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指导员须知
一、你被列为《关岭自治县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技术指导员,你指导的农10户农户分别是:。指导时间是2009年9月—2010年9月。
二、在作为技术指导员期间,应履行如下义务:
1、承担10户科技示范户和辐射户的技术指导与服务。根据项目要求,针对10户项目户在技术指导、品种选择、新技术应用方面等提供服务,按时将物化技术补贴、技术资料等发放到户。
2、确保每年进村入户时间150天以上,每户指导服务的时间不少于15天。确保技术指导见成效,与接受指导之前的相比,增加效益15%以上。
3、做好工作记录和平时工作总结。按时完整填写科技示范户及技术指导员手册,做好工作日志,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认真做好技术指导工作总结。
4、积极参加农业局组织的技术培训,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5、服从农业局安排,积极完成项目各项工作。
6、配合国家农业部、省、市县农业部门检查、调查,回答农业部专家的问题。
《技术指导员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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