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井下作业公司员工HSE 履职能力评估活动的通知
按照公司《井下作业公司2016年健康安全环保工作要点》总体安排,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各级人员HSE履职能力,确保公司各级员工的HSE履职能力满足风险防控需求,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科联合人事组织科拟于12月份组织开展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以及操作人员HSE履职能力评估活动,为做好组织实施,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HSE履职能力评估是指对员工是否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HSE能力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上岗考察依据。
三、评估范围
HSE履职能力评估按领导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三类分别组织。领导人员是指公司科级及以上管理干部,一般管理人员指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操作人员指操作、服务岗位员工。
三、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逐级评估、全员覆盖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推进员工HSE履职能力评估工作开展,公司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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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张育德
成
员:
张国恩
闵
雅
王 辉
曹
勇
郭
青
于
萃
张显富
陈绍元
各科室长
各分公司经理及HSE工程师 各基层队长及HSE技术员
办公室设在人事组织科。
五、职责分工
(一)主要领导是本单位HSE履职能力评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为评估工作提供资源保障,并负责对班子副职和所属单位主要领导HSE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二)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进行HSE履职能力评估。
(三)人事组织科负责对HSE履职能力评估工作进行督察,确保评估结果公平、公正。
(四)机关部门、基层单位负责对本部门、本单位一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大班人员进行HSE履职能力评估;正职负责对副职进行HSE履职能力评估。
(五)基层队站负责对操作服务人员进行HSE履职能力评估。
(六)所有员工应认真履行岗位HSE职责,并接受HSE及履职能力评估。
六、评估方法及要求:
1.拟调整或提拔到生产、技术、安全环保等关键岗位的领导人员,在岗位、职务变更前必须进行HSE履职能力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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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确保其满足岗位HSE能力要求。
2.一般员工新入厂、转岗和重新上岗前,应依据新岗位的HSE能力要求进行培训,并进行入职前HSE履职能力评估。
3.HSE履职能力评估内容应突出岗位特点,依据岗位职责和风险防控等要求分专业、分层级确定。
4.领导人员的HSE履职能力评估内容包括HSE领导能力、HSE风险掌控能力、HSE基本能力、制度执行能力及应急指挥能力等五个方面。
5.一般管理人员的HSE履职能力评估内容包括个人资历、业务水平、工作表现、HSE和创新意识、其他等方面。
6.操作服务人员HSE履职能力评估分为执行能力评估和操作能力、HSE风险管控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评估。执行能力评估包括遵守规章制度情况、日常工作表现和本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操作能力、HSE风险管控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评估要针对各操作岗位HSE培训矩阵中岗位基本操作技能部分进行逐项评估。
7.HSE履职能力评估工作可结合HSE述职、年度考核等工作同期安排、同步开展。采用日常表现与现场考察、知识测试及员工感知度调查等定性评价与定量打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8.员工HSE能力评估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上级评估下级的原则。员工HSE能力由被评估岗位的“直线上级领导”负责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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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各个评估要素,既要有定性分析,又要有定量评价,二者要结合起来。
(3)客观、公正的原则。评估内容要以岗位实际工作需求为依据,评估结果要做到客观、公正。
9.领导人员HSE履职能力评估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和方法进行:
(1)评估小组 组长:张玉楼
成员:各部门、各单位主管领导
机关科室长、分公司经理、两站一所站(所)长、油管厂及油田综合环保处理厂厂长
(2)评估实施方案
由公司领导对机关科室长、分公司经理、两站一所站(所)长、油管厂及油田综合环保处理厂厂长进行评估;机关科室长、分公司经理、两站一所站(所)长、油管厂及油田综合环保处理厂厂长负责对本单位、部门副职进行评估;
(3)评估小组成员和被评估人员接受HSE相关知识培训;
(4)采取试卷测试、资料验证、向下属员工和同级人员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能力评估;
(5)评估标准见附件1;评估结果实行定性描述和量化打分,总分为100分:0~60分为“较差”、61-70分为“一般”、71-80分为“良好”、81-90分以上为“优秀”、91分以上为“杰出”;
(6)对被评估人员HSE履职能力现状进行系统分析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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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存在的短板,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编制总体评估报告等;
(7)被评估人员针对存在的短板,制定个人HSE行动计划和培训计划并在工作中落实,持续提升HSE履职能力;
10.一般管理人员HSE履职能力评估按照以下程序和方法进行:
(1)评估小组
组长:张国恩
成员: 机关科室长、分公司经理、两站一所站(所)长、油管厂及油田综合环保处理厂厂长
(2)评估实施方案
科室长负责对本单位科员进行评估,分公司、工艺研究所、安全监督站、油管厂及油田综合环保处理厂成立以班子成员为主的评估小组对本部门基层队站长、技术人员等岗位进行评估;
(3)向被评估员工告知相关评估事宜;
(4)评估标准见附件2;评估结果实行定性描述和量化打分,总分为100分:0~60分为“较差”、61-70分为“一般”、71-80分为“良好”、81-90分以上为“优秀”、91分以上为“杰出”;
(5)采取观察、访谈、沟通、笔试、等方式开展能力评估;
(6)结合被评估人员事故、违章行为等,对其进行综合评价;
(7)被评估人员针对存在的短板,制订和采取改进措施,持续提升HSE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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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操作服务人员HSE履职能力评估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和方法进行。
(1)评估小组 组
长:张国恩 副组长:陈绍元
成
员:于
磊 郭
青
李
飚 谷永生
杨廷臣
付志全 韩
飞
伍浩文 李
建
胡军伟 杨小龙 吴成进
(2) 评估实施方案
成立以基层站队长为组长、技术员和班组长参加的评估组织,明确评估责任和分工;
(3)向被评估基层员工告知有关评估事宜;
(4)评估标准见附件3;评估结果实行定性描述和量化打分。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61-80分为“合格”,81-90分为“良好”,91分以上为“优秀”;
(5)制定HSE能力评估标准,能力评估标准应以操作规程和岗位风险与控制为核心,评估结果为合格、不合格、良好、优秀,只有达到规范操作、能全部识别和规避风险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并要求认真填好《HSE能力评估不合格人员改进措施表》(附件4)同时进行整改培训;评估合格的操作项目,在一个培训周期内可以不重复培训;任意一项评估不合格的,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专项培训,在培训评估合格前不得单独进行该项目的操作;
(6)采取观察、沟通、考核、笔试、口试、实际或模拟操作等方法对被评估基层员工进行HSE执行能力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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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评估;
(7)查阅被评估人事故、违章、绩效考核等相关记录; (8)征求相关人员对被评估基层员工的意见; (9)由评估小组负责审核基层队站的能力评估工作并监督抽查评估结果符合率;基层队站负责审核班组的能力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并确认;
(10)汇总、总结、评审评估工作,建立评估登记,分别留存备查和上报人事科备案。
12.评估结束后,评估小组应至少找出被评估人优秀项和改进项各三项进行沟通,并填写《HSE履职能力评估反馈表》(附件5)。
七、几点说明
1.全员履职能力评估工作要求各单位于12月20日前完成,评审、检查工作12月25日前完成,汇总、总结工作12月30日前完成。
2.HSE履职能力评估发现的改进项,由被评估人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计划予以改进,直线领导对下属的改进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与督导。
3.本细则由人事组织科负责解释。
附件:1.领导人员HSE履职能力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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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管理人员HSE履职能力评估表 3.操作服务人员HSE履职能力评估表 4.HSE能力评估不合格人员改进措施表 5.HSE履职能力评估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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