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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保部上墙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16:15:5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治安工作职责

1、向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对违法人员进行帮教,做好预防犯罪工作。

2、负责查破和处理治安案件,维护院内治安秩序,同违反治安秩序的行为作斗争,保护医院安全。

3、搞好医院治安联防,严密掌握院内外的治安情况,经常向领导汇报工作。

4、密切同各部门联系,掌握治安信息,建立治安耳目。

5、掌握重点人口情况,加强重点人口的管理和帮教工作。

6、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消防管理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消防法及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履行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制度。

2、掌握全员消防工作情况,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全院的防火知识测试和防火安全竞赛。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宣传一般性防火常识,演示灭火器材使用。

4、安排经常性的火险隐患安全检查,纠正各种违反《消防法》的行为,对于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向医院领导汇报,并研究制定有效防范措施。

5、建立重点防火安全部位档案,必须做到有防火责任人,有防火制度,有防火安全员,有性能良好的灭火器材,有定期防火检查记录。

6、根据年度消防经费情况,做好年度消防器材的配置、配发、维修,并保证使用有效。

7、督促和检查各单位建立逐级的防火责任制和落实防火责任人,组建义务消防员队伍。

8、对各科室的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9、协助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妥善处理一般性火警事故,接受上级消防机构的检查监督。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协助本部门其他岗位的工作。

安全保卫部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和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负责全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2、组织本部员工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素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医疗、科研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秩序和安定的环境。

3、及时布置、检查、总结、指导工作,掌握全面的安全保卫情况、经常向主管领导汇报安全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

4、抓好安全保卫部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培训,掌握保卫干部的思想情况和工作情况,带领全部人员完成保卫工作任务。

5、负责对一般治安案件的侦破工作。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特大案件。

6、完成医院领导和公安机关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安全保卫部工作制度

1、安全保卫部工作人员应努力学习法律、安全保卫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执法守法水平。经常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依靠广大员工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防安全隐患”工作,特别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对院内各部门的治安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核查、考核。

2、加强院内治安管理,实事求是,秉公办事,文明执勤,不徇私情,保护人民,打击犯罪,保障内部治安稳定。

3、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院内发生的案件。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制止院内各类犯罪活动。

4、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医院要害部门的安全。

5、协助公安机关追查院内破坏事件和破坏嫌疑事件。

6、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高义务消防队、内保人员业务素质。定期召开科务会,研究部署科室工作。

7、认真完成公安机关及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保卫部工作职责

1、宣传教育群众、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做好“四防”工作。

2、加强内部治安管理,同一切犯罪活动和其它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为作斗争。

3、配合公安机关查、破本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和查处治安案件。

4、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做好重点人员的监督工作。

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对重点部门、要害部位的安全实行保卫、负责追查破坏事件,参与调查重大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6、维护本单位治安秩序,加强对内保、义务消防队和门卫的领导与管理。

7、完成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制度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组职责如下:

1、灭火行动组负责扑救火灾,平时要熟悉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和水源情况。

2、通讯联络负责火灾报警、火场联络、接应消防车等任务。

3、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火场内人员的安全疏散,并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及重要物资。

4、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火场安全警卫工作,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防止物资丢失,并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演练后应填写记录。

四、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说明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微型消防站注意事项

1、微型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次(班长、消防员)不少于2人,统一着装,值班期间应在宿舍或消防站随时待命。

2、接到火灾报警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岗位在职消防员到达火灾现场确认,利用岗位上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同时发出出动信号,微型站人员应着好战斗服,在3分钟内到达现场展开灭火战斗。

3、辖区消防中队到达现场后,微型消防站人员应立即汇报火场情况,接受消防中队统一指挥。

4、消防站内的所有执勤战备器材不得用于非灭火和救援活动。

5、微型消防站负责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微型消防站消防员应配合消防站做好培训辅助工作,确保培训效果和安全。

微型消防站消防员职责

1、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

2、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基本情况。

3、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4、负责防火巡查和消防安全教育

消防安全主管部门职责

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对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根据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

三、

四、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实施防火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

检查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状况,督促维护保养。

五、

六、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组织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七、

八、筹备消防安全例会内容,落实会议纪要或决议。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行业、四川省的消防技术标准,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以及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的检测,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组织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者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八、主持召开消防安全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根据单位实际确定逐级或者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

四、

五、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注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

七、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者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

九、

十、提出消防安全例会议程,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十一、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上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一、消防值班人员应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二、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对火警信号立即确认,确认火灾后立即报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启动消防设施。

四、对故障报警信号及时确认,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五、坚守岗位,及时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和值班等记录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主管部门责任人应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二、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采取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三、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主管部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四、对于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五、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函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操作监护人员必须熟知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二、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对消防设施、器材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施部位、检查以及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三、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立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四、应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做好维护保养。

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应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巡查,其他单位每周应至少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巡查部位和内容。

六、建筑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标识开、关的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者常闭状态的阀门,应当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

七、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

八、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记制度。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应当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的,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的同时,应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九、灭火器具的维护管理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和《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07)的有关规定。

十、灭火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灭火器型号、压力值和维修期限。

视频监控室值班人员职责

一、值班人员要熟悉并掌握视频监控设备系统的使用性能,认真学习监控设备的操作规程。

二、严格按照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要逐项清点交接物品,填写交接班记录。

三、值班过程中如发生视频调取时要做好调阅人员、调阅时间、调阅通道等详细事件记录。

四、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做好登记,并及时报告保卫科。

五、当班值班人员负责监控室的卫生、秩序管理,保持室内干燥干净。

六、值班人员有权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视频监控室;不得在监控室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

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

一、医院视频监控室执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各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制度进行交接班。

二、视频监控设备的维护须由指定的技术人员操作,严禁其他人员更改主机设置、显示设置等。

三、如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使用视频监控室电话;非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视频监控室。

四、主机储存的视频录像不得随意调取,如因工作需要调取时,须由值班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五、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执法人员需调取视频录像时须出示相关证明文件,并开具调取视频介绍信。值班人员做好详细登记。

六、非公、检、法部门执法人员,如需调取视频文件须由保卫科批准,并按照相关医院规定执行。值班人员做好详细登记。

七、对监控到的可疑视频和相关部门领导交代要保存的视频要及时进行保存并做好标记。

八、除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执法人员因工作需要之外,任何人不得对监控视频录像进行拷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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