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浩方员工仪容仪表规范
为统一公司形象标准,树立和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规范。
一、着装规定
男士/女士着装:以简单、大方得体为主,保持干净、平整、无异味。
衣服:夏季衣服必须每1-2天换洗一次;
冬季衣服必须每3天换洗一次;
女士忌穿忌穿吊带、透视装、超短裙、超短裤。
男士忌穿短裤、背心、拖鞋等过分休闲或不得体的奇装异服。
鞋子:勤换洗,不得出现白鞋黑穿的现象,不能穿拖鞋、凉拖。
二、发型:修剪、梳理整齐,保持干净无头屑、无异味,不染烫怪异发型。
1、男员工:整齐的短发,一律侧不盖耳、后不及衣领;禁止剃光头。
2、女员工:发型梳理整齐,一律前不挡眉眼、不留怪异发型。
三、化妆
女员工上班适当淡妆,不允许浓妆艳抹;避免使用气味过浓的香水和化妆品。
四、个人卫生
身体不得有汗臭味,应该做到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无体味;鞋袜清洁、无异味,保持个人卫生。上岗前和工作餐时不得饮酒(特殊情况除外,如:招待客户),不吃含刺激性气味的食物,做到口中无异味。
五、仪容仪表的检查与考核
员工着装作为行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行政部于每天早上进行定期检查,并严格考核。凡检查到仪容仪表不合格者,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罚:
A,当月第一次违反给予10元的处罚;当月第二次违反给予20元的处罚,以此翻倍类推。。。B,当月内违反着装规定累计三次的,将根据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处罚,当月行为绩效考核为零分;严重警告后若再次违反的将给予劝退处理。
本规范自2014-7-1开始生效。2014-7-1
行政部
《浩方员工仪容仪表规范(通告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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