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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1 18:04:3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食品进货与供货商档案相对应制度

为加强食品管理,明确食品安全责仸,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山东省食品安全“四制”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经营者在流通领域从事食品经营要分别对食品供应商建立供货商档案

二、食品供货商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食品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许可证复印件;

(2)双方签订的《食品供销合同》或《供销双方食品安全合同》; (3)有效的进货发票(《食品进货验收台账》)。 (4)食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

三、食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许可证复印件要有供货商签字、盖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的字样。每年证照年检后提供年检后的有效复印件;

四、《食品供销合同》或《供销双方食品安全合同》要明确供货商名称、食品类别、品牌、供货期限、质量保证,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仸等内容,并由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

五、食品进货发票(《食品进货验收台账》)要由食品供应商签字、加盖公章并由送货人、验货人、收货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予以确认。内容要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保质期、生产批号、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六、经营食品批发,除要对上一级食品供货商或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供货商档案外,还应对下一级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批发档案,并应具有所经营食品每个批次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食品批发档案参照本制度第二条)。

七、经营散装食品要对食品名称、来源、加工日期、保质期、销售商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以标牌的形式公示,公示内容应全面真实,书写简便清晰,

1 食品标牌摆放或悬挂在显要位置,不能与食品直接接触。可直接食用的散装食品要设置防蝇、防尘等设施。

八、经营者在流通领域从事食品经营必须有与食品相对应的食品供货商档案、进货发票(《食品进货验收台账》),做到货档一致。对没有建立食品供货商档案或者供货商档案不齐全的食品,经营者不得购进、销售。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食品经营企业、超市、食品批发经营者除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外,还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其分销点凭企业总部签发的食品配送单(食品进货凭证)销售食品。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四、食品进口商在进口食品时应当按照食品进、销货台帐的样式,向出口商索取有效的《食品进货凭证》;在销售进口食品时,应当如实填写一式两联的食品进、销货台帐,向购货的食品经营者出具《食品进货凭证》,自行留存《食品销货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五、鼓励食品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如实记录购、销食品的信息并保存至规定时限。

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经岗前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销售及临期食品管理制度

一、食品保质期自查制度

针对商场超市食品数量大,批次多的问题,要求各商场、超市必须指定各食品柜位负责人员,每日对上架食品是否过期、变质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距保质期不足10日的食品进行清理,放到临过期食品销售专区进行销售。其他食品经营者根据自身情况,定期对食品保质期进行自查。所有食品经营单位须对临过期食品每日进行检查,并建立检查台账,及时下架过期食品。

二、临过期食品专区销售制度

指导有条件的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内建立临过期食品销售专区,要求经营者在销售专区张贴醒目提示,提醒消费者酌情消费和在保质期内食用。同时,规范经营者的促销行为,促销食品必须明码标价,明示价格折扣标准,防止出现捆绑销售、强制消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对不具备经营场所条件的经营者,指导其对临过期食品采取在外包装作特别贴条标示等方法明显区分,并对临过期食品在保质期内的质量安全责仸、退换货责仸、兑现承诺的操作步骤与要求、临过期食品消费投诉的处理等事项,便于消费者维权。

三、过期食品后续跟踪制度

3 要求食品批发经营者和商场、超市规范保质期到期食品的下架、退货与销毁制度,对保质期到期食品尽可能采取由食品批发经营者和商场、超市统一销毁方式,防止下架过期食品重生或继续流向农村等边远地区;对退回生产单位或上级供货商销毁的,要求食品批发经营者和商场、超市留存退货记录和货物发运凭证,以备工商部门监督检查。

四、建立风险食品重点监管制度

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拉网式清查,重点检查食品保质期为较短的面包、肉类包装食品、液态奶、饮料等高风险食品。同时,认真检查临过期食品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保质期到期食品的退市与销毁情况,发现食品保质期管理不完善的,一律列为食品安全重点监管对象,并加大对有违法记录经营者的监管力度;对发现过期食品时间较长、私自更改生产日期上架销售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食品贮存运输制度

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品在贮存、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山东省食品“四制”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运输向上一级食品供应商或食品生产企业购进的食品,要清楚所购食品来源,先索证、索要。随运输工具携带“食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许可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复印件,随货同行单等”。

二、食品经营者运输向下一级经营者销售的食品,要随运输工具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的销售发票(《食品进货验收台账》)等”。由送货人员查验货,货票一致后进货方签字或盖章认可。

三、贮存、运输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要无毒无害、清洁卫生。要与个人生活用品区分开,不得交叉使用,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特殊要求;运输过程中要生、熟分开、防蝇、防尘,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四、工作人员装卸食品是要穿戴工作衣、帽,讲究卫生,轻搬轻放,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食品装车后要做到车不离人,人不离物,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

五、库房内设置货架,按食品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等分类分架、生熟分开存放,与地面、墙面保持规定距离,做到物品规整,摆放整齐。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污秽不洁、有异味物品或杂物,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六、库房内要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存放食品。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设置安全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避免害虫侵入和隐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和其他昆虫。

七、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变质及超过

5 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专人负责随时上锁。库房管理人员要对出、入库人员进行登记,仸何人不准擅自进入库房。要对出、入库食品进行登记、查验,登记食品、数量、保质期等,做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准出、入库。发现问题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人员。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消费安全,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示,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食品安全信息,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食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中掌握的下列食品安全信息:

(一)食品经营主体的违法信息,包括资质不合法和行为违法等信息。

(二)食品的内在质量、包装标识(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商标广告等违法信息。

(三)食品质量抽查检测信息。包括合格食品信息、不合格食品信息等。 第四条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实行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 公示的食品安全信息,应当包括公示机关名称、公示内容、公示时间等,其中食品质量监测信息还应包括食品名称、经销单位名称、标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以及存在食品质量问题的主要不合格项目等内容。

第六条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的程序为:

(一)根据本制度第三条的范围收集信息。

(二)对收集的食品安全信息进行核实,确保公示的信息真实、准确。

(三)被列为公示内容的食品安全信息,应当由负责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公示。

(四)对已公示的食品安全信息,由负责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逐级上报上级机关备案。

第七条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的主要方式为:

(一)工商行政管理所应当在其办公场所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将上级机关公示的食品安全信息进行转载公示,并随时公示辖区内食品监管和食品质量等相关信息。同时,指导、监督辖区内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食品经营场所“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的设置及信息公示工作。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应当设置在醒目的位置。

(二)公示的食品安全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食品可能波及到本辖区以外地区的,公示机关应当将公示的信息向有关地区工商机关通报,接到通报的工商机关应当将该公示信息予以转公示。

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工商行政管理所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记录簿》,保存已公示的所有信息,以方便有关单位或者消费者查询。

施工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仸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指示决议。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要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穿与施工组织设计的全过程。

3、努力学习和掌握建筑施工专业理论和施工技术,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检评标准,在组织全面施工技术管理的同时,要把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放在首要位置上。

4、编制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一定要有安全措施,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进行。

5、负责具体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计划,一定要在高速、低耗、安全的前提下,确保施工工期。

6、负责所属工程的轴线、标高控制、定位放线、沉降观测、安全施工等技术管理工作。

7、组织和参加主体结构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和签署。

8、负责编制施工技交底(包括施工、质量、安全施工方法,要求合符安全质量标准),并在每一分项工程施工前组织贯彻落实。

9、及时认真地做好所属工程施工技术记录、资料的记载、签署、收集、整理、归档。

10、具体地解决、处理图纸和施工中的难题,消除质量通病,确保工程安全生产无事故。

11、负责水准仪、经纬仪等仪器的使用、保管和检测。

12、针对不同工程结构特点,关键部位亲临现场、检查、落实监督有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措施。

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公司办公及区域卫生制度、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检查内容与考核。

一、前厅公共卫生要求

1、前厅地面卫生要求、大厅全部地面卫生要求光泽、干净无仸何杂物。

2、餐台桌椅、保持无污渍、无油点、无脏痕、摆台规格整齐有序、

3、前厅卫生划分区域人员分工及时有效的把卫生做好、

4、摆台所需餐具严格检查、保证餐具的干净度。

5、垃圾篓每日有专职人员负责更换。下班之前务必全部清理掉、有管理人员检查、不可留有过夜垃圾。

6、时刻保持公共区域场所全面卫生的维护、勤打扫、勤检查。

二、门窗玻璃卫生要求、

1、有专职人员负责每日打扫、要求玻璃门不可有灰尘、污渍、门手门边门角保持干净、玻璃光亮。

三、洗手间卫生要求

1、洗手间内不应有异味。

2、洗手间地面,洗手盆台面应无积水,纸屑或其他污物。

3、洗手间墙面,门应干净无污痕。

4、洗手盆台面上不应摆放抹布,板刷等工具,应置于顾客看不到的地方。

5、洗手盆内侧应干净,无污垢。水龙头应光亮。

6、自动干手器外表干净,出风口无污迹。插座,电源线干净无黑迹。

7、洗手间应备足洗手液,并保持外表面清洁卫生,洗手液少于孔内一半应该加液。

8、洗手间内保持灯具的完好和排风扇正常工作。

9、镜子表面无污迹,无水珠,有光洁度。

10、大便池、小便池内、外侧应干净,无杂物、无污物。

11、小便池内放置5-7颗樟脑丸,以保持空气清新。

12、小便池上应放置烟灰缸,有一个烟蒂就更换新的。

13、纸篓内便纸满二分之一(自然状态)时即更换新垃圾袋。

14、洗手间应备足卫生纸。

四、后厨卫生要求

1、

一、粗加工(洗菜间)卫生标准及要求:

1、地面,水池、台面卫生标准:干净明亮、无油污、无垃圾杂物;操作要求:用扫帚清扫后再用干净拖把从里到外拖净。

2、墙面、水池。台面卫生标准:干净明亮、无油污、无鱼鳞; 操作要求:用半湿抹布擦拭。

3、备用蔬菜卫生标准:分类码放、整齐条理、无杂物;操作要求:用专用筐具盛放;

注意事项:每日翻查变质腐烂。

4、摘洗后的青菜卫生标准:干净、无泥沙、无昆虫、杂物、无烂叶和农药残留物;操作要求:用2%的食盐溶液泡5分钟后再用清水反复洗;注意事项:清水冲洗、浸泡、挑拣杂物。

5、货架卫生标准:干净明亮、无垃圾、无水迹;操作要求:用半湿抹布擦净。

二、水台卫生标准及要求:

1、地面卫生标准:干净、无油污、无垃圾杂物;操作要求:用扫帚清扫后再用干净拖把从里到外拖净。

2、墙面、水池、台面卫生标准:干净明亮、无油污、无鱼鳞; 操作要求:用半湿抹布擦拭。

3、经加工的原料卫生标准:分类存放、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

10 操作要求:用专用盛具存放。

4、加工好的原料卫生标准:分类摆放干净无异物;操作要求:及时送案板和冰箱;注意事项:不得在外面存放超过四个小时。

5、垃圾桶卫生标准:干净、外表和盖无油垢无异物;操作要求:由上到下,从左到右顺序用干抹布清理。

6、菜墩卫生标准:干净、无油垢;操作标准:先刮后洗干净,再用热碱水冲烫;注意事项:每周两次酒精消毒。

7、刀的卫生卫生标准:干净、无油垢、无锈迹、保持锋利; 操作要求:先用磨刀石磨利后清洗干净,用干抹布擦净,抹上油。

三、洗碗间的卫生标准及要求:

1、地面、墙面、水池卫生标准;干净明亮、无油垢、无鱼鳞;操作要求 : 用半湿抹布擦拭 。

2、餐具卫生标准:干净、明亮无水迹、无油迹摆放整齐、规范;操作要求洗刷时按卫生“五四制”执行,挑出破损并分类储存;注意事项:盘类等翻扣控水。

3、消毒柜卫生标准:清洁明亮、无水迹、无油迹;操作要求;用半湿抹布擦净。

4、水桶卫生标准:内外清洁无油垢;操作要求:随时盖上盖、擦净。

5、拖把、扫帚卫生标准: 无异味、无油垢、干净,统一摆放;操作要求:用热碱水浸泡后再用清水冲净;注意事项:不许随便堆放,。

四、占板卫生标准及要求:

1、地面、墙面、台面卫生标准:干净、无油污、无垃圾杂物;操作要求:用扫帚清扫后再用干净拖把从里到外拖净。

2、抹布卫生标准:干净、无异味;操作要求:用热碱水煮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注意事项:每天一次晾晒于统一位置。

3、菜墩卫生标准:干净、无油垢;操作标准:先刮后洗干净,再用热碱水冲

11 烫;注意事项:每周两次酒精消毒。

4、刀的卫生标准:干净、无油垢、无锈迹、保持锋利;操作要求:先用磨刀石磨利后清洗干净,用干抹布擦净,抹上油。

5、料厨卫生标准:干净明亮无油垢,厨内物品摆放整齐;操作要求:用半湿抹布擦净,将散料收集存放。

6、菜品卫生标准:生熟分开、分类储存、摆放整齐、保证新鲜; 操作要求:按循环周期使用。注意事项:避免交叉污染。

7、冰箱卫生标准:干净明亮无油垢、冰箱原料生熟分开分类存放冰箱内无积水无异味;操作要求:用半湿抹布擦净,每日晚八点三十清理一次每周除霜两次:注意事项:如有故障及时由责仸人报厨师长填写“保修单”送交工程部。

8、备用餐具卫生标准:干净明亮、无油垢水迹、无破损现象;操作要求:破损餐具不用,不洁餐具不用。

如未按要求对岗位等区域卫生进行维护打扫者、将对卫生负责人给予处罚。

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

12 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八、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九、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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