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青联发„2011‟12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合肥市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表彰的通知
各县、区团(工)委、志愿者协会,各直属团组织,各直属志愿者服务总队、服务队:
2010年以来,全市各级志愿者组织和广大志愿者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开展了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志愿服务,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推动了我市志愿服务事业的跨越发展。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营造“人人参与志愿服务,各方支持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共青团合肥市委员会、合肥市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2010年度合肥市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表彰活动。
一、奖项设置
(一)2010年度合肥市优秀赛会志愿者
(二)2010年度合肥市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三)2010年度合肥市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四)2010年度合肥市志愿服务特殊贡献奖
二、参评条件
(一)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2010年以来涌现的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和集体。
(二)个人参评对象为年满18周岁,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志愿者。
1、优秀赛会志愿者参评对象,是指在第六届中国国际徽商大会、中国企业500强发布会、第16届亚运会、2010中国(合肥)自主创新要素对接会、第四届中国(合肥)国际家用电器博览会、全国工商联十届四次执委会、安徽省与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合作发展会等大型赛会中表现优异的赛会志愿者。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志愿者因已表彰,故本次不重复参评。
2、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参评对象,是指在本地、本系统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超过200小时。本奖项与优秀赛会志愿者不重复参评。
3、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参评对象,为成立一年以上或为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提供阶段性服务、做出突出成绩的志愿者组织以及高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组织,如:志愿者协会、志愿者服务队等,在志愿服务中贡献较大,在本地、本系统有较大社会影响,工作机制比较健全,能够在较长时期内持续开展志愿服务的集体。
4、志愿服务特殊贡献奖参评对象,为长期关注、大力支持志愿服务事业、为志愿服务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有关单位。本奖项与志愿服务先进集体不重复参评
(三)各单位推荐的参评名额不限,总量控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是展示2010年以来合肥市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成就、推动志愿服务事业深入发展的重要平台。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集体参与评选表彰活动,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参评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
(二)精心组织。本次评选要着力引导和推荐各类民间
2 志愿者组织以及各行业、各社会领域的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积极参评;要确保参评对象的事迹材料真实准确、生动翔实,确保参评对象政治过硬、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典型性。
(三)加强宣传。要以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志愿服务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激励更多青年和社会公众积极加入到志愿者行列,推动合肥志愿服务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各参评单位和个人请将申报表(见附件)、一寸彩色照片、主要事迹材料(1000-3000字)各一式2份于4月25日前报送团市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市政务区政务中心一区A座1118室)。同时请报送电子档。
联系人:张乐、王璐,联系电话:3537577 电子邮箱:hfvr35@163.com 附件:1.个人申报表 2.集体申报表
共青团合肥市委员会 合肥市志愿者协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志愿服务 评选 通知 抄送:市委宣传部,团省委宣传部
共青团合肥市委办公室 2011年4月2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