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律师协会委员会文件
成律协党„2011‟4号
★ 成都市律师协会党委关于
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
通
知
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为庆祝建党90周年,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要求,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律师事业科学发展。市律协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含联合支部)、党员律师均属于评选表彰的范围。
二、评选推荐方式
1、先进党支部。各区(市)县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由所属司法局党组织负责评选推荐,可根据情况推荐1-2个侯评党支部,直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进行自评推荐。
2、优秀党员:各支部原则上推荐1名侯评党员律师,支部党员人数在8人以上者可以推荐2名侯评党员律师。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
1、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是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在促进业务发展方面作用好、成绩显著。
2、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加强对党员律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和激励党员律师在法律服务中践行先进性,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作用强,完成任务好。
3、积极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活动思路明晰,结合行业特色和党员队伍实际紧密,活动成效明显。
4、党组织领导班子政治坚定,班子成员和党员无违纪违规现象、近2年内无律师受到行政、行业处分。
5、党组织生活制度、工作制度健全,能不断创新党日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党内和谐团结。
(二)优秀党员评选条件
1、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做到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组织观念强,顾大局,守纪律,廉洁从业,诚信服务。
3、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律师业务工作成绩突出。
4、能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先锋模范作用强。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四、评选办法
协会党委成立由书记牵头,有党委成员、协会理事会成员和协会监事会成员参加的评审委员会,依据评选条件和标准,对侯评单位和侯评个人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评比。并择优向四川省律师协会党委推荐参评。“七.一”前夕,协会党委将对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支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推动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大事来抓,组织支部班子和党员认真学习评选表彰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自评和评选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参评单位、个人的质量。要组织填写好推荐单位、个人的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字数要在500至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要真实、生动,有数据、有事例。
2、严格条件,坚持标准 评选推荐中,要认真对照评选条件要求严格审核,充分发挥民主,坚持公正公开原则,把群众评议和党员评议结合起来,真正把党性观念强,作用发挥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3、积极宣传,弘扬正气
要把评选表彰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转段工作结合起来,用身边的党员的事迹开展一次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抓好示范带动阶段党员,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4、时间要求。
各支部要统筹安排工作,保证在6月15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三份)连同电子文档报市律协党委办公室。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
联系人:蔡洲武、冉 翔
联系电话:86267993,86267893 QQ邮箱:691745979@qq.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