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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长制

发布时间:2020-03-03 06:58:4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瑞安市马屿镇人民政府文件

马屿镇人民政府关于马屿镇“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全面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品位,助力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的纵深推进,依据温镇治办下发的《关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行“路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温镇治办(2017)34号)要求,特制定马屿镇“路长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镇委、镇政府工作部署为指导,紧紧围绕“排堵治乱、路畅人安”战略目标,按照“一条道路、一个路长、一个团队、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原则,坚持“规划、建设、管理、疏导”多措并举,达到责任道路“整洁、规范、美观、文明、有序”的工作目标,全面提升马屿镇道路交通文明形象和城市品位。

二、工作目标

通过“路长制”的建立和实施,达到建成区主次干道交通环境整洁、交通设施规范、城市环境美观、交通出行文明、行车停车有序的总体目标。无乱拉线、乱设牌、乱占道、乱开车、乱停车等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路长制”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和全面实施,镇委、镇政府建立马屿镇“路长制”领导小组如下:

总路长:周小鑫 副总路长:陈峰

成员:党政办、交警中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中小学校、镇各相关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中队,与镇交通秩序大整治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路长制”工作的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实行实体化办公,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四、工作任务

全镇实行县级“路长制”和镇级“路长制”两级路长制度,县级“路长制”由县领导担任路长、乡镇主要领导担任副路长;镇级“路长制”由各乡镇领导担任路长。具体创建任务分配如下:

镇级“路长制”工作任务

马屿镇创建2条镇级“路长制”责任道路,并参照县级“路长制”工作模式,包干到底。

五、工作职责

各责任路段设置路长、路管单位和责任单位。路长抓综合治理工作,同时兼任督察长、负责对创建道路相关部门的指挥、协调、督导等工作;路管单位负责路长职责的具体落实和本部门业务工作;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归口开展具体整治工作,或在路长指挥下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对责任路段加强管理。沿线各市场、医院、银行、学校、小区、商场、企业、工厂等单位大门口路段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即包乱象治理、包专人管理、包文明美观),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路长和路管单位工作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督导相关单位职责的落实。开展责任路段乱象排查,措施调研和方案制定等工作。

2、组织路管单位人员开展责任路段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措施,指令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做好巡查记录,实现对责任路段的常态化管理;

3、牵头协调相关单位、开展责任路段道路规划建设、乱堵点治理、交通设施完善等整改计划和方案制定,按照职责归口组织实施落实;

4、路管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各项工作对接,台账建立等相关工作。

(二)责任单位工作职责

各责任单位需服从、协助路长和路管单位做好本职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马屿派出所(马屿交警中队):负责责任路段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动态交通秩序和静态停车规范管理工作,加强非法“四小车”管理,有机非条件的道路实现机非分流,加大智能交通科技建设和投入,优化交通信号灯科学配时等工作;参与联合执法,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道路规划、设施建设、堵点治理、停车泊位施划、标志标线设置等工作。

2、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马路市场,流动摊点的整治取缔,沿街商铺滴水线外占道经营的统一清理,加强人行道管理,规范人行道停车泊位设置和管理,确保人行道行人正常通行,加大对城区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类行为进行整治,保持道路环境卫生整洁,加强数字城管平台建设,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参与联合执法,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道路规划、设施建设、堵点治理、停车泊位施划、标志标线设置等工作。

3、马屿市场监管所:负责责任路段沿线各大市场秩序和经营示范街的创建,协调、督查农贸、超市、汽车维修美容和较大商铺等门前道路交通治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打击取缔“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非目录三轮、四轮电动车及附属配件等经营店,规范市场内部经营秩序和交通秩序,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市场门口交通乱堵点的排查调研、方案制定工作,按职责归口组织实施落实,参与联合执法,协助开展沿街商铺滴水线外占道经营的统一清理和长效管理。

4、马屿学区: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责任路段学校门口交通乱堵点的排查调研、方案制定工作,按职责归口组织实施落实,组织保安、教师、学生家长等组建护学岗,开展校园周边上下学期间“护校安园”工作。制定落实错时上下学制度,加大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5、马屿住建所:负责各商业、基地、单位等内部停车泊位的配建标准和挪作他用行为的排查和整改、配合乡镇开展道路规划,硬件设施投入、公共停车场建设、断头路打通、标志线设置更新以及路灯建设等工作。

6、宣传办:负责组织各类新闻媒介开展“路长制”工作机制建立有关政策的宣传报道工作,形成社会参与,家喻户晓的浓厚氛围。

(三)沿线单位工作职责

负责本单位门前交通乱堵点的排查调研、方案制定和落实整改工作,报所在乡镇备案。并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即包乱象治理、包专人管理、包文明美观。严禁将矛盾和问题推向社会、推给政府。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4月11日至4月20日)

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路长制”工作机制,向社会公布“路长制”通告等。

(二)全面启动阶段(2017年4月21日至6月30日)

全面启动“路长制”创建工作,各单位各司其责,开展各类不文明行为清理取缔和常态严管工作,开展交通设施建设、交通乱堵点治理,交通标志标线更新等硬件设施建设。

(三)长效管理阶段(2017年7月以后)

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机制探路,构建创新模式

我镇“路长制”工作机制的探寻和建立,是镇委、镇政府助推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的重要创新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贯彻执行。4月20日前,完成“路长制”实施方案和县级、镇级“路长制”工作职责分工表要制定上报(见附件);4月31日前,各路管单位“一路一策”方案要上报,方案应包括乱象排查、治理措施、责任单位、时间节点等工作内容,要求周密细致,全面到位,重要交通乱堵点治理要上报整治办实行挂牌督办;5月份开展集中清理月活动,各类占道、堆物、违停等行为的清理要求取得初步成效;6月30日前,完成各类交通设施建设,乱堵点治理按计划时间节点推进;7月后,取得阶段性成果,探寻长效机制建立。

(二)宣传开路,广聚社会共识

宣传办、各单位宣传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平台,广泛开展“路长制”工作机制建立的宣传发动工作,并贯穿创建工作始终,形成家喻户晓的宣传氛围。各责任道路要在醒目位置设立“路长制”公示牌,公布监督电话,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路长制”工作的共创共建活动当中,广聚社会共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社区、村居要积极发挥熟门熟路的软性宣传优势,对沿线店主、群众加大宣传教育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

(三)设施引路,规范交通行为

各单位要充分重视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工作,对责任路段要进行“抄底式”大排查,对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交通标志标线更新、交叉路口渠化、中央护栏隔离、交通堵点治理、交通组织优化、交通科技投入等交通设施的建设,要集思广益,疏堵结合,做到谋实情、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全面完善道路设施建设,规范交通参与者交通行为,达到管理工作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严查治路,坚持上限处罚

各单位要对责任路段要实行严查严管严处的三严措施,对占道经营、乱堆物品、违法停车、占用泊位等各类不文明违法行为,要及时清理、上限处罚、期限整改、坚持“零容忍”原则,一抓到底,绝不妥协,对各类处罚要通过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布,达到处罚一个,规范一片,教育一批的效果。

(五)合力管路,形成综合施政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清理占道经营等不文明行为顽疾的工作难度,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集中公安、交警、行政执法、市监、交通等各执法部门精力力量开展联合执法,一条路一条路的清理,一条街一条街的巩固。形成综合施政严管重罚的高压严管态势。同时,要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坚持常态严管,发现问题及时归口处置,防止反弹。

(六)督导道路,务实整治实效

督导工作要“严”字当头,“实”字铺路,抓严抓实。要认真制定亮化考核办法,每半月组织一次督查工作。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实事求是地开展督导检查工作,促进“路长制”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推进,推动交通秩序大整治向纵深开展。对挂牌督办的交通乱堵点治理工作,要适时跟进,督促按时整改。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进不力,未在时限内完成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

某镇“路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莲塘大道(北段)“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河长制工作总结

作业长制学习心得

河长制宣传材料

林长制工作总结

河长制考核办法

河长制实施方案

河长制工作总结

河长制题库

路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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