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该证在人社局窗口办理)
3、本人填写好的《佛冈县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4、根据人员类别,提供以下对应的材料:
(1)残疾人员:提供残联发放的有效《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
(3)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证明。
(4)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无人在第
二、三产业就业并属于贫困户的情况证明;
(5)被征地农民:提供户籍所在地村民小组,村委会,国土局申请因被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材料包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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