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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00:05:0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翁台水族乡教育系统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试行)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根据独山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独教人字[2009]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

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

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

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中心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教师代表组成。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刘合虎副组长:刘正国

成员:刘平远刘兰德龙再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正国兼任办公室主任,龙再帮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三、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员工。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根据独教人字(2009)20号文件第四章第

(二)条第1款:“除校长津贴、班主任津贴、农村教师津贴外,其他76%的部分,县局将按人头平均数划拨到各学校,作为教学质量奖和副校长、中层干部、津贴及超课时补贴(课时量的计算严格按国家的教学计划标准执行)。具体分配和奖励办法由各中学和中心小学制定详细考核方案”之规定。本乡教师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津贴、教育教学工作奖两大部分构成。

(一)管理岗位津贴(中层领导每人每月60.00元,分管全乡安全工作的中层领导每月另加津贴30元。

1、副校长津贴:

(1).副校长津贴的使用及发放,由中心学校(教站)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2).副校长津贴的发放范围:中心学校副校长;中心小学副校长。

(3).副校长津贴原则上按学期发放,由中心学校(教站)对副校长的德、能、勤、绩、廉

等方面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根据结果进行发放,每月90元。

2、中层干部津贴:

(1).学校中层干部津贴的使用及发放,由中心学校(教站)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2).学校中层干部津贴的发放范围:中心学校业务员;中心小学校长助理、教导处、总务

处正副主任、。

(3).学校中层干部津贴原则上按学期发放,由中心学校(教站)对正副主任的德、能、勤、

绩、廉等方面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根据结果进行发放。每月60元,分管安全工作

的中层领导每月另津贴30元。

- 1 -

(二)教育教学工作奖(除去中层津贴的100%)。

1、中心学校人员、校长助理、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的教育教学工作的考核,主要考核教师

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服务态度、劳动纪律等。具体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2、中心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奖分为:教育教学效果奖和课时量补贴两大项。其中教育教学效

果奖占80%;课时量补贴占20%。

3、教师教育教学效果奖依据独教人字(2009)20号文件第四章第

(二)条第

2、

3、4款之

规定由教导处和教育工会联合制定《翁台乡中心小学教育教学效果奖励实施方案》,全体教师讨论通过后实施。

4、课时量补贴:

(1)、教师工作量(指实际担任学科课程):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15节为满工作量。

中心小学正校级(含主持全面工作的副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2节(含教站人

员),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4节,中心小学中层干部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

为满工作量。兼任部门负责人(乡级或两部门合并)的加工作量,每个部门工作量

10节。

(2)、满工作量补贴:满工作量者每月20分/人。超课时每节加1分。不足课时数每节减

1分。

六、其他具体事项:

1、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工伤治疗期间,教育教学工作奖全额发放。

2、在职人员连续病假两个月以内的,教育教学工作奖全额发放,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

第三个月起教育教学工作奖按80%发放,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教育教育教学工作奖按50%发放。

3、在职人员连续事假一个月以内的,教育教学工作奖全额发放,连续事假超过一个月的,从

第二个月起教育教学工作奖按50%发放,连续事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教育教学工作奖停发。

4、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失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以及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的等。

5、经组织选派挂职、支教或进修学习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这些

人员由挂职单位、支教学校、培训学校提供出勤及表现情况,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6、请法定产假的教师每月全额发放教育教学工作奖。

八、有关要求

1、除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各学校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

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违反规定的,要没收违规的全部资金上缴财政,并追究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2、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改

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进行分配制度改革。

十、本《方案》解释权归中心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十一、本《方案》经学校全体教师会议通过并报上级审批之日起实施。

翁台乡中心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3月14日

附:翁台乡中心小学教育教学效果奖励实施方案

翁台乡中心小学2012年春季教育教学效果奖励实施方案

根据独山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独教人字[2009]20号)文件精神和《翁台水族乡教育系统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实现教育现代化和促进中小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总体目标,以加强教师专业化建设为核心,客观公正、全面科学考核教师,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

3.坚持注重绩效的原则;

4.坚持“教师的个人素质与学校部门的整体水平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过程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范围和时间

(一)考核范围:翁台乡全体公办教师。

(二)考核时间:全县平均分出来之日。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品德修养、能力水平、敬业精神、工作绩效等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实行量化评分(详见量化评分表)。

品德修养: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办学思想、师德修养,坚持原则、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的情况。

能力水平:指具备国家规定的学历,参加岗位培训,开拓创新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作风和方法、管理和领导艺术,熟悉学科教学,具有较强的教学指导能力,指导并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改革等情况。

敬业精神:指工作态度,事业心和责任感,深入课,深入学生,开展调查研究,求真务实,勤奋敬业等情况。

工作绩效:指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工作任务完成的实际情况、开展其他工作中取得的实际效果和主观努力情况,以及教职工对其工作的认可程度。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学年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考核内容进行百分制量化评分。

(一)课时量补贴(20%)。

(二)教育教学效果(80%)。

(三)具体考核内容和计算见量化评分表。

五、工作程序

(一)考核预告。中心小学在考核前进行预告,公布考核的方式、内容、时间、考核对象姓名以及考核工作组成员等。

(二)实地考核。考核工作组深入学校,按照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采取多种有效方法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并结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具体如下:

1.听取述职报告。乡考核工作组组织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共同听取考核对象的学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2.进行校长测评。

3.查阅资料。考核工作组查阅教师备课本、听课本、会议记录本、工作笔记、读书笔记、手册等,并对照学校工作计划查阅学校相关工作台帐资料,参照教师自评报告对学校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核查。

4.查看部门(班级)工作资料。

(三)综合评分。考核工作组在多方获取信息的基础上,计算出考核对象的综合评价总得分。

(四)反馈结果。在考核对象所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考核对象以及学校教职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通过正常渠道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考核领导小组应认真调查研究,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六、考核结果的评定

1.计分办法:课时量补贴部分,凡满课时的均得20分,超1课时加1分,少一课时减1分,以此类推。教育教学效果部分之量化考核,基础分为100分,每学科以2012年春季期末的全县平均分作为参照,在5分范围内,平均分超1分,量化考核分加1分;平均分超出5分范围的,平均分超1分,量化考核分加2分;反之成立。计分公式:总分=课时量补贴分+教育教学效果分;教育教学效果分=量化考核分的70%+校长测评分的30%。所任学科全县排名倒数

1、

2、3名的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任两科或两科以上的择优计算。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学期不能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的;

(2)考核对象个人受党纪政纪严重警告、政纪记过处分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要求的;

(3)学校因决策失误,发生群访、集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4)因违法违规而受到乡镇以上通报处理的;

(5)教职员工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七、其他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5个月的,不参加绩效考核。

(二)涉嫌违法违纪的,不参加绩效考核。

八、工作要求

在教师绩效考核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度。要严肃绩效考核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

十、说明

1、本办法如与学校或上级部门的规定(方案)相冲突,以学校或上级部门的规定(方案)为准。

2、本办法由乡中心小学负责解释。

3、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翁台乡中心小学

2012年3月

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药剂科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中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9.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教师绩效工资考评分配实施方案

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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