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章程
为把上饶信州康桥医院做好、做大、做强,明确公司(董事会)与职业院长的责、权、利,使院长有职有权,在院长的领导下,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以取得医院最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医院管理机制
第一条 依照现代企业管理体制,实行投资人与职业院长相分离制度。 第二条 医院管理实行院长负责制。 第三条 医院财务实行财务总监审计制度。
第二章 公司权力与义务
第四条 决定任免职业院长。
第五条 决定医院规模、经营管理体制、重大改革。 第六条 决定专家、学科带头人的招聘。 第七条 决定并采购大中型医疗设备。
第八条 按医院计划,以物优价廉采购药品、医用器材用品和后勤物资器材用品。 第九条 第
七、八条所涉及设备药品物资器材用品,把进价及时通报医院,用于售价制订和成本核算,并全部纳入医院管理。
第十条 各项收入存入公司提供的帐户,实行日清月结,做到帐款相符、帐帐相符。支出实行储备金使用制度(附件一)。 第十一条 审批医院按规定上报的文件。
第十二条 协助院长开拓对外联络,在建院初期尤其重要。 第十三条 全力支持院长的工作。
第三章 院长权力与义务
第十四条 医院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由院长组阁副院长、总护士长、科主任、科护士长(由总护士长提名),并报公司备案。
第十五条 医院人、财、物、行政、医疗医技护理、医疗纠纷、医疗安全、教学科研、后勤供应、生活保障、市场拓展、信息网络、治安保洁、经营管理等全权由院长负责。 第十六条 负责制订医院长远规划、年度计划与总结、经营管理方案与实施办法,并报公司审批。
第十七条 负责制订员工招聘与待遇标准、医院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员工基础工资提升和效益工资分配方案,并报公司审批。
第十八条 负责制订员工水电、住房、伙食补贴、休假、加班加点等待遇标准与实施办法,并报公司备案。
第十九条 负责制订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进修学习,参加学术活动管理办法与差旅费报销标准,并报公司备案。
第二十条 负责制订医院收费标准和药品等所有收费材料销售价格。 第二十一条 实行“一支笔”制度,由院长审签报销单据。
第二十二条 院长有权对科室和个人进行奖励(薪金或物资)与处理。 第二十三条 院长对上为董事会负责,对下为职工负责,对外为病人负责。 第二十四条 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战略建议和业务支持。
第四章 财务总监职责
第二十五条 财务总监由公司派出,定期(半年或1年)或不定期对医院财务、收入支出、医疗设备单机核算、药品材料价格、收费标准等进行审计。
第二十六条 制订审计项目,明确审计结果,并将结果及改进措施通报医院,并上报公司。 第二十七条 审计应坚持公正、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五章 绩效考核与问责制度
第二十八条 公司建立绩效考核与问责制度。
第二十九条 制订绩效考核标准与实施办法(附件二),由公司对院长、副院长进行考核。 第三十条 医院在一年内发生重大医疗事故两次以上,因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医疗安全,如坠床致死亡或残废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重大不良事件等,对院长、副院长、责任人进行问责,必要时予以经济处罚。
第六章 工会组织
第三十一条 依照“工会法”成立泰康医院工会,由职工代表选举工会主席(兼职),制订医院工会章程。
第三十二条 工会积极议政,踊跃对医院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医院工作。 第三十三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权利和利益。 第三十四条 公司、医院大力支持工会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目标是一致的,更应求同存异,以诚相待,多做沟通,做好工作。 第三十六条 依法办院,依法治院,坚持层级管理,各负其责,避免多重管理或交叉管理。 第三十七条 建立重大事项汇报制度。 第三十八条 建立商业机密制度。
第三十九条 建立董事会与院长联系会议制度,特别在建院初期尤为重要(每月一次或随机召开)。
第四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修订与更改由董事会负责。
上饶信州康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