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关于申报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评审范围
1.凡委托我中心人事代理、从事科技产品的研制开发、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维修服务,及从事科技咨询(不含管理类)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请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2.国家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见习期满,并办理转正定级后,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尊重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一)技术员
大(中)专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1年见习期满。
(二)助理工程师
1.获硕士学位者。
2.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1年见习期满。
3.大学专科毕业,任技术员2年以上。
4.中等专科毕业,任技术员4年以上。
5.工作后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
(三)工程师
1.获博士学位者。
2.获硕士学位,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
4.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指导初级人员工作的能力;有一定的英语水平。
(四)高级工程师
1.获博士学位,任工程师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任工程师5年以上。
2.具有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有丰富的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掌握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根据产品研发的需要,提出新的任务和课题,技术上有独到的见解,具有组织和指导重大技术项目施工的能力及指导中、初级人员学习和工作的能力;
4.获得国家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第一获奖者;为企业产品的研发,解决重大技术问题,且带来明显效益者;为重点攻关项目做出重大贡献者。
三、申报材料(A4规格)
1.提交申请报告及综合材料(3000字以上,包括本人简
历,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论文目录)一式17份。
2.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一式2份),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须由用人单位认真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职称外语等级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有代表性的论文(工作报告)或其他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复印件。
5.申报高级职务者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用人单位出具客观如实的业务评价推荐函。另外,申报人需在评审会上进行工作报告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符合下列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时,可免于外语考试:
(1) 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职务者;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职务者;
(2)具有外语专科以上学历人员,申报高、中级职务者;
(3)在TOEFL成绩有效期内:成绩600分以上申报高级职务者;成绩500分以上申报中级职务者。
四、领取证书
申报人可于9月30日前查询评审结果,10月25日前领取任职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