师利用业余时间进修或学习,注重理论与实践的反思和指导作用。

三、提倡互帮、互学,有经验的教职工要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有计划地对保教人员进行专业化等方面内容培训,切实提高保教质量。

四、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地方针,每学期邀请专家或同行来园讲学或交流,并根据需要有计划的选送教师外出学习,原则上,每周六教师自愿到幼管会参与培训。

五、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有计划地安排业务学习内容,使全体教职工不断获得新的信息,了解幼教发展动态。

六、每学期进行一次业务素质与能力的竞赛,表扬先进,推广经验。

七、骨干教师带头进行教育科研,带动幼儿园课题研究的有效开展。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园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的开展落实。负责制定安全工作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安全领导组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措施,检查安全隐患,落实事实整改方案,并详细记录,定期向园长汇报。

三、幼儿安全实行谁当班谁负责制度,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幼儿出现任何大小事故,当班教师负全责。

四、值班教师负责当天幼儿园在门的开放与关闭。严禁幼儿入园后单独离园,发生从大门走失幼儿事故,值班教师负全责。同时,值班教师还要负责在园内巡视,发现不安全隐患记录在安全值班记录中,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幼儿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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