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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昆山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3-02 00:52:3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昆山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引领和创新作用,根据《昆山市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如下细则:

一、范围和条件

我市各类企业中,在生产一线工作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且在市高技能人才库中登记满半年以上者。重点从我市经济发展主导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领域技能含量较高的岗位中选拔产生。 1.昆山市高技能突出人才 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个人技术技能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近5年内获得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表彰,省(行业)级技术能手称号以上荣誉;全国一类技能竞赛前20名、全国二类或省级技能竞赛前10名、苏州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前5名的选手;姑苏技能大奖获得者;苏州市青年首席技师称号获得者。

(2)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的消化、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能够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和安全隐患,对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

(3)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绝招绝技,并在某一生产和服务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技术方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或者在确保产品质量标准的同时,提高了企业生产、销售等记录。 (4)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培养高技能人才,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6)传统技能技艺传承者,获得省级以上单位表彰或命名者。 (7)新型产业、行业发展中的技术技能领军人才。 具备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以上的优先考虑。 2.昆山市高技能重点人才 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个人技术技能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近5年内获得苏州市技术能手、有突出贡献技师等以上荣誉;苏州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前10名、二类技能竞赛前5名的选手。

(2)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创造性地解决本企业、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推动生产水平、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提高。 (3)发扬团队精神,积极传授技艺,所带徒弟、所教学生成为企业的技能骨干、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工作和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有较强技术攻关能力,在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中取得优秀技术创新成果,是某个领域的技术技能群体

(5)在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技术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6)规模型企业“首席技师”或技术技能突出人才。

(7)其他有突出技术技能特长,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 具备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以上的优先考虑。 3.昆山市技术能手

昆山市级一类竞赛前3名,职业技能在本市行业领域内处于领先水平者。

二、待遇和义务

1.昆山市高技能突出人才和重点人才,分别按政府优秀人才津贴标准二类、三类(即2000元/月、1000元/月)分别享受津贴,享受期限3年。昆山市技术能手,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励。

获评姑苏高技能突出人才和重点人才的,根据津贴总额就高享受。 2.昆山市高技能突出人才和重点人才,在认定期内应主动承担以下义务: (1)认真钻研技术,不断更新知识,努力提高技能水平;

(2)主动发挥技能带头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积极参与企业重大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努力解决生产服务中的技术难题,不断创造新的业绩; (3)积极带徒传艺,做好所在职业领域技能人才的传帮带工作,培养技术技能后备人才;

(4)积极参与同行业技术技能交流,技能竞赛、技能展示等活动,主动承担技能人才培养的教学及技术指导工作。

(5)配合做好技能人才宣传工作,出席相关会议及活动。

三、程序和要求

昆山市高技能突出人才和重点人才申报,按隶属关系,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各镇(区)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申报昆山市高技能突出人才和重点人才,需以下材料: (1)昆山市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表; (2)申报人主要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 (3)申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2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4)申报人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申报人的主要技术成果证明;

(6)申报人的获奖或获得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申报人在昆就业缴纳社保证明; (8)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反馈情况表。

2.申报昆山市技术能手,需《昆山市技术能手申报表》、获奖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

四、评审和发放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申报材料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结果报市人才办同意并公示后,授予荣誉称号,发放津贴。 昆山市高技能突出人才和重点人才每年评选表彰一次。 昆山市技术能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认定。

五、考核和评估

昆山市高技能突出人才、重点人才在认定期内每年进行考核评估。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实,由昆山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撤销荣誉称号,并不再享受奖励津贴: (1)不再从事技术技能岗位或调离昆山工作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因违法违纪行为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 (4)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6)或其他原因不宜再作为突出人才、重点人才的。

六、其它

在昆山市优秀高技能人才推荐和评审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追缴奖励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取消今后参评资格。

本细则于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昆山市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表 2.昆山市优秀高技能人才技术成果证明 3.昆山市优秀高技能人才事迹材料格式 4.昆山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公示情况反馈表 5.昆山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材料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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