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测证明存根
编号:
经评定,院学生(学号)
担任职务,按照标准予以综测加分。
年月日南京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加分证明院:编号: 你院学生,学号,自年月在担任职务, 建议参照(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标准予以综合测评加分。 工作鉴定如下:指导老师签名:单位盖章
年月日
《学生综合测评加分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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