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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宿管会章程

发布时间:2020-03-03 22:16:3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院宿管会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章........................................3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4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8 第四章

经费来源和使用...............................8

第五章

任职条件和产生程序............................9 第六章

工作制度和纪律...............................9 第七章

考核办法....................................12 附件一

《院宿管会干部个人考核条例》.................13 附件二

《院宿管会部门楼舍考核条例》.................16 附件三

考核评分表...............................19 表

1、部门自评(个人)考核(满分60分)......19

2、楼舍自评(个人)考核(满分60分)......19

3、秘书处考核(个人)评分表..............20

4、部门(楼舍)考核评分表(集体).........22

5、部门(楼舍)学年考核总分表............23

第一章

总章

第一条、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简称宿管会)是在学生处领导下,以宿管中心为指导的自律性群众组织。通过参与学生宿舍明主管理,促进学生之间、学生与宿管老师之间的团结与沟通,维护遵守院规院纪,倡导良好的院风学风,加强学院与广大学生的联系,及时反映学生意见、建议和要求,动员和组织全院学生打造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寝室文化。

第二条、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宗旨,形成以行政手段为主,学生自我管理为辅的合理、可行、完善的管理体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使学院各项制度措施得以切实有效贯彻落实。在学院主管部门的重视和领导下,使宿管会成为能发挥较大管理和服务作用、具有特色的学生管理组织。

第三条、宿管会基本任务:

一、围绕学院对学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学生处工作部署,以“自我教育”为中心,以推进学生生活园区全面发展为主线,以学生公寓为阵地,创造健康,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优化生活方式,提高学生生活质量与生活价值。

二、发挥师生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生活园区学生工作及管理双方的信息沟通;

三、严格执行学生生活园区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抵制违纪行为,发扬团结互助的集体主义精神;增强集体归属感和荣誉感。

四、积极主动地参与学生生活园区安全管理、卫生检查与文明监督工作。

五、热情为广大同学服务,帮助广大同学解决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做最广大同学的忠实代表。

六、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公寓文化活动,营造浓郁的人文氛围和良好的学习风尚。

第四条、宿管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岗位问责制原则,其负责人经组织考查推荐,民主选举产生,对全体成员负责,并受全体成员监督。

第五条、宿管会的一切活动都以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前

提, 以宿舍安全管理和符合时代的寝室文化为工作重点。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宿管会设有指导老师、主席团、秘书处、宣传部、纪检部、活动部、文艺部、外联部、编辑部、各宿舍。

其中设主任1人,副主任4-7人;各部均设部长1人,副部长1-4人;干事若干人。宿管会在每栋宿舍楼设学生楼长、副楼长、学生层长若干。宿管会干部均属于学生干部,按学生干部对待。

一、主 席 团 职 责

1、主席团为院宿管会最高权力机构,积极认真落实好宿管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宿舍文明建设方向讨论决定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重大事项,围绕宿管中心工作制订宿管会活动的整体计划。

2、主席团实行部门楼舍干部问责制:主任负责全面、副主任分管部门和楼舍、秘书长全面负责宿管会内务处理。

3、指导、帮助、检查、督促宿管会各职能部门和楼舍开展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

4、组织宿管会内部的日常、思想教育工作,掌握全体成员思想动态,并及时与宿管中心沟通,反馈意见。

5、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6、参与各部建设工作,对各部工作计划、管理方式等方面提出意见;

7、对主要干部工作状况提出质疑,经主席团讨论后对区长、部长有罢免的权力,对主席团成员讨论后,报告宿管中心做最终审批。

8、由宿管会主要干部(主席团、区长、正副部长、所有楼长)组成应急小组及时做好寝室不安全事故的处理(突然停电、聚众斗殴和自然灾害等)。

9、积极处理好宿管会与宿管老师、学院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

二、宿管会主任职责:

1、统筹安排宿管会的各项事情,以寝室文明建设为指导,围绕宿管中心工作制订宿管会活动的整体计划。

2、组织宿管会内部的日常、思想教育工作,掌握全体成员思想动态,并及时与宿管中心沟通,反馈意见。

3、参与各部建设工作,对各部工作计划、管理方式等方面提出意见;

4、指导、帮助、检查、督促宿管会各职能部门和楼舍开展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

5、不定期抽查和参加各楼舍和部门工作例会。

6、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修改宿管会章程,报宿管中心批准,并监督执行;

7、对主要干部工作状况提出质疑,并由主席团讨论后,报告宿管中心做最终审批。

8、带领宿管会全体成员积极主动地完成所担负的各项工作,并每月向宿管中心提交 《月工作总结表》 。

9、接受宿管会所有成员及全体师生的监督。

三、宿管会副主任职责

1、协助宿管会主任做好各项工作,对宿管会主任负责。

2、负责个人所分管部门、楼舍的日常工作的开展,宿舍文化建设的组织策划工作。

3、认真作好宿管会正式会议的会前和会后工作;

4、负责宿管会干部的培养、选拔及推荐工作。

5、负责协调个人所分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6、督促各部门和楼舍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每月至少一次参加所管部门和楼舍工作例会。

7、负责与校内各学生组织以及校外兄弟院校联系交流;

8、对所管部门和楼舍的主要干部工作状况提出质疑,并由主席团讨论后,报告宿管中心做最终审批。

9、主任不在时由副主任共同处理事务。

10、接受宿管会所有成员及全体师生的监督。

四、宿管会秘书长职责

1、全面负责宿管会日常内务管理工作,参与学生宿舍主席团民主管理,加强与学校各级领导的联系,接受建议和指导;

2、负责对各部门、楼舍的监督、统筹协调各部门日常工作。

3、对各部门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定期向主任汇报情况。

4、协调各方面关系,传达上级指令,及时反馈信息。

5、筹划宿管会的经费开支、记录、监督、管理院宿管会的活动经费

6、负责起草重大事项的通知;

7、及时统计宿管会成员的组成和变动情况,定期向主任委员会汇报日常工作;

8、对各部门工作和各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记录、收集整理汇总,及时作报表向全院公布,以便于学院掌握情况;

五、宿管会各区区长职责

1、积极虚心向所管楼舍值班老师听取管理意见,及时反馈主席团。

2、协助负责该区宿管会副主任做好各项工作,对宿管会副主任负责。

3、负责个人所分管楼舍的日常工作的开展,宿舍文化建设文艺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

4、负责所管理搂舍楼长、副楼长干部的培养、监督、选拔和推荐工作。

5、负责协调个人所分楼舍之间的工作。

6、定期参加楼舍楼层长工作例会,了解各舍工作动态。

7、负责协调个人所分区域与其他各区之间的工作。

8、带领宿管会全体成员积极主动地完成所担负的各项工作,并每月向主席团提交《月工作总结表》。

六、宿管会楼长职责

1、配合宿管老师对宿舍进行安全管理。

2、每天晚上10:30组织学生层长对寝室晚归、夜不归、违规用电等不安全事项进行检查;

3、每天晚上做好复查工作,做好寝室文明就寝;

4、及时做好上报寝室不安全事故的处理(突然停电、聚众斗殴和自然灾害等);

5、积极组织符合楼舍发展的文化活动,一学期不少于一次,打造符合本楼舍的文化符号。

6、每两周定期召开楼层长工作例会,总结工作。

7、协调处理和其他楼舍和部门的活动

8、做好层长干部的监督、协调、推优等工作。

9、定期向所管该区区长做工作汇报。

10、完成宿管会交办的其他事情。

七、宿管会办公室(秘书处)职责

1、负责院宿管会相关档案的管理工作;

2、负责收发和整理文件资料,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分析其计划的可行性,按计划安排到各个部门工作;

3、负责院宿管会重要会议的记录和各次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的收集工作;

4、负责起草宿管会各项工作汇报;会议的记录工作;

5、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日常工作,使各部门的工作以顺利进行.及时向各部传达主席团的有关工作部署,及时向主席团汇报各部反映、汇报上来的有关工作情况;

6、协助主席团健全宿管会各部门、楼舍各项规章制度;并协助其它各部搞好宿管会工作,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7、积极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其他事情。

八、宿管会宣传部职责

1、负责对宿管会各项大小型活动和传统节日的文字宣传报道工作;

2、宿舍楼内宣传板面的制作工作,协助其它各部门和楼舍的海报宣传工作,做好宣传用品的回收工作(每次活动结束后3天之内将展板等收回)并定期向所管部门副主任汇报工作。

3、保质保量完成及时完成对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

4、积极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其他事情。

九、宿管会外联部职责

1、负责院内外各项联络工作,促进宿管会与兄弟院系学生组织的交流;结合我院实际,积极为全院广大同学提供各种实践机会,以提高同学们的社会实践能力,培养他们的开拓进取精神;

2、广泛接触社会、认识社会,为学生组织的一些重要活动寻求资金支持,并保持和各个高校学生会的联系。

3、积极参与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等措施落实、检查、总结和讨论;并协助其它各部搞好宿管会工作,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4、联系社会假期或双休日工作岗位,为宿管会贫困成员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5、积极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其他事情。

十、宿管会纪检部职责

1、每周星期五到星期天晚上检查各楼舍纪律及安全工作,如实记录检查结果,并每周由部长填写《宿舍违规统计表》星期五交往宿管中心。

2、每学期不定期安排全院宿舍安全大检查,做好防火、防盗、违规用电等各项安全工作。

3、完成每学年部门干事招聘工作和宿管会所有成员规范使用灭火器。

4、监督各楼舍楼层长晚上查寝工作。

5、及时制止各种违纪事件的发生,并对违纪学生进行说服教育,帮助他们提高认识,教育他们改正;对情节严重或态度恶劣者,向学院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十

一、宿管会文艺部职责

1、以宿舍文化发展为背景积极准备反映符合宿舍文明建设成果的优秀节目。

2、积极准备《寝室文化节》相应节目

3、计划、组织、协调、参与部门、各楼舍的文艺和文化娱乐活动;

4、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文艺活动。发现和培养学院的文艺活跃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5、负责宿管会大型活动的彩排、节目审核、DV制作和节目协调。

6、在学生宿舍中大力开展美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文艺鉴赏能力;

二、宿管会编辑部职责

1、负责《宿管会工作简报》制作和发放。

2、做好《寝室文化节》和个各楼舍和部门文化活动的及时报导。

3、负责收集关于寝室文化建设的优秀标语,优秀图案。

4、负责与院新闻中心的联系与合作

5、结合宿舍文化建设方向,确定《宿管会工作简报》办刊宗旨、编辑方针和栏目设置。

6、积极向各种刊物投稿,提高部门工作能力。

7、协调处理好和其他部门之间的合作。

8、完成宿管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宿管会活动部职责

1、负责活动现场的各项布置;

2、负责书写宿管会活动的各项策划书;

3、负责对晚会表演现场道具的准备、安排和回收。

4、负责对活动结束后对现场的清理;

5、积极与其他楼舍、部门组织活动,发挥、培养骨干作用。

6、负责对部门干事的培养、考察、监督。

7、定期向主管部门副主任汇报当月工作和安排下月工作。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宿管会成员的权利 1

宿管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宿管会内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3、参加宿管会各种活动的权利;

4、处理职责范围内各项事务的权利;

5、参与宿管会评优的权利;

6、向上级部门投诉的权利;

7、参加宿管会有关会议的权利和在会上表决的权利;

8、监督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和协调学院学生活动的权利。

第二条 宿管会成员的义务:

1、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宿管会章程、各职能部门规章制度的义务;

2、遵守执行宿管会各项决议,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的义务;

3、参加例会及其他会议的义务;

4、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的义务;

5、按时参加宿管会组织的统一和临时性检查行动的义务;

6、如实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的义务;

7、妥善保护、保管宿管会公用设施、物品、工作证的义务;

8、团结同学,维护学校和宿管会名誉和利益的义务;

9、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维护同学正当权益的义务。

第四章 经费来源和使用

第一条: 经费来源:宿管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学院拨款或者社会赞助。

第二条: 经费使用:宿管会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财物制度和纪律执行,由宿管中心具体指导和计划使用。

1、经费用途:购置必要的办公用品、各项工作和活动开支、各类奖励;

2、主任负责统筹计划使用经费,各部门和楼舍要将经费使用计划交主任委员会讨论,宿管中心批准后执行;

3、经费使用程序为:预算→报批→预支→使用→报销;

4、要严格遵循合理使用、节约为本的原则;

5、经费使用人员必须在申请开支前做出具体、详细、准确的预算,以书面形式上报主任委员会,经主任委员会审阅后,由主任上报宿管中心批准,宿管中心提出建议和意见并签字后方可预支和使用经费;

6、经费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都应有凭据,报销时要求经手人在正式发票(必须由收款单位加盖公章)写上收款事由、收款金额大小写,并签上经手人姓名和写上活动内容及日期。必须做到:如实填写,由部长和主任签字,才可报销;

7、学院和主任委员会负责监督经费的开支使用,要随时抽查开支记录,发现有违纪问题,要严肃处理。

第五章 任职条件和产生程序

第一条: 宿管会所有干部都是本院学生干部,其选拔和任用要遵循《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第二条:任职条件如下: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积极上进,热心为全体学生服务,

2、学习成绩合格(各科考试成绩及格,学习成绩名次居班前50%以内者);

3、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作风正派、公正无私,模范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院宿管会章程。

4、院宿管会的所有成员寝室星级必须在4星级以上。

5、宿管会主要干部原则上不得兼任宿管会以外的其它社会工作。

第三条: 干部产生程序如下

1、个人自愿报名→公开竞聘或招聘→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公布名单。

2、新当选干部(干事)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一般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宿管中心决定是否正式任用;

3、每学年进行一次改选,每学期作一次局部人员调整;

4、确定干部人选时要尽力做到各楼舍、各部门男女生比例相对合理分布。

第六章

工作制度和纪律

第一条: 宿管会所有成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地完成工作,认真优质地为同学服务,解决同学的实际困难,充分保证工作效率与质量。 第二条 :工作制度如下

1、宿管会的工作要接受学院宿管中心的指导。学院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统一标准,严格要求,对宿管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监督、评比、公布。

2、宿管会内部管理实行干部问责制:宿管会工作由主任负责,副主任、秘书长协助主任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各区工作由区长各部工作由部长负责,各负责人应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学院宿管中心;

3、宿管会各部门之间要做到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团结协作,服从组织。遇到重大事项或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请示学院宿管中心,不得擅自作主、拖延时间或者马虎对待;

4、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须有计划、有总结,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宿管中心处理;

5、遵循有理、有礼、有节、有利、有序的工作原则;

6、实行层层负责管理制度。干事向副部长和部长负责,副主任向主任负责,秘书长、副主任、主任向学院负责,各部门以及各成员之间应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卸责任;

7、每周、每月进行各类情况通报,未经学院宿管中心同意,各成员不得自行随意对外发布各种信息;

8、宿管会成员应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提出批评意见和合理建议,在工作中应富有创新精神,尽力改进自管委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9、宿管会成员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或工作、活动,应当按规定程序请假,由副主任或部长负责批准,所有请假情况记录及时归档。未经请假缺勤三次以上者,按考评不及格处理,予以劝退出宿管会组织;

10、所有主要干部可以辞职或退出,但须具备正当理由,形成书面申请,经主席团讨论,报宿管中心批准执行,并通报全体会员。

第三条 工作纪律如下:

1、宿管会成员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和负责老师的指导,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2、要做到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严格要求,按时上岗,按时参加会议,不迟到、早退、缺席;

3、所有成员不得制造内部矛盾,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4、任何个人不得自行向外泄露工作安排、检查计划、评选情况等不应公开的事项,以确保检查、评比的公证性;

5、认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推脱责任,严禁营私舞弊,要避免同乡同班同学等熟人关系影响工作开展。在处理违纪事件时,当事人是同乡同学关系时,应主动回避;

(七)各部门、各楼舍必须严格遵守财经制度,经费不得违规使用(铺张浪费或挪作它用等); 第四条 :几项具体工作制度

(一)工作证、检查证管理制度:

1、新成员进入宿管会工作后,由办公室办理工作证,如有损坏、丢失必须向办公室写书面检查,并申请自费补办;

2、工作证、检查证必须由学院编号签发,贴上本人2寸免冠照片,并加盖学院宿管会印章,无照片或无公章均视为无效证件;

3、工作证、是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和重要标志,所有成员须妥善保管,值勤或执行任务时必须按规定佩带工作证、要作到文明值勤;

4、工作证佩带左胸前。

5、工作证不准转借他人或作抵押物品,不得用于工作以外用途以谋取私利;

6、凡退会的成员应立即交回工作证,宿管会成员若内部工作调动需要及时更换;

7、凡违反以上工作证使用管理制度者,由主任进行处罚,同时上报学院宿管中心。

(二)会议制度:

1、宿管会会议均实行例会制度和临时性会议制度,例会每两周定期(周一晚上)召开例会,临时性会议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

2、会议内容:总结前阶段工作、通报相关情况、讨论重大事项、交流工作经验、听取各方建议、协调各部关系、表扬好人好事、布置近期工作等,并对不足之处以及不良行为进行批评和处理;

3、所有应出席会议的人员都必须遵守会议纪律,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因特殊原因经核实确实无法出席者,事前必须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待负责人在假条上签字批准方为准假,否则将视为无故缺席;

4、每次会议都要作好会议内容和出勤情况记录。出勤情况将作为干部考评条件之一,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者将视其情节予以相应处分(考评不及格、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撤消职务等)。

(三)例会制度:

1、参加人员为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区长、各部部长、副部长、各楼舍楼长、副楼长。

2、会议由秘书长主持,副主任负责考勤、记录及归档;各职能部门会议:

3、参加人员为部门正、副部长(楼长、副楼长)、干事(层长);

4、会议由部长主持(楼长、副楼长),副部长(层长)负责考勤、记录及归档;

5、实行临时性会议制度,总结本部工作,讨论和布置近期工作任务,或针对某项工作任务进行布置和分配等;

(四)全体成员会议:

1、参加人员为宿管会全体成员;

2、实行临时性会议制度,每学期开学和期末或者学期内不定期召开;

3、会议由副主任负责考勤、记录和归档。所有应出席会议的人员都必须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席者,会前必须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待负责人在假条上写出书面批准意见后方为准假;

(五)档案管理制度

1、宿管会档案材料包括各类文件、资料、报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考勤记录、考评记录、各部门工作和活动资料和图片、干部干事成员个人材料等内容。

2、将所有材料分类妥善保管,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外借,要查阅、复印时,需经主任同意后,由副主任办理查阅或外借手续方可查阅和复印。因任何个人原因导致档案材料损坏或遗失的,要严肃处理和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主任、副主任向各部门及个人收集相关材料时,各部门及个人有义务及时提供相关材料;

4、以宿管会集体名义获得的证书、奖状、纪念品,由主任统一保存;

5、建立健全电子档案库,将各部门工作活动材料进入电子档案库,以便于保管;

6、各部门平时应将各类情况作记录,包括宿管会成员情况,各项工作及活动情况,会议记录,考评情况,学校各种文件等,进行分类整理,以便归档。

第七章

考核办法

注: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

说明:

1、每月末各部门将考核结果交秘书处,秘书处综合秘书处对各部门的考核成绩,形成本月最终成绩;学期期末总成绩取各月品均分。总分优秀(90分以上),良好(71-89分)、合格(60-70)不合格(60以下)四档。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具体情况做劝其辞退或直接免职处理;符合淘汰项条件者,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淘汰。考核不合格或被淘汰者在综合素质测评时不予加分。

2、各部门考核结果每月评出优胜部门、优胜楼舍,给予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对表现差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学期和年终综合每月的评定成绩评选出先进集体给予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3、每月考核完毕,公示各干部的考核成绩,无异议即为最终成绩。

4、年终考核结果为两学期考核平均成绩,其将直接决定学生干部的综合测评,对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90分以上含90分)将给予年终“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等奖励称号,并进行宿管会内部通报表扬,对特别优异的学生干部将考虑其晋级等。 备注:

第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宿管自我管理委员会。

第二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生效。

院 宿 管 会

2010-6-20

附件一:《院宿管会干部个人考核条例》 附件二:《院宿管会部门楼舍考核条例》 附件三:考核评分表(简表)

1、部门自评(个人)考核(满分60分)

2、楼舍自评(个人)考核(满分60分)

3、秘书处考核(个人)评分表

4、部门(楼舍)考核评分表(集体)

5、部门(楼舍)学年考核总分表

附件一:《院宿管会干部个人考核条例》

为了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学生干部的组织纪律性,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群策群力,特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一、考核范围:

院宿管会的全体学生干部

二、考核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制定考核办法,开展考核工作都必须从被考核者的实际出发,不能违背事实。

2、民主公开原则:在考核中要认真听取广泛意见,确保考核结果全面准确。考核的结果要在全体会议上公布。

三、考核目标:

1、全体学生干部应当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增强法律纪律观念,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优秀人才。

2、全体学生干部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例会制度,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注重工作方法,提倡创新,提高宿管会的工作效率,保持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共同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同时注意积累和交流工作经验,总结教训。

3、全体学生干部应该勤奋学习,协调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保证优异的学习成绩。

4、全体学生干部必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生活中不怕困难,遵守各项校规校纪,做新世纪文明大学生的典范。

5、全体学生干部都应发挥自己的个性与特长,争当先进,同时帮助其他同学共同进步,为校争荣誉。

四、考核内容及细则

(一)部门内考核评分项:(总分60分)

以下各项由部门内部考核,部长审定签字,交主席团考核,最后将考核结果交由秘书处备案。 A、工作能力分:(20分)

1、熟悉本职工作。善于打开本职工作新局面。

2、组织管理能力突出,讲究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3、针对同学们的需要和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负责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建议。

4、能把握全局,理论政策水平高,有一定的思想政治觉悟,具备学生干部基本要求(公文写作能力等)

5、工作有全面详细的计划并及时、认真地总结。

6、具有团队精神,关心他人,重视与同事的交流,经常与内部成员磋商,决策时充分考虑他人意见。 B、现实表现鉴定分:(10分)

1、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谦虚踏实,任劳任怨。

2、模范地执行院宿管会各项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

3、能积极配合宿管会开展各项工作。

4、按时召开、参加例会,并记录整理会议内容。

5、重视上级布置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6、准时认真地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经常向上级汇报心得体会和工作总结。

以上六条中有记录的以记录为考核依据。 C、工作成绩:(20分)

1、本职工作开展良好,出色地完成布置的工作和交办的任务。

2、同事、同学们反映、评价良好,工作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好评。

3、工作有创新,为组织留下可行的先进经验。

4、对学生工作有认真地思考,经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建议并被采纳执行。

5、对工作有较高的热情,勇于接受批评,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有超前意识,努力采取多样化手段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 D、部内成员相互评分:(10分)

1、部门内部所有成员相互评分、依据现实表现给予加分(不可全为满分)。

2、人数比例分别占部门成员比例:优秀20%,良好20%,合格50%,不合格10%。 特别备注:

(一)一般部门内部考核结果中,60-50分占15%,50-40分占30%,40-30分占40%,30分以下占15%。

优秀部门内部考核结果中,60-50分占20%,50-40分占35%,40-30分占30%,30分以下占15%。(宿管会在学期末将评选出优秀部门)

(二)秘书处考核项:(总分40分)

以下各项由秘书处初考核,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并由秘书长监督。

A|思想品行分:(10分)

1、坚定的政治方向,与党团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能认真自觉贯彻执行学校的工作方针、精神,顾全大局,服从统一的领导和安排。

3、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地为同学们服务。

4、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5、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及各项规章制度。

6、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于公益事业,取得突出成绩。 B、学习成绩:(5分)

(1)各科成绩平均分在85分以上记5分。 (2)各科成绩平均分在75分以上记4分。 (3)各科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记3分。 (4)各科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记1分。

部门的个人学习成绩以各部门为单位,在考核时交至秘书处。 C、奖励分项:(总分25分)

1、本人受到校级表彰者加5分/次,受到系级表彰者加3分/次,此项最高不超过10分。

2、本人被评为工作先进个人加3分/次,并对每次的工作先进个人进行校级表彰,此项最高不超过9分。

3、部门承办一项大型活动部长加3分/次,副部长加2分/次,干事加1分/次,此项最高不超过9分。

4、部门每被通报表扬部长加3分/次,副部长加2分/次,干事加1分/次,此项最高不超过9分。

5、通过自身努力为宿管会争得荣誉者加5分。

6、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加2分。

7、敢于见义勇为,与不良倾向作斗争,成绩突出者加3分/次,此项最高不超过6分。

8、所在宿管为文明宿舍加3分。

9、工作积极进取,主动分担部内以及宿管会工作,经常参加宿管会的各种活动的,能为宿管会其他部门服务,为宿管会的发展做长远计划并被采纳的,视情况给以加分。(此项最高可至10分)

10、在学期末,根据学生干部参加活动的记录进行评定、总结,对活动签到率和日常签到率综合达到80%者给予一定加分奖励并进行通报表扬。

(三)减分项:(秘书处考核)(减分不封顶)

1、例会迟到者减1分/次,无故不到者减2分/次。

2、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工作(病、休假除外)减1分。

3、不能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减2分/次。

4、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不听劝阻者,视情节轻重减2-5分。

5、受校通报批评者减3分/次、系通报批评者减2分/次。

6、学生干部坐在宿舍受校通报批评者减2分/次,系通报批评者减2分/次。

7、部门例检不合格的,部长减5分/次,副部长2分/次,干事减1分/次。

8、部门受通报批评,部长减5分/次,副部长4分/次,干事减2分/次。

(四)淘汰项:

对出现下列事例的干部取消评优资格,视为不合格干部并建议学院取消评优资格。

1、受到任务党团行政处分者。

2、考试作弊者。

3、学习成绩三门及三门以上不及格者。

4、行为自由散漫屡教不改者的干部规劝不听者。

5、不注意工作方法,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工作者。

6、以权谋私,不以集体利益为重者。

7、严重违反学校和学院有关部门规章制度者。

8、考勤旷到累计3次者。

9、有紧急情况时,不理不睬或逃避者。

10、有虚报假报宿管会账目。

11、有铺张浪费、损坏公物者。 若还有其他原因,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理。

附件二:《院宿管会部门楼舍考核条例》

为了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学生干部的组织纪律性,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群策群力,特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一、考核范围:

院宿管会各部门、各楼舍

二、考核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制定考核办法,开展考核工作都必须从被考核者的实际出发,不能违背事实。

2、民主公开原则:在考核中要认真听取广泛意见,确保考核结果全面准确。考核的结果要在全体会议上公布。

三、考核目标:

1、各部门应当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的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增强法律纪律观念,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优秀人才。

2、各部门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例会制度,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注重工作方法,提倡创新,提高宿管会的工作效率,保持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共同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同时注意积累和交流工作经验,总结教训。

3、各部门应该勤奋学习,协调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保证优异的学习成绩。

四、考核内容及细则

1、考核内容

(1)会议考勤(10分)

各种大型会议或大型活动会议以及部内、楼舍内部会议中需全体宿管会部门或个别部门参加的会议中的出勤情况。 (2)活动考勤(10分)

每次宿管会集体活动(如运动会、迎新生、元旦晚会等)需全体宿管会部门或个别部门参加的出勤情况。 (3)工作表现(40分)

包括在各部门活动、其他部门活动以及院上的大型活动中的表现,平时部内的常规工作表现等。 (4)签到情况(10分) 每周

一、三宿管会全体干事签到,周

二、四各区长、楼长签到。

(5)部门自评(10分)

本部门评价自己部门的综合表现。 (6)突出贡献(10分)

部门有特殊贡献、突出表现的或在主席团受到好评的部门予以的嘉奖。 (7)主席团评(10分) 月末综合考评中主席团成员给各部打分。

2、考核标准及细则 (1)会议考勤标准

院召开的各类相关会议或部内、楼舍内部会议参会人员都应准时到达会场并到指定位置签到。部门中有迟到(5分钟内)一次者扣1分,无故旷到者扣2分(迟到5分钟以上作旷到处理),病假事假须本人或本部门负责人提前向秘书处说明,否则按旷到处理)。 (2)活动考勤标准

a)各部门或楼舍组织活动,该部门或楼舍的策划人员和执行人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2分。

b)其它部门或楼舍组织活动,相关负责人及主席团调派的到场人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2分。

c)宿管会及院上组织的大型活动,所涉及的宿管会部门、楼舍必须提前到场,服从安排,一次迟到或不到者扣2分。

(3)工作表现标准

工作表现评分是由部门互评的方式进行的,既根据除本部之外的其他部门对该部门的工作表现满意程度来打分,实现部门间的互相监督。

互评标准如下:

a)全局观念:工作中注重整体利益,有团结协作意识,部门之间、人员之间积极地互相支持和配合。(12分)

b)组织协调能力:在组织每一项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决策,搞好团结,善于协作,带领同学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16分)

c)自主能力:在工作中能够充满过分发挥本部职能作,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并能够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并独立解决问题。(12分) (4)签到情况

各部门、楼舍务必要按时到秘书处做好签到工作,一次未到扣2分 (5)部门自评标准

本部必须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为本部门当月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分,以10分为满分,评价本部门的工作表现。 (6)突出贡献标准

对宿管会工作有特殊贡献、表现突出、提出对宿管会有创造性的建议或者因工作突出在主席团会议上受到过好评的部门,每次加5分,最高10分。 (7)主席团评分

每次评比最后都要由主席团给各部一个综合评分,主席团根据各部在当月的表现打分。

3、备注

1、宿管会考核工作于每月末进行,每月统计一次,月初公示各部门及楼舍成绩,考核分数以各内容的比例计入总分,每学年综合统计一次。

2、考核内容中会议考勤、活动考勤及签到情况均由秘书处评分,其余各部门监督秘书处的评分。

3、考核过程中,考核资料不对各部门或各楼舍公开,未经主席团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情况,凡违反者,受到内部通告批评处分并在考核相关条文予以记录并在本部门或楼舍工作表现评分中扣除10分。

4、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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