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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园丁奖(含三“十

发布时间:2020-03-03 11:34:4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附件1 第八届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园丁奖(含三“十佳”)

评选细则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

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

为了使第八届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园丁奖的评选工作公正、公平、及时地开展,特制定本评选细则,供各地评委会采行:

一、评奖流程

1.2013年1月至3月为宣传、发动时间;

2.2013年4月至5月为个人申请和基层推荐报名时间;

3.2013年6月至8月为各级评选委员会逐级评审、推荐时间; 4.2013年9月至11月为全国评委会审查、评选时间; 5.2013年12月向全国公布评选结果、颁奖。

二、奖金数额和名额分配 本届“园丁奖”(含三“十佳”)设奖金、奖品总价值50万元,评选、颁奖等活动费用50万元,合计100万元人民币,操作经费和奖励经费由英语辅导报社全额资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名额为小学3人,初中3人,高中3人。各地州推荐候选人仅限一人,请各地州负责人酌情上报。

三、奖励范围

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园丁奖(含三“十佳”)奖项是奖励全国从事中小学(含中师、职业学校,下同)外语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和从事外语教学研究工作的各级教研员。参评本奖项人员不受学历、年龄、技术、专业、职务等限制。

四、获奖条件

1.在培养外语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素质教育,工作中富有科学的创新精神,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外语教学和教研成绩突出。被推荐教师必须是在外语教学、教研第一线工作五年以上,并成绩突出的外语教师或教研员。为此,在评选中要考虑评奖面的深度和广度,注意到下列七个方面:

(1)对踏踏实实工作,教学改革成绩突出,从听、说、读、写、译诸方面培养学生而取得好成绩的教师优先考虑;

(2)一线教师所占获奖名额比例为95%,教研员所占比例不超过5%;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外语教师;

(4)退休后仍在从事中小学外语教育或研究,并成绩突出的老教师也可以参与评奖,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5)厂矿、企事业学校的外语教师同样参与评选; (6)适当考虑小学外语教师;

(7)语种包括英、俄、日等语种。

3.本园丁奖特别奖励在实际教学辅导和课堂教学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外语教师、教研员。

4.外语教学研究及教学实践成果显著。园丁奖将把市(地、州、盟)级以上的教研成果和教学实践成果作为评奖依据。

5.评选园丁奖将把是否获得全国性和省级以上外语教学和教研奖励作为参考条件之一。

6.在同等条件下,参加由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举办的全国中小学英语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和全国中小学英语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成绩优异者优先评选。

五、三“十佳”教师评选原则

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三“十佳”评选是在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园丁奖评选结果的基础上进行的评选活动,即在“园丁奖”获奖教师中选拔并奖励教学业绩和典型事迹突出的骨干外语教师,使其在行业内发挥模范表率作用。

三“十佳”教师的评选与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园丁奖评选同时进行。候选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研部门推荐,在当届园丁奖获得者中产生。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候选人3名。共评选出全国“十佳”小学英语教师、全国“十佳”初中英语教师、全国“十佳”高中英语教师各10名,共30名。

六、上报材料和报送办法

本届“园丁奖”的评选工作应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自下而上的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推荐评选。园丁奖获得者名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评选委员会推荐,在“园丁奖”推荐登记表内签署意见。被推荐候选人所在市(地、州、盟)评委会应报送的材料如下:

(1)“园丁奖”推荐登记表(见附件四,由各地、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签字并盖公章);

(2)被推荐人专业述职材料;

(3)申请人的事迹与成果综合材料(由县级教研部门核实); (4)各种教学材料复印件;

(5)获奖论文证书、奖状复印件;

(6)教学实践材料和评审验收论证材料等;

(7)其他能证明教学、教研成绩和成果的材料等。

材料报送时间和办法

2013年7月20日之前(以邮戳为准,过期无效),报送材料一式三份文字稿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寄送新疆教科所,小学请寄送新疆教科所李爱民老师处,中学请寄送新疆教科所 张鲲老师处,具体地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348号,新疆教科所 邮编830092;相关电子稿请发送至李爱民及张鲲老师的邮箱。

七、评选和表彰

由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园丁奖评选委员会聘请国内知名教育专家进行终评,并在《中国教育报》等相关专业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表彰先进事迹,宣传模范人物。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表彰和奖励。

本项评奖活动是我国中小学外语学科的一个重要奖励机制。希望各级教研部门和学校广泛宣传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园丁奖的意义,组织外语教师认真学习相关通知和本评奖细则,由外语教师自愿申请报名,由学校或教研单位根据申请人的外语教学、教研等情况推荐人选,经县(市、区、旗)→市(地、州、盟)→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教研部门及评委会逐层填写登记表向上推荐,最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评委会按全国评委会分配名额确定候选人名单,上报全国评委会。本次园丁奖评选为差额评选,由全国评委会终评并由主办单位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和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公布、颁奖。

【新疆组委会联系方式】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348号新疆教科所

邮编:830092

联系人:李爱民(小学组)

联系电话:0991-2671650(办)18999138323

箱(小学组):lam129@126.com

联系人:张

鲲 (中学组) 联系电话:0991-2671663(办)18999138319 邮

箱(中学组):497395672@qq.com

新疆教育学会中小学外语专业委员会 2013年4月2日

第八届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园丁奖

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园丁奖评选结果通知

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园丁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第十届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园丁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第四届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教学能手

第二届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教学能手评选细则

首届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教学能手评选细则

第七届外语文化节开幕式

中小学教师十不准

中小学教师十不准

第七届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园丁奖(含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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