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江西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的筹备意见
江西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并呈各位领导:
近年来,我省律师事业发展较快,律师的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越来越多律师在各行各业不同类型的公司、企业中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顾问,从事公司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不仅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也有力推进了江西省在中部地区的崛起。如环鄱阳湖经济圈的发展举世瞩目,不但带动了环鄱阳湖经济圈周边经济的发展,还有力地促进了全国经济的发展。而这对律师行业,更是难得的发展机遇。但许多从事法律顾问事务的律师在实践中却深切地认识到,我省律师行业缺乏一个专门的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为全省律师提供一个学习、研究、讨论和交流的平台,组织律师学习法律顾问领域的最新知识,研究讨论法律顾问实践中发现的新问题,交流法律顾问事务律师实践中总结出的新经验,以促进和提高我市律师法律顾问事务的技术水平和理论研究能力。因此,江西省律师协会成立组建江西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是十分必要的。
一、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工作理念
以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为依托,调动全省律师力量,提高我省律师法律顾问服务的总体质量和水平,进一步促进我省律师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发展。
二、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工作目标
1、大力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2、提高对中小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3、创新为企业提供高端法律服务的方式方法。
三、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和职责
1、对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进行调研,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发展;
2、组织律师学习国内外法律顾问理论研究的新知识,学习和研究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3、开展法律顾问法律事务的理论研究和探讨,组织律师与学术界、实务界、政府机关、司法部门进行交流;
4、组织律师进行工作调研,对律师法律顾问法律事务的实践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必要时组织专门调查研究;
5、为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法律事务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等的咨询服务;
6、为律师协会制定法律顾问法律事务律师行为准则、业务规范或标准提供草案或专门意见;
7、协调律师的专业活动,建立与律师专业活动相关的支持系统或交流平台,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
8、进行律师专业服务信息、理论研究成果和经典案例的收集、整理、印发、报评等工作;
9、参与全国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的各项活动,与国内外同行业专业委员会的交流与互访;
10、为特困公司企业提供法律援助;
11、完成省律协指派的其他任务。
四、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的组织架构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1人(暂由程新太副会长担任)
副主任委员:3人(由豫章所徐一新律师担任,另2名在后期活动中推选)
委员:设立时人数为25—28人,在后期活动中吸收10人左右。
专委会设秘书2人,由豫章所刘威、王隆彬担任。
(二)会员要求
1、年龄在35岁左右,不超过40岁;
2、有一定的法律顾问工作经验;
3、有参加专业委员会的热情,热心参加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会务活动原则上安排在周末时间,会员不得缺席。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者,扣款300元/次,三次缺席视为自动退会。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0元/次,两次无故缺席则除名。
(三)会费
主任委员:3000元/年
副主任委员:2000元/年
委员:1000元/年
五、江西省律协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委员会议拟定2012年2月下旬在南昌召开,除专业委员会委员外,邀请全省对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有兴趣、有热心的律师积极参加。
筹备人:江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程新太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