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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

发布时间:2020-03-02 13:20:1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加工贸易类:

对各种监管模式的保税加工货物的管理,主要可以归纳为5点:

1:商务审批;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书+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 2:备案保税;主要体现在建立加工贸易电子账册,原则是合法经营、复运出境、可以监管。

3:纳税暂缓;国家规定转为就阿公产品而进口的料件,按实际加工浮云出口成品所耗用料件的数量准予免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这里所指的免税,是指在出口成品上的料件可以免税,不出口的部分料件征税。

保税加工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的,在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时要征收缓税利息,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缓税利息率按日征收。应征缓税利息=应征税额*计息期限*缓税利息率/360

料件进境时未办理纳税手续,使用海关事务担保,具体手续按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执行。东部地区包含辽宁省、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中西部地区指东部地区以外的中国其他地区。

目前国家公布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主要包括:1:国家明令禁止进出口的商品;2:为种植、养殖而进口的商品;3:高能耗、高污染的商品;4: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的商品;5:其他列名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

目前公布的加工贸易进口限制类商品,主要包括冻鸡、植物油,初级形状聚乙烯,聚酯切片,天然橡胶,糖,棉,棉纱,棉坯布和混纺坯布,化学短浅,铁和非合金钢材、不锈钢,电子游戏机等;

目前国家公布的加工贸易出口限制类商品,主要包括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初级形状聚苯乙烯、初级形状环氧树脂、初级形状氨基树脂等化工品,拉敏木家具、容器等制成品,玻璃管、棒、块、片基其他型材和异型材,羊毛纱线,旧衣物,部分有色金属等。

4:监管延伸;纸质手册和电子化手册管理保税加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经批准可以延长,延长的最长期限原则上也是1年。纸质手册和电子化手册管理的保税加工报核期限是在纸质手册或电子化手册有效期到期之日起或最后一批成品出运后30天内;;电子账册管理的保税加工报核期限,一般以180天为1个报核周期,首次报核是从海关批准电子账册建立之日起算,满180天后的30天内报核;以后则从上一次的报核日期算起,满180天后的30天内报核。

5:核销结关。

纸质手册管理下的保税加工货物报关程序:

合同备案内容:

1.备案单证:1.商务主管部门按照选线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

2.加工贸易合同或合同副本

3.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申请表及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呈报表

4.属于加工贸易国家管制商品的需要交验主管部门的许可证件或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5.为确定单耗和损耗率所需的有关资料

6.其他备案所需单证

2.备案商品:

1.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不准备案

2.进出口消耗臭氧层物质、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在备案时需要提供进出口许可证或两用物项许可证复印件。

3.进出口音像制品、印刷品、地图产品及附有地图的产品,进口工业再生废料等,

在备案时需要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

3.保税额度: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海关准予备案的料件,包括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直接用于加工出口产品而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掉的数量合理的触媒剂、催化剂、磨料、燃料,全额保税。加工贸易合同项下海关不予备案的料件,以及试车材料,未列名消耗性物料等,不予保税,进口时按照一般进口货物照章征税。

4.台账制度:

为了简化手续,进口料件在1万美元及以下的,使用AA类、A类、B类管理的加工贸易企业按规定不设台账或台账保证金空转,因此也不必向银行交付保证金。适用AA类、A类、B类管理的加工贸易企业进口金额在5000美元及以下的客供服装辅料(拉链、纽扣、卸扣、扣拌,摁扭、垫肩、胶袋,花边等78种)免领手册,但必须凭出口合同向主管海关备案。

5.合同备案的凭证:

在银行开设了台账的合同,由企业凭银行签发的“银行保证金台账登记通知单”到合同备案海关领取海关签章的加工贸易手册。

可以不设台账的的合同,在准予备案后,由企业直接向受理合同备案的主管海关领取海关签章的加工贸易手册。

78种列名服装辅料,且金额不超过5000美元的合同,免申领手册,凭海关在备案出口合同上的签章和编号直接进入进出口报关阶段。

出口加工区:

功能:从事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及研发、检测、维修等业务。

1,:运往境内区外维修或测试检验的机器、设备、模具和办公用品等,应自出去之日起2个月内运回加工区。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运回的,区内企业应于期限届满前7天内,向主管海关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申请延期以一次为限,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2:从境外进入出口加工区按规定予以免税的机器设备,海关在规定的年限内实施监管,监管年限自货物进境放行之日起计算,期限5年。使用完毕,原则上应退运出境。

珠海园区:

功能:1,加工制造

2,检测、维修、研发

3,储存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

4,国际转口货物

5,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

6,国际中转

7,商品展示、展销

8,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加工和物流业务

区内企业自开展业务之日起,应当每年向珠海园区主管海关办理报核手续,珠海园区主管海关应当自收到报核之日起30天内予以核销。区内企业有关账册、原始单证应当自核销结束之日起至少保留3年。

1:委托区外企业加工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加工完的货物应当按期运回珠海园区。2:运往区外进行检测、维修的的机器、设备、模具和办公用品等弥补的在区外用于加工生产和使用,并且应当自运出之日起60天内运回珠海园区。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运回的,区内企业或者珠海园区行政管理机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7天内,一书面形式箱海关申请延

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天。

保税物流货物:

范围:1,进境经海关批准进入海关保税监管场所或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储存后转口境外货物;

2,已经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尚未离境,经海关批准进入海关保税监管场所或特殊监管区域储存的货物。

3,经海关批准进入海关保税监管场所或特殊监管去与保税储存的加工贸易货物,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工维修国外产品多进口寄售的零配件,外商进境暂存货物。

4,经海关批准进入海关保税监管所或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境货物。

监管模式:一非物理围网的监管,包括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二时物理威望监管,包括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

审批:1.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要经海关审批,并核发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设立及存放保税物流货物;2.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区、保税港区要经过国务院审批,凭国务院同意设立的批复设立,并经海关等部门验收合格才恩那个进行保税物流货物的运作。

保税仓库的功能:进境的货物的仓储。

可存放的货物:1:加工贸易进口货物,2:转口货物,3: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无聊和维修用零部件,4: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5:外商进境暂存货物,6: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7: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境货物。设立的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3,具备箱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4,经特殊许可商品储存的,应当持有规定的特殊许可证件;5,经营备料保税仓库的加工贸易企业,年出口额最低为1000万美元;6,具有专门存储保税货物的场所。

公用保税仓库面的最低为2000平方米,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容积最低为5000立方米,寄售维修保税仓库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

存储期限:1年+1年主管海关审批

超过2年直属海关审批。

经主管海关申请,保税仓库货物可以进行分级分类、分拆分拣、分装、计量、组合包装、打膜、加刷或刷帖运输标志、改换包装、拼装等辅助性简单作业。

出口监管仓库:

功能:1:一般贸易出口货物,2:加工贸易出口货物,3: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转入的出口货物,4:其他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

设立条件: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2: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和仓储经营权;3: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4: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5:具有专门储存货物的场所,其中出口配送型仓库的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国内结转型仓库不低于1000平方米。

存储期限:6月+6月主管海关审批。

经主管海关同意,可以在出口监管仓库内进行品质检验、分级分类、分拣分装、印刷运输标志、改换包装等流通性增值服务。

保税物流中心:

功能:1:国内出口货物,2: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3:外商暂存货物,4: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5: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6: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7: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8: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贸易范围:1:保税储存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2: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性服务;3: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4: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业务;5: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中转业务。

不得开展的业务:1:生产和加工制造;2:商业零售;3:维修、翻新和拆解;4:存储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以及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健康卫生或者健康、公共道德或者只需的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5:粗存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能享受保税政策的货物;6:其他与保税物流中心无关的业务。

保税物流中心的设立: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3:据对对中心内企业进行日常管理的能力;4:具有协助海关对进出保税物流中心的货物和中心内企业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管的能力;

东部地区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中西部地区不低于5万平方米:

区内企业的设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特殊情况下的中心外企业的分支机构;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属企业分支机构的,该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3: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和 其他法律义务的能力;4: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于海关联网;5:在保税物流中心内有专门存储海关监管货物的场所。

年限:2+1 主管海关。

保税物流园区:

含义:在保税区桂花面积内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区域内设立的、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功能:1: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2:对所储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性服务,如分级分拣、分拆分拣、分装、计量、组合包装、打膜、印刷运输标志、改换包装、拼装等具有商业增值的辅助性服务;3:国际转口贸易;4: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5:国际中转;6:检测、维修;7:商品展示;8: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

境外运入园区下列货物保税:1:园区企业为开展业务所需的货物及其包装物料;2:加工贸易进口货物;3:转口贸易货物;4:外商暂存货物;5:供应外商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6:进口寄售货物;7:进境检测、维修货物及其零部件;8:看样订货的展览品、样品;9: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10:经海关批准的其他进境货物。

境外运入园区下列货物免税:1: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设备、物资等;2:园区企业为开展业务所需机器、装卸设备、仓储设施、管理设备及其维修用消耗品、零配件及工具;3:园区行政机构机器经营主体、园区企业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

运往区外维修、检测的机器、设备和办公用品等不得留在区外使用,并紫云出之日起60天内运回区内,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运回的,园区行政管理机构及其经营主体和园区内企业等于期满前1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抓管海关申请延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天。

保税区: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海关进行监管的特定区域。

功能:出口加工、转口贸易、商品展示、仓储运输等功能。

进出区:出区进入国内市场的,按一般贸易报关。出区用于加工贸易的,按一般贸易报关,出区用于可以享受特定减免税的,按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

保税区企业货物运到区外加工,或区外企业货物外法刀保税加工区加工,需经主管海关核准。进区提交外发加工合同向保税区海关备案,加工出去后核销,不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不缴纳税费。出去外发加工的,需由区外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在加工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备案手续,申领纸质手册,或者建立电子账册、电子化手册,需要建立银行保证金台账的应当设立台账。加工期限最长为6个月,特殊情况下经海关批准可以延长,延长最长期限是6个月。备案后按保税加工货物出去进行报关,

保税港区:

功能:1:存储进出口货物和其他他未办结海关税手续的货物;2:国际转口贸易;3: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4:国际中转;5: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6:商品展示;7:研发、加工、制造;8:港口作业;9: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处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如港区视同进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保税港区货物不设储存期限,但储存超过2年的,区内企业应当每年向海关备案。 下列货物从境外进入保税港区,海关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1: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性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2: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机器维修用零配件;3: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

运往区外检测维修的的机器、设备和办公用品等,不得在区外用于加工生产和使用,并且应当自运出之日起60内运回保税港区,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运回的,区内企业或者保税港区行政管理机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关申请,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天。

委托区外加工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加工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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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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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合同

进料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合同

加工贸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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