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行业监管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的投资环境重点领域综合整治活动部署,促进公用事业公司提升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保证入区企业和公众生产生活满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的工作要求,加强和改进公用事业行业监管协调工作,保障用户使用满意; 持续打击整治不合规收费,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持续严查治理“三指定”违规行为,保障用户用能及通信工程市场公平开放。
二、工作重点
联合物价部门、工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严厉打击整治不执行国家改革政策,擅自涨价,提前或者推迟调整价格,以及借价格调整之机乱收费的行为。进一步规范用户用能及通信工程市场秩序,治理用户用能及通信工程市场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的权利,构建公平、开放的用户用能及通信工程市场环境。重点是:
(一)用户用能及通信工程受理、办理情况,供用方案答复是否合理,是否一证受理,是否存在区别对待社会企业情况,公示落实情况;
(二)停用计划提报情况;
(三)用户用能工程数量、工程量,集体企业承揽的数量、工程量,市场份额、占比情况等;
(四)设计市场开放情况;
(五)试验市场开放情况是否以试验费名义收取管理费等;
(六)供能企业的设备设施是否免费出借给关联企业使用等;
(七)是否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问题;
(八)是否存在转包、非法分包或以劳务分包名义进行转包、非法分包行为;
(九)配套费的收取、管理、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收取作业费、管沟占用费等行为;
(十)是否存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主要内容包括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二)实地走访企业、用户,听取其对各供能及通信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联合物价部门、工商局等进行现场检查和重点抽查,实地查阅、核对相关文件资料,现场询问有关人员。
(四)重点监管,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集中的供能及通信企业开展重点监管。
(五)个案全程跟踪监管,选取部分用户用能及通信工程开展全程跟踪监管。
(六)第三方调查,由第三方机构开展满意度调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供能及通信企业要高度重视监管工作,根据我局方案,认真做好工作部署,落实人员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边查边改,逐项落实。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举措,建立健全服务群众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各供能及通信企业要认真做好配合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真实反映供能及通信服务和工程建设市场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杜绝弄虚作假情况的发生。现场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重要资料等行为,将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