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维护部监控员注意事项
监控中心监控员负责对小区所有区域(限可监视到的)全方位365天24小时实施监控,具体应对下列情况重点进行监视:
一、有无闲杂人员、可疑人员、推销人员、衣冠不整者、携带烟火或危险物品者进入小区或在小区内范围内活动。
二、外围(限可监视到的)有无车辆乱停乱放,停车场出入口有无车辆、物品阻塞现象。
三、停车场内车辆有无异常情况(如车辆被盗、遭破坏等);车场设施设备有无异常情况。
四、有无推销人员在楼层乱派传单、名片、报纸、杂志、乱拉业务和乱拉生意现象。
五、有无在禁烟区吸烟、携带烟火者。(走廊、电梯)
六、有无乱按电梯,损坏或不按规范使用电梯者。
八、有无物品或杂物阻塞、占用公共公共场所现象。
九、有无偷盗、损坏大厦公共设施、设备行为者;有无偷盗、损坏小区内公司、私人财产者。
十、小区内有无出现烟、火、雾及水浸等突发异常现象。
十
一、有无发生纠纷,打架斗殴,威胁他人人身财产安全者。
十二、有无火灾、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十四、有无其他突发或异常情况出现。注:1.监控中心值班员在发现上述情况后,必须立即通知相关岗位到现场进行调查并处理,相关岗位到现场调查或处理后应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监控员,必要时监控员应向值班经理报告。
2.凡小区内出现上述情况时,监控员因主观原因未能及时发现的,或发现后无故不通知相关岗位前去处理的,被视为违规,将根据后果给予监控员从口头警告到辞退的处理,必要时并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秩序维护部监控员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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