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我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建议
在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是学校德育工作重要内容,是正确引导和帮助学生健康成长、培养有益于社会的合格公民的必然要求,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我市已有法制教育建设指导意见在具体实施中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重视不够。法制教育由于不是考试科目,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职责和目标,学校普遍不重视。
2、课时不落实。中小学普遍重视文化课程,对素质教育课程安排大都为每周1至2个课时,而这些课时又要安排思想品德、健康、劳动等其他课程,导致法制教育课时落实程度差。
3、师资不到位。法制课基本上由其他课程教师兼任,教育形式大都是照本宣科,很难引起学生兴趣。另外,法制课兼职教师基本上没有进行过系统培训,普遍对学生应该知道和掌握些什么法律知识不清楚,在教学中遇到实际案例很难解答,也间接影响到学生对法律的重视,不利于学生从小树立法律意识。
4、教材不配套。由于缺乏经过论证、统一成套的权威教材,法制课教师在备课时往往缺乏指导,对不同年龄阶段 1
学生应该掌握的内容不熟悉,导致法制课收效甚微。
5、法制副校长流于形式。虽然我市绝大部分的中小学均配备了法制副校长,但由于是学校的领导层,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精力有限,很难兼顾到法制教育,很少开展法制教育相关活动。
6、家长重视不足。许多家长片面追求文化课教育忽视法制教育,认为法制课是副课,是学校的事,很少对子女进行有效教育。
为此,建议:
1、抓好教师培养和教育形式。加强对法制课代课教师的培训,市县教育部门可以和司法部门协调,适当开设法制教育学习班。同时可以邀请我市律师协会组织法律专业人员进课堂,鼓励各种非盈利性的组织带法律进课堂。
2、统一课程教材。重视法制教材的编写论证工作,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学校,了解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的编写教材。
3、保证课时落实。严格落实法制教育基本课时,学校开设法制课必须要有课程表,保证不被其他课程占用,适当开展法制公开课、论文评比等活动。
4、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法制副校长要定期和教育、司法部门沟通,安排法制教育宣讲组深入学校举办法制教育公开课;定期通过家长会同家长进行沟通,引导学生家长共
同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建立法制副校长定期会晤制度,为各校法制副校长交流经验、共同开展活动提供平台。
5、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根据学生不同年龄特点开展法制读书活动,鼓励学生撰写心得体会并进行评比;结合特殊日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如“国际禁毒日”等;通过学校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向学生宣传法制知识;适时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法律实践,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考虑设立小法庭等课外活动形式,寓法制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