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甲方:光山县河棚社区 乙方:黄保勇
根据有关规定,甲方在河棚社区主干路两旁安装路灯,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光山县河棚社区
二、施工内容:路灯组装、安装路灯(路灯为热镀锌喷塑6米高,与帅洼村公路两路灯款式一样,光源采用65W节能灯)。
三、工程质量:按照电力、电器、安装标准安装。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程价款:每盏1750元,具实决算。
六、付款方式:灯具安装完后扣除7%质保金,余款全部付清,一年后付清质保金。
七、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负责协调和解决施工中所存在的问题。如老百姓不同意安装其门口,由甲方负责协调。
2、负责路灯计量的安装和电的来源的安装。 乙方职责:
1、负责安装路灯。
2、施工中注意施工安全措施,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都由乙方自己负责。
八、甲、乙双方如不执施工合同内容,双方均向当地法院申请仲裁。
九、工程如果需要变更,经甲、乙双方同意后进行变更增补,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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