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监管手段与措施
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市为统筹单位,统一筹集、统一管理和统一使用。基金的管理关系到整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转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加强基金监管,要从制度入 手,抓好四个环节:
一要抓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财政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要纳入财政专 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二要抓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内部管理 ,要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
三要抓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 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的事业经费不能从基金中提取,由各地财政预算解决;四要抓基 本医疗保险的行政监督和审计。具体采用下列措施:
(一)基金分配使用的标准力求科学、准确、规范、清晰,具有可操作性。
(二)运用现代监管手段,尽量采用电脑收费、电脑托收、电脑收集分析数据信息、会计核算实现“无纸化”,或电子计算机加手工相结合,在减少手工操作的同时,便于分析 掌握各期费用水平和发展趋势,并有针对性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各种漏洞。
(三)加强基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和医疗保险的执法检查,尤其对“平均费用标准”中分解 处方、重复挂号、重复记帐,由个人帐户支付的医疗费向统筹基金转移支付等问题,要坚持 严格把关,奖罚严明。
(四)正确宣传和使用个人帐户,不能将个人帐户片面理解为包罗万象,任由个人自由支配的储蓄卡,严格限制其使用范围,杜绝将营养滋补品、日常用品也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五)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基金的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制度,健全财务管理,绝不允许将基金自由支配或挪作他用。
二、基金使用应预防的问题
(一)确保参保人的基本权益不受侵害并能基本满足定点医疗单位直接为医疗保险提供服务的费用补偿。
(二)坚持量入为出,控制总量平衡。
(三)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要做到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他用。
(四)基金投资必须以安全可靠为前提,积极稳妥地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切忌贪大求全,不切实际。同时,对实现的保值增值收入要严格管理,按规定的用途使用。
三、个人医疗帐户管理
(一)严格做好个人帐户核算,主要包括:
1、医疗保险基金经分配进入个人医疗帐户时的核算;
2、参保人因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在个人医疗帐户支付时的核算。
(二)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按照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
(三)严格限制个人帐户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合理的医疗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