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
为落实启东市教师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强化校务公开,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优化教师队伍,促进学校稳步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作为推荐评审中、高级教师职称的依据。 一.指导思想
根据启教人【2014】8号文件、2014年南通市中小学高级(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意见(通教职称〔2014〕2号、3号)文件要求,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鼓励教师专业化发展,突出实绩与能力,激励先进,促进学校和谐竞争机制的形成。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职称评定工作,成立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荣华
副组长:岑晓泉、陈玮、施阜扬、徐咏梅
成 员:沈兰美 张 辉 丁鹏程 周 倩 袁皆康 刘佳洪 杨 杰 陆向前 杨凯红 李洪涛 施 亚 陆 英 蔡晓玲 倪晓燕 盛红庆 樊海东
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由校办负责。
三、职称晋级考核办法
1.根据《2014年南通市中小学高级(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意见》及《南通市2013年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参考表及2013年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参考表》,由评审领导组在教师自评基础上进行审核打分,按总分排序,得分排名在上级核定指标内者获推荐资格。
2.在同分情况下参照下列标准:一线上课教师优先;班主任、教研组长优先;中途接班的班主任优先;班主任任职年限多者优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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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毕业年级的班主任或教师优先;任毕业年级班主任或教师次数多者优先;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优先;有支教经历的教师优先;年龄大的、进校时间长的教师优先。
三、职称评定的时间安排
1.2014年5月19日,办公室发布相关通知,教师学习职评文件。 2.2014年5月20日,成立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报名通知,起草长江中学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3.2014年5月21日,职评领导组讨论学校职称评定方案、公布上级给学校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的指标、成立监票小组、民主测评组,明确有关分工。申请者到校办报名登记。
4.2014年5月22日,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修改、通过学校职称评定方案;公开上级分配的指标;公示学校监票小组;公示职评工作时间安排;传达市职评工作精神。
5.2014年5月20——25日,参评教师完成论文等佐证材料准备及自评量化表,26日上午将自评量化表及佐证材料交校办。
6.2014年5月27日,对申报者的材料、量化表予以展开公示,校评审组完成材料审核、民主测评,领导组集中量化打分,确定拟申报名单。办公室负责公示校评审结果,到局领取装料袋。
7.2014年5月30日,拟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课堂展示。 8.2014年6月16日,教师完成网上申报,学校完成网上审核。 9.2014年6月17日,教师打印《中小学教师申报表》,评审组完成审核盖章。
10.2014年6月18日,学校上报推荐教师的材料。
2014.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