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管会管理制度
一、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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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值班人员应按时值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旷班。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注意打扫并保持办公室整洁,认真完成值班过程。 值班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素质,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吃零食等。 宿管会成员不得无故带领非宿管会成员进入办公室。 宿管会成员值班期间禁止使用违章电器,若由本人不慎出现安全问题,宿管会概不负责。 值班时间现已确定,无特殊情况外,将不予自行更改。
7、值班期间需积极配合管理员处理宿舍各项事务。
二、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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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宿管会所有成员不得无故旷会或迟到。 开会期间手机须调成震动、静音或关机,并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 进入会议室开会时,宿管会成员必须佩戴证件,严格要求自己并维护宿管会的良好形象。 宿管会例会每两周开一次,于每单周五晚七点在5-7#二楼会议室准时开会。 例会采取点名制,节省时间和维护良好秩序。
三、活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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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为宿管会成员应积极主动策划活动方案,主动展现自己,锻炼自己,同时也应为宿管会及我院学生服务。 宿管会成员应积极参加、配合宿管会举办的每一次活动,并享有对宿管会及其活动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活动主要策划人在活动前后要向办公室提交策划方案和总结报告书,予以备案同时利于活动的开展,并要求以电子稿件为主,以便保存。 参加活动时必须佩戴证件,活动积极分子,将会获得一定的表扬和奖励。
四、请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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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成员不得随意请假。 请假必须有正式假条,不得以口头、短信等形式请假,否则以旷会处理;请假条形
式须规范:请假人、请假时间、批准人及请假时间长短等;请假条严禁私自撕用办公室纸张。
请假条须宿管会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及本部部长批准后方可有效。 如遇急事,可以打电话向主席或副主席临时请假,但事后必须补齐假条并作出解释。 请假条将由办公室予以保存备档,待学年结末评优以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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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宿管会将严格按照以上各条例执行,各项记录均与学年评优相
关,请宿管会各成员严格遵守。
滁州学院宿舍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