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系教室、琴房卫生管理规定
1、教室、琴房卫生采用定时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
2、教室、琴房卫生检查由一名系领导和团总支书记总负责,系学生分会具体实施。
3、检查组成员由学生分会主席(或副主席)、卫生部长、各班班长或卫生委员组成(学生分会主席和卫生部长不参与打分)。
4、定时检查:上午检查(由系值班领导进行检查),主要查看各班教室卫生是否打扫;课外活动时间检查(由检查组成员对教室和琴房卫生进行综合检查),主要检查地面是否有果皮、纸屑、瓜子皮等杂物,是不按规定打扫,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5、抽查:由系内领导老师、学生分会随时到教室、琴房抽查(抽查内容同定时检查中“课外活动时间检查”)。
6、检查结果由系值班领导和学生分会进行统计,第二天公布检查结果,每周汇总一次。
7、被评为脏乱差琴房者,当天值日生罚款5元;
8、连续三次被评为文明琴房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9、连续三次被评为脏乱差琴房者该琴房每人罚款5元;
10、琴房楼一楼到四楼的卫生区,每天由琴房管理员执行检查。发现没有打扫的,当天值日生罚款5元。
附:音乐系教室卫生检查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地面讲台(20分):
地面整洁、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杂物、垃圾,无积水。(一项不合格扣2 — 5分)
2、墙壁、屋顶(15分):
清扫干净、无污迹、墨迹、残纸、脚印、灰尘、蜘蛛网。(一项不合格扣2— 5分)
3、门窗玻璃(20分): 擦拭干净、无灰尘、污迹、墨迹,无乱贴纸张,玻璃明亮。(一项不合格扣5 — 10分)
4、桌凳、黑板(15分):
摆放整齐、擦拭干净,桌面无乱写乱画,黑板保持整洁。(一项不合格扣2— 5分)
5、整体卫生(15分):
公物无损坏,室内各物品摆放整齐、统一,不将垃圾从窗口倒出。(一项不合格扣2 — 5分)
6、楼内走廊、楼梯扶手(15分):
无杂物、纸屑、积水痰迹,无灰尘、蜘蛛网等。(一项不合格扣2 — 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