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管理24个风险点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学习手册》
一、是否成立审贷委员会,审贷委员会人员组成是否形成监督制约。
二、是否制定和落实信贷授权授信制度,并制定贷款审批发放程序,贷款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监督制约要求。
三、大额贷款的审批发放程序是否符合审贷分离原则。
四、是否制定信贷人员岗位责任,明确岗位职责。
五、是否制定不良贷款及违规责任贷款的责任追究制定。
六、审贷会参会人员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审贷会记录是否完整,参会人员是否独立发表意见并签字。
七、贷款审批是否按规定报批,有无违反贷款程序、逆程序操作现象。
八、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审批,或超权限、超范围、超区域发放贷款的问题。
九、信贷档案资料是否按黔农信办法(2015)69号的规定管理,档案是否健全,包管调阅措施是否完善。
十、抵(质)押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出借抵(质)押物品(权利证书)现象。
十一、是否存在借名、冒名、“垒大户”和以物放贷的问题。 十
二、贷款证(卡)、贷款发放、收回凭证是否按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的要求管理。 十
三、是否存在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不足,违规滚动签发,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套取资金的问题。
十四、是否存在抵押物未经有权登记部门登记、权属不清、重复抵押和超抵押率的问题。
十五、抵(质)押期限和抵押登记期限是否一致,有无登记期限低于贷款期限的现象。
十六、是否存在担保不实、失效的问题。
十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虚假按揭”或以个人贷款集中信贷资金转移用途的问题。
十八、呆账贷款认定是否符合标准,核销程序是否合规,有无收回的呆账贷款未按规定核算的现象。
十九、取得的抵贷资产是否符合法律程序,有无违规处置现象。
二
十、农户小额信贷是否存在未评级放贷,一手清办理业务的现象。 二十
一、贷款证(资信卡)有无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现象。
二十二、农户联保贷款是否存在联保小组成员未达到规定要求,存在直系亲属形成联保小组的现象。
二十三、是否存在不按规定随意办理展期、收旧贷新、借新还旧、利转本等人为匿藏资产风险的问题。
二十四、会计岗位职责是否体现对信贷岗位的监督制约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