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证明
福建六建员工、李聿照:男,身份证350123196608194016在漳州古雷新港城工地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于2012年9月1日,在古雷新港城工地上班步行途中,因一辆白色面包车违章行驶,被其撞伤左边耳朵和头部。后被项目经理潘德诚、同事陈彬、翁卫国等人送到漳浦县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颜面部,头部受伤、在医院救治共花医药费七千多块人民币。事发经过有项目经理潘德诚、同事陈彬、翁卫国等人为证。并附有漳浦县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及医药费发票。
特此
证明人:
《工伤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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