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技术指导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充分发挥技术指导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对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技术指导员的管理,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绩;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专项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对象是按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要求选聘的50名技术指导员。
三、考核内容
(一)技术指导员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精神。
2、提高自己所承担的主导产业、主推品种、主推技术业务水平和技术指导服务能力,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集中学习培训,逐步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
3、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开展好自己所指导的科技示范户及周边辐射带动农户的农业技术培训与指导服务工作。
4、负责做好自己所指导的科技示范户的各项物化补助发放和监督工作,及时核销物化补贴帐。
5、指导示范户填写《科技示范户手册》情况及填写《技术指导员手册》,指导示范户订挂示范户门牌。
6、项目开始实施时制定示范户年度工作方案及分户指导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要求定期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二)考核具体内容。
1、在所负责的工作服务区宣传贯彻落实《山丹县201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精神,宣传面要达到总农户数的100%。
2、对自己承担指导服务的主导产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要熟练掌握,技术指导员加省、市、县组织的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5天。
3、在所负责的工作服务区域内,所指导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5%以上,使科技示范户主推品种的产量在前三年平均增产10%以上,辐射带动户单位面积经济效益提高5%以上。
4、负责做好自己所指导的科技示范户各项物化补助工作,并按照规定标准进行补助,及时核销物化补贴帐。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技术指导员每年下乡指导服务时间达120天以上。每户科技示范户通过自我发展,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发展达20户以上。
6、指导示范户填写《科技示范户手册》情况及填写《技术指导员手册》,指导示范户订挂示范户门牌。
7、项目开始实施时各制定1份示范户年度工作方案及分户指导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技术指导员要按要求定期做好信息上报工作,每个技术指导员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项目结束时做好项目实施情况的综合自我评价与总结,等待上级检查验收。
(三)具体标准见附表一《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补助项目技术指导员绩效考核量化评分表》。
四、技术指导员绩效考核方法
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考核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在具体考核工作中征求技术指导员、项目区示范户、乡(镇)政府、村、社的意见进行综合考核。
五、奖惩
依指导员的绩效进行考核,对绩效显著、工作突出的指导员实行奖励,除人为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外,对绩效不明显、责任心不强的技术指导员进行惩罚和批评,通过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80-89分的为良好,得分在60-79分的为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根据考核得分对优秀、良好的技术指导员按等次进行奖励和补贴;对合格的技术指导员只享受基本补贴;不合格的技术指导员不享受补贴,下年度不再聘用为技术指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