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妇社便„2010‟92号
各市卫生局:
按照卫生部妇社司工作安排,近期将组织国家级专家对我省“降消”项目进行督导检查。为做好各市、县项目管理和执行的汇报准备工作,现将此次督导的重点内容通知如下:
一、督导目的
1.了解各级短期培训、临床进修、驻县专家活动开展情况;
2.了解培训对象知识和技能掌握和应用情况; 3.了解培训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
二、督导内容
1.短期培训、临床进修和专家驻县三种培训活动的计划、组织实施、管理(包括经费使用)情况;
2.县、乡级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知识、技能掌握和临床实践行为改变情况;
3.培训项目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障碍、改进建议和对今后培训的需求。
三、督导对象
项目管理者、各级项目技术专家组负责人、县、乡级专业技术人员。
四、督导方法
1.召开汇报、反馈或座谈会。
2.查阅文件及相关资料:包括各级短期培训计划或培训通知、培训大纲、班后评估问卷、培训总结,接收进修机构培训计划、要求和评估鉴定表,专家驻县工作情况;
3.个人访谈 访谈对象同督导对象。 4.现场督导
查看各级临床进修基地、县、乡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门诊及病房、查阅病历、现场考核。
请各市通知所辖县及相关机构按照上述内容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并推荐培训工作开展较好,项目资料管理规范的两个县作为备查县连同调查表于7月15日前报省厅妇社处。
附件:调查表(表
1、
2、
3、4)
二○一○年七月五日
附件:
卫妇社发〔〕70号: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
《晋卫妇社便〔〕9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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