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红旗小学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的意见》和《咸阳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全面实施教师全员培训提高工程,确保校本研修课时,特制定我园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法。
一、校本研修内容:
1.校内的常规业务学习和教研组活动:如每年8~9次业务学习;每年3~4次教研大组活动;
2.教材培训、教师专业技能和基本功培训:每年约10余次的数学、分享阅读、英语教材培训或教师舞蹈、书写、绘画等专业基本功培训;
3.专题讲座和校内外派的参观学习活动:每年2次人员专题培训;除教育局安排的集中培训外,我校派出的部分教师的外出参观学习;
4.教师自主研修内容:教师自主教学研究,撰写教育成果总结、学生观察记录和教育反思笔记等。
二、校本研修的学时认定办法
(一)校内成立校本研修工作领导小组,校长郭兵利任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吴松任副组长,教导主任朱永平、语文教研组组长刘瑞、数学教研组组长方秋季、综合教研组组长杨曼任组员,商议制定校本研修规划、年度校本研修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校本研修经费的落实;审核每位教师校本研修学时的认定。
(二)每位教师建立个人成长档案,每学期及时记录每位教师个
人参加学校校本研修的内容及其学时。
(三)办公室负责与教研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协商,办理校本研修的相关认定、登记工作,确保我校教师集中培训和校本研修学时符合要求和规定。
(四)验印前采取教师对自己本年度校本研修的学时进行个人申请、学校校本研修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符合每位教师每年参加不少于40学时的校本研修的规定之后,方可登记验印。
(五)认定和申请的校本研修学时具体规定如下:
1.教师在校内每参加一次业务学习或教研大组活动,认定为完成校本研修2学时。
2.教师在校内每参加一次教材培训或教师专业技能和基本功培训,认定为完成校本研修2学时。
3.教师在校内参加一次专题讲座或专题培训活动,认定为完成校本研修3学时。
4.凡每学期完成教育反思笔记10篇、教育座谈交流稿或教育成果总结1篇的教师认定为完成校本研修12学时。
5.除参加省、市教育局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及国培教育远程教育培训外,学校派出的各种外出学习培训及参观活动,每一天认定为完成校本研修6学时。
2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