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团委学生会会议制度(草案)
为了加强学生会的工作纪律,协调各部门的联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学生会日常工作的开展,特制定会议制度如下:
一、会议种类和流程
1、部长例会
(1)每周周一九点三十在学院会议厅准时召开。与会人员为主席团全员及各部部长。会议由主席主持。
(2)主席团向各部部长传达学校文件,并拟定下周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各部门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共同商议解决。
(3)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工作。
2、部门例会
(1)各部门例会一周一次(可酌情更改),具体时间地点由各部门拟定并于学期初报于办公室。办公室应不定期对各部门例会进行监督调研。
(2)会议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布置接下来的工作任务等。
(3)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
3、学院有关会议
(1)部长及时通知会议时间地点。
(2)办公室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二、开会须知及规范
1、团委学生会例会汇报思想工作认真求实为原则,汇报工作要求
实事求是。
2、会议进行时须保持会场严肃气氛,不得嬉笑打闹。
3、无特殊原因,主席团或部长不得取消会议。
4、按时到会,不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需向有关人员请假批准才可,否则记旷会一次。
5、会议时通讯工具调至关机或振动状态,不得于开会时打电话或收发短信。
6、开会时要求保持室内清洁,桌椅整齐,与会人员不得交头接耳。
7、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并存档。
8、部长有责任和义务告知所有干事开会的时间及地点。
9、如需临时加开会议,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和相关与会人员。
10、凡旷会两次或无故迟到三次者自动退出团委学生会。
11、会议非特殊原因不能顺利正常召开要求追查相关负责人,经团委学生会内部研究后给予处罚并记于档案。
12、会议记录每学期末由办公室整理后上交学院。
13、以上十二条适用于部长例会、部门例会。
14、本会议制度一切解释权归环境学院团委学生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