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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员工手册

发布时间:2020-03-03 05:24:3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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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工 手 册

二O一O年一月

规章制度是约束个人行为的“尺子”,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必须以良好的管理机制作根基,没有了“法规”这个“根基”,和谐发展无从谈起。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小到一个家庭、大到一个国家,遵法则顺,悖法则乱。《南阳卧龙医院员工手册》是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升华,它包含了医院管理、发展的各个层面,是我们每一名职工思想升华、提升境界所必备的基本素养。《手册》集中体现了医院的发展理念、服务宗旨和发展目标,是医院发展的“总纲”,是全体员工处事待患的“指南”。作为卧龙医院的一员,必须时刻以此为警醒,强化职业道德,提高自身素能,强化服务意识,把“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真正体现在实际行动中。

“乘风破浪正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南阳卧龙医院正处于抛铆起航的紧要关头,切实践行医院“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宗旨,发展壮大医院已有业绩,是我们每一名卧龙员工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卧龙职工,我们必须时刻牢记“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良训,遵规守纪,开拓创新,扎实进取,以最好的思想、最精的技能、最优的服务,感召患者,回馈群众,真正把卧龙医院打造成为豫西南平民化名院,把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切实落到实处。

院长:晏志保

二O一O年一月

南阳卧龙医院是经政府批准成立的一家集医疗、急救、科研、预防、保健及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公立综合性医院,全民事业单位。医院座落于车站路与卧龙路交叉口东北角,西临诸葛躬耕圣地,南依风景旎丽白河之滨,北距火车站、汽车站1500米,交通便利,环境整洁。

医院先后被卫生部确定为项目医院,被卧龙区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标兵文明单位,是南阳市医学影像会诊中心、南阳市残联复明工程手术定点医院、卧龙区残联伤残鉴定定点医院、南阳市红十字会优秀会员单位、南阳医专实习定点医院、卧龙区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基地、南阳市新农合定点医院、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定点医院。2009年,医院被媒体评为“南阳名牌医院”

医院基础设施优良。医院占地8000余平方米,医疗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拥有医技门诊综合楼、住院部大楼、医学体检中心大楼各1栋。开设病床220张,其中宾馆式病房40余间,服务辖区内人口约7.5万人,医疗服务对象外拓至卧龙区7镇7乡约60万人。

医院人才队伍强大。现有职工15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2人,高级技术职称15人,有10余名专家被任命为“学科带头人”及“专业技术拨尖人才”,每年获得多项科学技术进步奖。医院以中青年科技人才队伍为主,科室主任平均年龄29岁,科护士长平均年龄27岁。医护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占全院职工总数的98%。

医院专业门类齐备。开设有急诊科、心脑血管科、普外科、脑外科、骨科、妇产科、口腔科、眼耳鼻喉五官科、疼痛科、肾病科、皮肤科、碎石科等10余个临床科室,以及B超、心电、放射、化验等医技科室。

医院技术设备先进。配备有飞利浦全新螺旋CT机、血液透析机、数字化X线机、DR摄片系统、彩超、颈颅多普勒、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体外碎石机、正脊治疗仪、电脑万能牵引床、除颤仪、呼吸机近千万元医疗设备和标准化手术室,以及装备精良的国标120急救车3辆、防保专用车1辆。

医院专科特色突出。医院在业务上注重大胆探索、精益求精,分别开展介入治疗肺癌、肝癌、食道癌、胃癌、股骨头坏死等疑难疾病,均取得成功;脑外科开展外伤所致的各种颅内血肿清除术、脑挫裂伤开颅减压,以及失活脑组织的清除术、粉碎性凹陷性颅骨骨折的整复术、脑瘤切除术、高血压性脑出血的血肿碎吸及开颅血肿清除术等;骨外科开展股骨头臵换术,开展胃大部切手术、甲状腺部分切除术治疗甲肮、食道癌手术、椎管内肿瘤切除术,

3 肾及输尿管切开取石术、前列腺切除术等各类大、中、小型手术均取得成功,从而使我院外科成为龙头科室,在社会上享有一定声誉。

医院秉承“以人为本,患者至上”的服务理念,想患者之所想,急患者之所急,把“患者的满意度”作为办院的基本目标,以“省市级专业技术、人性化优质服务、规范化收费标准”作为兴院基本方针,已形成“院前有沟通,入院有人接,住院有人管,检查有人陪,困难有人帮,出院有人送,回家有人访”的全程优质服务制度。

为进一步拓展医院发展空间,更好地服好广大人民群众,现已征地57亩,筹措资金15000万元,建一所豫西南最大的集医疗、疗养、托老、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医学模式的医学疗养中心,使医疗服务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社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使党的惠民政策在卧龙医院得到真正体现。

第一章

医院文化 第一节 医院价值观 第二节 文明用语 第三节 服务忌语 第四节

行为规范 第二章 劳动用工条例 第三章

奖惩条例 第一节 奖励 第二节 处罚

第一章 医院文化

第一节 医院价值观

1、医院宗旨:医德为首 医术为重 素质为本 质量立院

2、医院精神:开拓创新 敬业奉献

3、办院方针:科技兴院 以人为本

4、办院理念:院兴我荣 院衰我耻

5、经营理念:质量 服务 效益

6、医院承诺:降低医疗费用 减轻百姓负担 杜绝大处方

7、发展目标:多科并举 专科发展 打造豫西南平民化名院

第二节 文明用语

1、您好,请您稍等一下(片刻)。

2、请坐,慢走。

3、真对不起您了(给您添麻烦了;让您久等了)。

4、您哪里不舒服。

5、请问您有事吗?您找谁?

6、我能为您做点什么吗?

7、这是我应该做的,不用谢。

8、请您按时服药、治疗,若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9、谢谢您的合作与配合。

10、请不要大声说话。

11、为了您和他人早日恢复健康,请遵守我院管理规定。

12、对不遵守医院管理规定的病人或家属请说:“下次请您注意”。

13、对我们工作不满意的人员请说:“请原谅,我们一定尽快改正和改进”。

14、对脾气急躁的人及陪属请说:“请消消气,有事慢慢讲”,或说“请您谅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15、患者或家属对收费项目有质疑时说:“欢迎你们的监督,您的疑问我会马上进行查对后,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第三节 服务忌语

1、我不知道,自己不会看(找),上面不是写得很清楚吗?

2、你没有看见我正在忙着。

3、别罗嗦,到底哪儿不舒服?

4、你这个人怎么这么烦。

5、去、去、去,我知道了。

6、叫什么,生病(分娩、手术后、打针)那有不痛的。

7、你自己去问医生,这个病人不是我管的,我不知道。

8、有意见,到院长那儿提去。

9、你这个人是不是有毛病,这么一点事都弄不清楚。

10、急啥里,先在那儿等着。

第四节 行为规范

1、员工须知

为保证医院正常的医疗活动,使医院的医疗质量、服务质量达到较高水准,早日实现医院的目标,全体员工在工作中和其他一切社会活动中必须做到:

(1)遵守国家政策、法规。

(2)讲究职业道德、医德规范,时时维护和珍惜医院的声誉。 (3)作风正派,为人诚实,廉洁奉公,顾全大局。

(4)树立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专一行的基本意识。

(5)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6)员工之间互相尊重,团结协作,共同提高。

(7)尊重病人,礼貌服务,做到上岗专心、服务热心、工作精心、学习用心、解答耐心。

(8)正确对待病人及家属的意见、批评及投诉,冷静从事,在任何情况下保持自制和忍让,不得与之发生争吵。

(9)爱护医院公物,反对浪费,增收节支,勤俭创业。

(10)未经医院同意,员工不得向外传播和提供医院各种资料。

2、仪容仪表

(1)员工必须经常保持服装整齐整洁,并按指定的位臵佩带胸卡。 (2)男员工关发以发脚不盖过耳部及后衣领为度;女员工不得披头散发,头发不宜过长,以不盖肩部为适度;宜保持淡雅清妆,不得浓妆艳抹,并避免使用浓味化妆品;员工不得梳怪异发型,应勤修剪头发、指甲,保持清洁。

(3)饰物仅限于细项链、耳钉。

7 (4)其他行为举止要求:

不在宾客面前打哈欠、伸懒腰,打喷嚏时应用手帕遮口。 不在宾客面前挖耳、鼻、眼屎、搓泥垢、抓头痒、修指甲等。 不在宾客面前剔牙、打饱嗝。 不准酒后上岗。

不准大声喧哗、喊人。

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杂物。 不准吃零食。

不准在工作场所看非专业杂志等。 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

3、礼节礼貌

(1)掌握迎送礼节,根据不同对象正确运用,做到语言亲切准确、关照、示意得体。

(2)尊重病人的权益及风俗习惯,参观、拍照、采访应得到病人同意方可进行。对病人的服装、开貌、习惯、动作不品头论足。在情况允许下,根据不同要求提供相应的医疗及服务。

(3)工作时遇有来访者,应马上暂停手中工作,目视前方,认真听对方讲话或示意稍等候,不能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4)提供服务要严格遵守承诺,不误时、不失约,快速准确。 (5)爱护病人的物品,服务时轻拿轻放,不随意翻动病人的物品。 (6)同宾客交谈时注意倾听,精神集中,表情自然,不随意打断谈话或插话,时时表示尊重。

(7)谈话讲究语言语调,做到说话清晰、声调温和亲切,多用建议、商量、劝告式语调,不用命令、训斥、教训式语气。

(8)电话铃响后应及时接听,拨打电话时若对方无人接听,应在振铃六声后搁下;接听回答应先问候再作自我介绍(姓名或科室),接听完后道再见。

4、服务纪律、效率

(1)员工按规定时间应提前上班(导医、预检服务台提前15分钟,其他员工提前5-10分钟)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好一切准备(设备、仪器、物品、用品、着装、仪表仪容、个人卫生、打开水等),规定时间一到马上开诊、交接班接待宾客。

(2)每位员工均应按操作规程、质量标准、服务规程完成每日规定的工作量,工作效率高,具有强烈的时间观念。

(3)坚守岗位,不串岗、脱岗,不迟到、早退,服务窗口、单人科室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应挂出告示牌,并告知有关人员去向。

8 (4)各岗位碰到病人多不能及时安排就诊、检查、治疗、手术等均须耐心向病人解释,告知大致等候时间,求得病人谅解。

(5)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后勤科,维修人员应在15分钟内赶到,及时修理,一时修不好时应告知大致修理所需时间,并采取其它措施。

(6)后勤、药剂科对临床科室所需的物资、药品采购及加工,应及时采购并送到有关科室,一时无法解决的应告知对方理由,并及时上报主管院长,采取补救措施。

(7)各职能科室接到临床科室电话需要服务时10分钟内必须到达有关科室。

(8)员工下班前应主动向下一班员工做好交接,交接手续应清楚、明确。 (9)病人出院前,医生应事先告知病人和护士,以便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收回借用物品。住院处接到出院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办理好出院手续,以便病人及时离院。

(10)院领导、职能科室应及时解决、协调科室工作,对科室的意见,病人的投诉、处理、答复不能超过24小时。

(11)拾到病人钱物及时上交,做好登记,不私藏隐匿,做到拾金不昧。

第二章 劳动用工条例

一、用工原则

医院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重业务、重能力、不拘一格,任人唯贤。视其对工作是否适合而定,并以其对该工作的业务能力为考核标准。凡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专业职称、身体健康、历史清白的应聘人员,按照医院资格准入规定,通过个人申请、医院测试,考核符合录用条件者,均有被招聘录用机会。

二、政审及体检

凡应招之员工,一律须经过业务考核、政治审查和身体检查。凡应聘专业技术职位的人员,应提供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明。

三、试用期

员工须经过为期3-6个月的试用。医院将根据该员工的试用期表现,酌情延长或缩短试用期。试用期满,对符合录用条件者,医院将与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金发放

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发薪时间及方法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调职与任免

1、医院可根据工作的需要,对员工进行调动至其他部门或其他岗位工作。

2、所有员工均有被提职之机会,升职主要根据该员工本人的工作表现、品德及职位是否空缺,经医院组织的况聘上岗程序取得升职后,原则上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工作表现符合该职位要求,则医院正式委任该职。

六、解聘与辞退

员工若违反医院的有关规定,医院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直至解聘或辞退。

七、离职与退职

1、员工若要求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写出书面报告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办理手续后方可离院。未经批准擅自离院或试用期内要求离职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2、员工要求辞职、内退、停薪留职等按国家及医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 奖惩条例

第一节 奖励

第1条 见义勇为、维护公共利益者奖200-1000元。

第2条 收到顾客表扬信、镜框、锦旗,每件奖励目标1分,被新闻单位表扬者每次奖励综合目标2分(反映者必须署名)。

第3条 各级各类比赛优胜者(以医院名义参加)奖励标准:国家级1000-2000元,省级500-1000元,市、县级200-500元,院级100-200元(纪念性活动减半奖励)。

第4条 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论文和获得科研成果奖者,年奖奖励统一由医院发放(主要内容相同,按一篇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科研成果奖

(1)获国家级科技进步

一、

二、三等奖的成果,分别奖励获奖者30000元、20000元、10000元。

(2)获省级科技进步

一、

二、三等奖的成果,分别奖励获奖者10000元、8000元、6000元。

(3)获南阳市级科技进步

一、

二、三等奖的成果,分别奖励获奖者8000元、5000元、3000元。

(4)若与外单位合作,得奖项在第七名以外者不予奖励,在前七名以内,按获奖项目名次以15%递减奖励。

2、论文奖

10 (1)在中华系列医学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奖励500元; (2)在其他全国性医学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奖励300元; (3)在省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奖励200元;

(4)正规杂志版面费用报销500元封顶,500元以下据实报销。

第5条 对合理化建议、修旧利废、增收节支、创造发明等,并取得明显效益者奖100-1000元。

第6条 为医院建设争取外援资金或实物者,奖总额的5-10%。

第7条 一定时间内在某一领域或学科取得突破性进展,并迅速达到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者,奖1000-5000元。

第8条 根据医院现状,结合区域市场状况,对一些重大问题提出分析论证、建议或措施,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对医院发展有较大意义者将500-2000元。

第9条 设立委屈奖:为顾全医院大局,维护医院信誉,稳定应急事故发展,当事员工为此受到委屈,经医院认定后奖励100-1000元。

第二节 处罚

第一项:行政管理

第10条 上班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扣20元,超过10分钟至半小时扣50元,超过半小时(含30分钟)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该员工3倍档案工资。一月内科室累计发生3人次,扣该科室综合目标奖3分。旷工一天以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15天者,予以除名处理。职工请假或调休先征求科室意见,病假≤3天者,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字,>3天者及事假、探亲假在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意的基础上,由分管领导审批(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准而逾期不归的、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到工作岗位的,均视为旷工)。

第11条 上班期间干私活、看小说、听收音机、随身听、打游戏、带小孩、吃食物,发现一次扣20元。无故不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会议及活动,未请假、迟到、早退者,发现一次扣50元,无故不参加考试、考核,不完成规定的上报材料、小结或论文者扣50元,不合格者扣20元。因作弊、代人考试等扣100元。

第12条 超出下列情况按脱岗处理,发现一次扣50元,因此影响工作造成损失者扣200-1000元。

1、工作期间因私事向科室负责人请假离岗者,应说明去向,15分钟内返回。

2、在请假离岗期间保证做到随叫随到。

3、因工作需要而离岗位者,必须向有关部门告之去向;未请假或请假未准擅离工作岗位者作旷工处理。

第13条 在院内衣冠不整,不戴服务卡,内裙超过工作服,浓妆艳抹,涂指甲,病区穿硬底鞋上班以及戴耳环(耳钉除外)、戒指、手镯、手链上岗位者,发现一起扣30元。

第14条 在工作场所及服务窗口高声谈笑,值班期间与工作无关人员闲聊,发现一起扣50元;病房无医疗任务而跑步,发现一次扣20元。

第15条 不在规定场地乱停乱放车辆(含自行车)或在医疗区域内堆放私人物品,穿白大衣进食堂、上街,发现一次扣20元。

第16条 上班期间喝酒或上班后仍酒气浓烈、面红耳赤者,应即行停止当日工作,由科室另行安排其他人员顶替,并扣其当日效益工资。若发现两次(含两次)以上酒后上班或醉酒影响工作者,给予待岗一个月处理。

第17第 无论何种原因与患者及家属发生争吵者(包括患方单方吵闹),即行停止当事员工工作,同时,待查明原因后,根据责任情况另行处理(扣责任人100-300元)。

上班期间职工与职工(家属)争吵者扣200元;科室受到其他科室的投诉经查证属实,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0元(或另按劳动用工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18条 工作期间,不准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查处一次罚款50元;无关工作人员擅自进行无菌科室(手术室、供应室、ICU),发现一次扣所在无菌科室100元,擅自进入者扣50元。

第19条 非工作原因进入挂号收款处、药房、库房、财务科、档案室等重要部门,发现一起扣上述有关科室20元,扣当事人10元。

第20条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无证生育、无证抱养者除有关部门处理外,并视情节给予记过、降级、离岗等行政处分。

未婚先孕、不按时参加孕检且屡叫不到者,扣100-300元。

第21条 院、科坚持月考核制度,未遵守考核规定,少一次扣院领导、职能科室或科主任、护士长50元。

第22条 挪用公用物品除限期归还外扣50元,情节严重者扣200元,情节特别严重触犯法律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23条 分配指令性任务不接受、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分配的,视情节给予待岗处理。完成指令性任务不及时,每超过1天扣50元。

第24条 因个人工作失误或不力,在外部有关检查中,科室或医院受到批评或扣分者,划清责任后,按院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加倍罚分,并处

12 30-300元罚款。

第25条 工作中未按程序规范要求操作的,发现一起扣20-300元(鉴定定性和已有明确处理规定的除外)。

第26条 卫生检查时,每发现一处不符合卫生要求扣科室20元。 第27条 有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失误、有关人员工作不到位(如出错通知、核算错误、调查失误、反映失实、气馈不及时等),发现一次扣50元,造成不良后果扣100-500元;有关人事调动未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未落实,发现一次扣50元;有关当事双方,手续不交接或交接不清扣双方当事人各100元。

第28条 对下级请示报告,有关院领导和职能科室负责人限三天内有明确答复,每逾期一天扣50元;办理不及时(除特殊原因外),因此影响工作者扣责任者100-1000元。

第29条 各级负责人对错误行为熟视无睹或告而不报、报而不查、查而不究,扣有关人员20-1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扣100-1000元。行政、后勤人员因服务、维修不及时,发现一次扣50元,造成后果的,按情节扣100-1000元。

第30条 已确定的新项目无故拖延,扣有关科室或责任人每项10元/天。 第31条 浪费水电者,发现一起扣20元(如下班不关灯、擅自使用电炉、自来水龙头未关等)。

第32条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现一起扣50元:

1、工作场所洗涤私人衣物者。

2、擅自使用医院公用电烧、煮食品者。

3、公用冰箱内存放私人物品者。

第33条 因操作不当、不负责造成各种仪器设备、公家财物损坏由责任者承担该设备价值的10%。科内仪器设备、物品必须定位放臵,专人保管,保证性能良好,使用后处理规范,维修、保养及时,违反一次扣20元,属抢救用物和设备违反一次扣50元。借用公物未按时归还扣10-50元,丢失者照价赔偿。

第34条 计算机、空调机管理

1、计算机、空调机操作不规范,工作完毕不及时关机,发现一次扣20元。

2、电脑账号、口令随意给他人使用,随意查阅电脑中的数据,上医院内网不遵守有关规定,发现一次扣50-200元。

3、放任让院外人员操作计算机,发现一次扣100元。

4、严禁在计算机上违规操作,禁止非工作需要上网,严禁在计算机上玩

13 游戏,发现一次扣10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扣500-3000元。

第35条 严格收费标准

1、未执行收费规定,发生少收费或漏登记者由责任人全额赔偿,多收费或超标准收费每次扣责任人20元,并由责任人在医院的监督下退还病人,向病人赔礼道歉。

2、对收费投诉由财务部门调查核实和答复,三天内不予答复的扣财务科负责人100元。

3、因工作失误造成欠、逃款,除责成有关人员赔偿外,扣有关人员100元。

4、严禁工作人员在无病人或家属陪同下,私自代办交费、打欠条、农合报销等结算事宜,违者扣经办人50元,造成经济纠纷的,扣300-1000元。

第36条 门诊各窗口未执行便民措施、服务规程者扣100元。

第37条 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辆清洁、车况良好,能随时执行任务。值班期间擅自作主使车辆外出,发现一次扣该司机100元,不服从车辆调度者,一次扣司机200元,影响医疗抢救用车,造成不良后果的扣200-500元。醉酒驾车、开霸王车,发现一次扣100元。

第38条 严格执行交通法规,文明、礼貌、遵守职业道德,如在行驶中造成车辆碰撞损坏者,报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责任属我方者,由责任司机赔偿医院(除保险公司理赔外)支付总额的20%。外出公务中各种罚款及其他违章罚款医院概不承担。发生其他违规行为,对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项 医行医风(职业道德) 第39条 院方征求意见时,顾客对工作人员不满意,发现一次扣100元,不太满意扣50元。

未执行“首问负责制”、“首诊负责制”扣100元;患者或家属直接到院方反映意见和产生不良后果者扣责任人100-500元;当事人对投诉认识较差的,科内待岗进行培训。

第40条 不论何种原因影响医院声誉者扣责任人200-1000元。

第41条 不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造成患者精神创伤者,扣当事者100-300元,如侵犯患者名誉权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精神损失费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第42条 开假证明、假病情介绍、违反新农合及医保有关规定,或冒领患者药品者,除退还对方损失外,扣当事者100-300元;涉及计划生育者,按有关法规处理。

收受回扣或手续费等,除退还所得金额外,视情节给予2-5倍处罚,严

14 重者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解聘。

第43条 故意使对方、特检单外流或收受“好处费”者,视情节给予2-5倍处罚或每次扣100-500元。不按规定收治病人、向院外介绍病人罚款1000元。

第44条 收受“红包”者,除退还所收款额外,视情节给予2-5倍处罚,严重者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解聘。

第45条 非财务收款人员直接收取患者费用而不给医院发票(包括给非本院发票),一律视作贪污行为,按私收金额2-5倍处罚。并按《用工条例》有关规定处理,重新考虑岗位,如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私卖药品比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46条 未经医院批准外出业余行医私收现金者(除批准的义诊外)或从事与医院业务有关的经营性活动,出现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第47条 凡门诊医生对首次接诊疑难病人,应请相关专业医师协助会诊,对第二次复诊仍不能确诊时,在检查的同时,应采取科内或专科、专家会诊,第三次会诊仍不能确诊时,应及时向医务科报告,由医务科负责决定处理意见,否则按连续三次门诊未确诊对待,会诊费用责任人承担,并扣100元。

第48条 下级医务人员违犯有关规定,对危、重、疑难病倒不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指导者扣100-300元,造成不良后果者,另行调查从严处理。

第三项:辅助检查与药品管理 第49条 辅助检查

1、一般检查项目(特殊检验项目除外):急诊检查30分钟报告,每超10分钟扣50元;平诊、病房2小时出报告,每超半小时扣50元。

2、医技普通平片(CT、X线等):急诊30分钟内出报告,每超过10分钟扣50元,平诊2小时出报告,每超半小时扣50元。

第50条 药品管理

1、发现药房有伪劣、过期、变质药品、检验科使用过期试剂,按程序对相关责任人每次扣100-300元;未按采购程序规定要求采购药品、材料,每发现一次扣采购人员50-100元。

2、科内急救备用药品管理:每发现一种过期或变质药品扣100-300元;数量不准确、配臵不规范,未按规定清点交班等一项不符合扣20元;麻毒药品未做到“五专”,每违反一项扣30元。

3、科内私自进药发现一次扣200-500元。

4、临床医生私自接待药品促销员,收受药品回扣,查实一次扣当事人100-500元,严重者给予待岗、直至下岗处理。

第四项: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

15 第51条 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的管理按照医院综合目标考评细则执行。 第52条 附则

手册内之规定若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与医院原规定有抵触的以本《手册》为准。本手册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医院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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