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发言人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村务公开的透明度,帮助村民解读村务公开项目,全面推行“阳光村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宝应县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1年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宝村办发[2011]1号)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要切实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第三条 村务公开发言人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履行职责。
第二章 组成和职责
第四条 每村聘请发言人1人,聘用期两年,签订聘用合同,并发给聘书;对工作不称职的及时予以解聘。
第五条 选聘条件
1、政治理论素质高,经验丰富,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村务工作及村里的民情和风俗习惯;
2、服从组织安排,坚持原则,事业心强,热心公益事业;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中共党员;
4、担任村级干部或镇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职务的优先选聘。
第六条 工作职责
1、向村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答疑释惑,维护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正确决策;
2、按规定及时向全村村民发布最新的村务信息;
3、列席直接涉及群众利益的村务会议;
4、向村民征求对村务管理、重大事项的意见或建议;
5、随时接受村民的咨询,并如实、耐心作出解答。
第三章 形式和内容
第七条 形式
1、定期公开:每季度首月的15日为村务公开发布日,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的,应经本村党组织和上一级党委同意,并及时予以公告。
2、及时公开:遇有重大村级事项或村民对村务有疑惑时,需要向党员群众公开说明情况的,可及时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予以公开。
第八条 发布的主要内容
1、党务工作:包括村党组织的任期和年度目标、干部个人廉政承诺、党员缴纳党费情况、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民主评议情况、发展党员及村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情况。
2、村集体财务收支:包括年度财务计划、每笔收入和支出、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固定资产购臵、基本建设投资等。
3、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包括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和承发包情况,集体土地管理(包括耕地、水面等承发包、经营流转和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集体资产承发包。
4、农民负担及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包括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上级有关部门涉及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粮食直补、粮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上级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5、村干部管理:包括村干部的职责分工、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报酬、误工补贴、民主评议、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相关情况。
6、土地征用及宅基地管理:包括宅基地规划方案、申报、批准、使用,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等情况。
7、计划生育:包括人口增减、年度可生育对象名单和计划外生育受处理情况。
8、社会优抚、救济情况:包括拥军优属、扶贫助残、社会捐款等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9、国家、省、市新近出台的政策与法规和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开展的其他工作情况。
10、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村民普遍关心和涉及村民利益的其它事项。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九条 确定内容。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按要求部署村务公开工作,研究村务公开发布事项,邀请发言人参加本会议;由村委会整理出村务公开内容,并形成书面材料;村党组织进行审议把关形成意见。会议研究的情况要形成会议记录,与会人员签名确认。
第十条 信息发布。按照定人、定期、定点的原则,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村情发布会”;组织村民代表、党员或
全体村民参加,由村务公开发言人在固定的村务公开地点(一般为村务公开栏附近)通过信息发布会的形式,及时向全村村民发布最新的村务信息,并对村民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对一时不能作出答复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并限期在下次发布会议上进行答复。
第十一条 建立档案。村情发布会相关资料,要指定专人负责,会后及时整理归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镇、村党组织负责做好对发言人培训工作,增强其民主法制意识,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
第十三条 各村“村务公开发言人制度”落实情况,纳入镇党委对村级工作的综合考核,并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加强对村务公开发言工作的监督管理。上级组织对村务公开发布的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各村党员、群众对“村务公开发言人”回复村民的意见、建议的针对性、真实性和处臵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 村支部书记和“村务公开发言人”是直接责任人。发布会议由村党支部召集,因村情发布会组织不力、准备不足,导致会议效果较差引起群众强烈不满、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镇纪委、镇民政科、镇农经站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村务公开的透明度,使村务公开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实行村务公开发言人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村务工作及村里的民情和风俗习惯;
2、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公益事业;
3、政治理论素质高,经验丰富,坚持原则,事业心强;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中共党员;
5、工作热情高,认真负责;
6、担任村干部或镇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职务的优先选聘。
二、基本职责
1、向村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维护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正确决策;
2、按规定及时向全村村民发布最新的村务信息;
3、列席直接涉及群众利益的村务会议;
4、对村民提出的其它问题有针对性地答疑释惑;
5、村务公开发言人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履行职责。
三、形式和内容 发言形式主要包括:
1、定期公开:每月的10日为公开日,没有特殊原因不能更改,遇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本村党组织和上一级党委报告。
2、随时公开:遇有重大村级事项,需要及时公开向党员群众说明或村民对村务有疑惑时,可即时召集党员和群众代表,随时公开。
3、征求意见:向村民征求对村务管理、重大事项的意见或建议,并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复。
4、日常咨询:随时接受的村民咨询,并如实、耐心作出回答。
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村民议事规则》、《淄博市村级组织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发言内容主要包括:
1、党务工作:包括村党组织的任期和年度目标、干部个人廉政承诺、党员缴纳党费情况、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民主评议情况、发展党员及村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情况。
2、村集体财务收支:包括年度财务计划、各笔收入和支出、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固定资产购臵、基本建设投资等。
3、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包括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和承包情况,集体土地管理(包括耕地、果园、水面等经营承包、流转和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集体资产承包。
4、土地征用及宅基地管理:包括宅基地规划方案、申报、批准、使用,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等情况。
5、计划生育:包括人口增减、年度可生育对象名单和计划外生育受处情况。
6、农民负担情况:包括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上级有关部门涉及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
7、村干部管理:包括村干部的职责分工,任期目标、报酬、误工补贴、民主评议、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8、社会优抚、救济情况:包括拥军优属、扶贫助残、社会捐款等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粮食直补、粮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上级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9、国家、省、市新近出台的政策与法规和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开展的其他工作情况。
10、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
11、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
12、村民普遍关心和涉及村民利益的其它事项。
13、其他未尽事宜,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四、工作程序
1、确定内容。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参加“两委”班子会议,按要求部署村务公开工作,由村委会整理出村务公开内容,并形成书面材料,经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审议把关并最终确定,审议通过后,要在村务公开、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本上做翔实记录,与会人员署名签字。
2、信息发布。按照定人、定期、定点的原则,一般每月举行一次“村务公开日”活动;组织全体村民参加,由村务发言人在固定的村务公开地点,一般为村务公开栏附近,通过信息发布会的形式,及时向全村村民发布最新的村务信息,并对村民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对一时不能作出答复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并限期答复。
3、建立档案。内容公开后,要及时将资料整理归档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组织领导
村务公开发言人制度是村民自治的重要一环,是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加强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有效举措,各村党支部、村委要切实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1、聘用培训。每村聘请发言人1至2人,发言人一经确定,必须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一般为一年,并发给聘书。每年至少对发言人统一进行2次培训,培训工作由镇党委负责,主要围绕《村规民约》、《农村财务代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淄博市村级组织管理规定》等六项制度、《山东省村民议事规则》等进行详细培训,并聘请有关领导和专家授课,增强“村务发言人”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真正做到有章理事,按章办事,维护村内秩序。
2、监督管理。一是建立镇党委与农村党员群众“双向”监督村务发言工作制度。镇党委对“村务发言人”的发言是
否符合政策法规、是否公正进行监督;农村党员群众对“村务发言人”回复意见、建议处臵情况,解答村民疑问的针对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监督。二是明确村支部书记和“村务发言人”是直接责任人,对村务发布会召开得不好或引起群众不满、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严格考核。各村“村务发言人”制度落实情况,纳入镇党委对村级工作的综合考核,并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优秀、突出的,予以续聘,并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