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市农村非公办教师发放养老补助证明
我们向组织证明:同志,于年月至年月 在学校参加民办教师(幼儿教师、代课教师)工作, 由于原因于年月被辞退。
我们向组织保证,我们所提供的情况属实,如果我们向组织提供的情况不真实,自愿由财政部门扣除一年个人全部工资,免除一切职务,自愿接受相应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证明人(教师):
证明人(教师):
证明人(村领导):
(签字并按手印)
2013年月日
学校说明
上述证明材料系我校教师、二名同志提供,经走访调查,材料真实有效。
学校校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013年月日
村委会说明
上述证明材料系村委会领导同志提供,经走访调查,材料真实有效。
村主任(书记)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
2013年月日
《民办教师(幼儿园教师、代课教师)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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