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抽采队程东京破坏生产经营案情况的
通报
2010年12月1日夜班,顾桥矿井下13-1轨道下山抽采队钻机电缆频繁跳电,矿电管部门组织人员进行了线路检查,认为有人为破坏现象,并立即向顾桂派出所报案。淮舜分局接到报警后,分局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挥,组织专案人员经过5天5夜的缜密工作,成功破获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程东京。 犯罪嫌疑人程东京,男,汉族,1974年4月25日生,初中文化,住潘一矿宿舍1-4-3室,系顾桥矿抽采队钻机班工人(东辰公司劳务工)。
经查,程东京原来是顾桥矿抽采队钻机班专门修理机械的机工,机修水平比较高,该机工班其他几名工人都是他的徒弟,在地面工作,每月收入较高。但程东京不安心现状,上班不正常,经常有事找不到。为了严明劳动纪律,10月份,钻机班安排程到井下开钻机。由于岗位的变化,每月收入与以前相比少了许多,程东京的心理失去了平衡,认为都是班长“害”了他,决心报复。为了发泄自己的不满,从今年10月至12月2日期间,程在上班期间,多次用老虎钳细钢丝扎刺井下13-1轨道下山及1123(1)轨顺的在用电缆,造成电缆漏地跳电。仅12月 1
1日、2日两天就造成两处钻机、水泵及系统内的皮带机无法正常运转,两个班停止生产。
程东京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刑事拘留,既丢失了工作又失去了自由,同时也给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关于开拓五区501队副队长余志义、陈景永
未在现场交接班的处理通报
2010年11月20日夜班矿组督查时发现开拓五区501队中班跟班队余志义在夜班跟班队长到现场时已提前离开工作现场,未进行现场交接班,根据矿有关管理规定给予余志义进“三违”学习班学习,罚款500元,“三违”学习班结业后已给予撤职处分。
2010年11月26日早班安监员现场检查发现开拓五区501队夜班跟班队陈景永在早班跟班队长到现场时已提前离开工作现场,未进行现场交接班,根据矿有关管理规定给予陈景永进“三违”学习班学习,罚款500元,“三违”学习班结业后已给予撤职处分。
关于掘进一区职工王殿好打假卡情况
通 报
12月8日早班,掘进一区职工王殿好打假卡,后经查实,王殿好11月份也多次打假卡。为严肃纪律,按照顾发【2010】55号文件规定,给予王殿好待岗三个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