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出站人员申请认定相应的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资格
点击数:2871次来源:高新人才网发布时间:2011-03-2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出站人员申请认定相应的
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2、相关附件材料:博士学历或学位证书;工作总结;劳动合同;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审核表或博士后证书;科研成果、论文等相关材料。附件材料由区、县(市)人事局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3、《浙江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信息表》(一式1份),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采集表电子文档,jpg格式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宽和高比例为1:1.4,50KB以内,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
认定程序:单位申报→所在区、县(市)人事局或市级
单位主管部门初审盖章→提交市人事局审核盖章→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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