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
同志,曾于年月日——
年月日,在学校做过(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幼儿教师),我与是同 事,同在学校工作过,当时学校的校长 是同志后来因原因, 离开了学校,特此证明。
以上证明,情况属实,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证明人:
证明人:
证明人:
年月日
证明人、系我校公办、(在职、退休)教师。 证明人、系我校公办、(在职、退休)教师。 证明人、系我校公办、(在职、退休)教师。
校长签字:
学校盖章:
年月日
《证明(民办教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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