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村村委会
乙方:
地块方位
合同条款:
1、土地永远归村集体所有,任何时候,都必须依集体利益为主,个人承包期间,必须服从集体规化安排,如不服从集体规化安排,按合同违约、必须交纳违约金,土地集体马上抽回。
2、集体必须以全村利益为重,因工业项目须用土地时,可马上抽回承包方的承包地,不作任何补偿,免收当年的承包款。
3、承包款每亩350元,一年一交,到期迟交的,必须交纳滞纳金,滞纳金按所包土地承包款的50%收取,超过一月不交的,按合同违约处罚,并收回承包地。
4、承包方不准在承包地取土,挖沟、种树、建房、打井。如有违反规定,按违约处罚。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正常利益,在乙方不违背合同条款时,应帮助乙方培训种植方面的技术知识。
6、甲方只向乙方收取承包款,不另加其他税费。
7、违约金按承包款的300%计算,任何一方违约,必须付给对方如数的违约金。
8、合同期限一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村要抽地时必须无条件服从。
9、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机关一份。
10、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告生效,到截止日自然废除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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