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方中学食堂工作人员奖惩细则
为了确保食堂工作的各项制度得到落实,为了保证全体师生员工的和谐饮食,特制定如下奖惩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一、惩罚细则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健康体检一次,并持证上岗,否则扣50元
2、不按时上下班,发现一次扣20元。
3、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15分钟,发现一次扣10元。
4、饭菜供应不及时或饭菜未熟,发现一次扣责任人40元。
5、开水、热水不按时提供或者量严重不足,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元。
6、食品从业人员留长指甲,工作时戴戒指、涂指甲油,炒菜、打菜时掏耳挖鼻,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上了厕所不洗手,下饭、切菜、炒菜、盛菜时发现汗水、鼻涕滴入食品、不穿工作服上岗等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元。
7、厨房、餐厅及规定的个人卫生包干区不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发现一次扣20元。
8、在食堂操作区范围内存放个人物品(如脏衣服、鞋袜等),发现一次扣10元。
9、未经允许将食堂或学校财物占为己有,一经发现,除赔偿损失外,另扣20元一次。
10、侮辱、打骂学生,发现一次扣10——50元,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奖励细则
按月统计,如一个月内未出现任何违规,奖励相关人员100元。
大田方中学
2012年3月1日
《食堂工作人员奖惩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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